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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助)一个农村代课女教师的艰辛历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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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7-24 18:39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没有媒体愿意报道,这个就是社会现实

 楼主| 发表于 2013-7-25 10:35 | 显示全部楼层
:@:@:@-,-

发表于 2013-7-25 10:41 | 显示全部楼层
是否是工伤,关键是人社局要认定。
 楼主| 发表于 2013-7-27 21:26 | 显示全部楼层
教育局也忽悠人,上周星期五回复说就两三天时间解决,现在又星期五了,o(∩_∩)o...哈哈,o(∩_∩)o...哈哈
 楼主| 发表于 2013-7-27 21:27 | 显示全部楼层
难怪翼中星要去北京,都是许多**不作为惹得祸
 楼主| 发表于 2013-7-27 21:29 | 显示全部楼层
找学校、找教育局、找政府?我已心灰意冷,俗话说的好“以眼还眼,以牙还牙”
发表于 2013-7-27 22:05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13-7-27 22:07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那些几爷子跟本没有管代课教师的死活!

发表于 2013-7-28 07:50 | 显示全部楼层
不知进展如何
 楼主| 发表于 2013-7-28 09:04 | 显示全部楼层
dkjff 发表于 2013-7-28 07:50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不知进展如何

镇庙中心小学、恩阳区教育局、还有当地政府,至今都没有哪一个主动出现,给出一个解释、给出一个方案。他们都在等啊,等啊,等到开学后,是否会出现又一个翼中星!!!!!!!!!!!!!!!!!!
 楼主| 发表于 2013-7-28 18:23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事情让人气愤,拜托哪些水军自觉

发表于 2013-7-28 18:42 | 显示全部楼层
事情进展如何,建议家属节哀,校方的做法切实欠妥当。 不说赔多少钱,至少应该人性化一点

发表于 2013-7-29 18:21 | 显示全部楼层
爱管闲事的我看了很多网友的回贴,有一个误区大家应注意,第一,张淑(书)琼代课所在的学校是在7月3日就已经放假,张淑琼在当天就已回家。张是在7月4日从花丛镇新家回镇庙老家骑电瓶车因为自己的主要原因操作不当意外死亡的,并不是在上下班途中。第二《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是“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并不是说所有的交通事故都可以认定为工伤。张淑琼的死亡她肯定是主要责任。第三,认定为工伤的主管部门是市人劳局,家属认为是工伤可以提起工伤认定,在网上抄作无益。第四,如果学校参加了工伤保险,依法认定为工伤后其赔偿也是从市工伤基金中支付。如果不是工伤即使学校参加了工伤保险,市工伤保险基金依然不会支付一分钱的。第五,网上各抒已见要文明用语,谩骂是解决不了问题的。对学校领导殴打更是解决不了问题的。第六,学校放假是以学校工作任务完成为准,如果学校在7月5日放假,张淑琼发生以上原因造成的意外死亡,照常不是工伤。第六,建议家属可以找花丛镇人民政府出面主持调解学校也不会不参加。

发表于 2013-7-29 18:23 | 显示全部楼层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是“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这里强调是“非本人主要责任的”引起的交通事故和“在上下班途中”这两个条件缺一不可。

发表于 2013-8-4 10:18 | 显示全部楼层
爱,造孽

发表于 2013-8-5 00:22 | 显示全部楼层
路过路过

发表于 2013-8-5 00:38 | 显示全部楼层
哎,真惋惜

发表于 2013-8-5 11:07 | 显示全部楼层
关注

发表于 2013-8-7 10:01 | 显示全部楼层
生活从不缺少美,缺少的是发现美的眼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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