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辣社区

校外培训 高考 中考 择校 房产税 贸易战
阅读: 17904|评论: 99

[原创] 李某某,易延友,何兵,民主,法治,网络暴民

[复制链接]

2015年优秀网友 2016年优秀网友

发表于 2013-7-16 21:0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45.jpg

44.jpg


清华教授易延友火了。
真的,他确实是清华教授。清华官网里找到了他的名字。计有著作十本,论文三十篇,随笔十七篇。能被列出者,当为自认得意者。未被列出的,不知凡几。用著作等身来形容,一点不为过。算得上真正的学者。
他之火,源于在微博上替李某某的辩护律师说了几句话。前两句,颇在理,且略过。第三句——先为“强调被害人为陪酒女并不是说陪酒女就可以强奸而是说陪酒女同意性行为的可能性更大;另外,即便是强奸,强奸陪酒女也比强奸良家妇女危害性要小”,后为“关于最后一句,修正如下:强奸良家妇女比强奸陪酒女、陪舞女、三陪女、妓女危害性要大”——再怎么改,亦难苟同,于是,争议顿起,骂声不绝。
乱扯之中,便有北大何兵教授跑来“掺和”,其微博言:我的好朋友,清华大学法学院@易延友教授认为:强奸良家妇女比强奸陪酒女、陪舞女、三陪女、妓女危害性要大。大家怎么看?ps:易教授是民主和法治的坚定推进者,大家理性讨论。
一句“易教授是民主和法治的坚定推进者”,似乎是告诉那些“民主与法治”追求者的网友们,大家乃同道,不要同室操戈,让那些专制与人治爱好者渔翁得利。
一句“大家理性讨论”,更引得网友怒气四射,哪里理性得起来?
是故,有易教授“看了一下评论,不堪入目。网络就是网络,不能奢望可以成为理性对话的公共平台”——的总结陈词。
看样子,他放完炮之后,似乎是不打算跟网友们辩论辩论的。
自然,也没有必要。人家是大教授,学富五车,刑法刑诉法这个法那个法之类,估计是倒背如流,跟低学历低收入的绝大多数微博用户是没有共同语言的。
不过,咱还是自顾自地想说说,从易教授的两条微博中窥见的其人的真心话。
一、他认为陪酒女陪舞女三陪女妓女是更容易同意性行为的——之所以有此判断,应该是基于人家赚的就是那种钱,吃的就是皮肉饭。或卖笑,或卖身,只要跟卖字挨上边,立马就是道德低下,身价大跌。良家妇女的身价,自然也就高了一些。然不是不背叛,只是筹码还达不到。良家妇女到酒吧也有撑不住的时候,遇上类似的,不知又当怎么判?一句话,即便是被强奸,也要分个高低贵贱?
二、他早已认定网络不能成为理性对话的公共平台。此次之被骂,只不过又一次强化他的固有观点而已——网络就是网络——多么地恨铁不成钢啊,网络暴民的帽子,差点就要扣下来了!看样子,网络就是他坚定地推进民主与法治的障碍——网友们的表现,无疑会把他推向对立面——因为在网络不是好东西这个看法上,他跟他的对立面,趋于一致了。
    糟吐完了,我真心希望看到易教授能在微博上给出强奸良家与妓女危害性不同的法理依据。有头有尾有依据,才能使网络上的讨论更理性,更平和,否则,就是在跟自己过不去。(屏山石2013/07/16)
本帖最后由 青烛 于 2013-7-17 10:17 编辑

打赏

微信扫一扫,转发朋友圈

已有 143 人转发至微信朋友圈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麻辣社区平台所有图文、视频,未经授权禁止转载。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麻辣社区平台所有图文、视频,未经授权禁止转载。
参与人数 1 小米椒 +10 收起 理由
三台小混混 + 10

查看全部评分

dxp

发表于 2013-7-16 22:40 | 显示全部楼层
:sleepy:;P

发表于 2013-7-17 09:08 | 显示全部楼层
易教授是中华之精华,李天一民族之希望。
天朝之幸,民族之幸。

悲乎哉,悲也

发表于 2013-7-17 09:43 | 显示全部楼层
道理就是、你看上谁了就把谁骗夜场去、再实施强奸、或者轮奸。你请个律师、你就没事了!   天朝啊!!!   

发表于 2013-7-17 09:48 | 显示全部楼层
中国有多少这样的无良学者。

发表于 2013-7-17 09:51 | 显示全部楼层
说的好像还真的有点道理

发表于 2013-7-17 10:02 | 显示全部楼层
又是叫兽?还是清华的?!
怪不得我们的法治环境不好,大学里的人都这样了,还怎么期望普通群众能有多高呢?!:@:dizzy:
别人最基本的人权,你懂不?

发表于 2013-7-17 10:14 | 显示全部楼层
:lol:curse::curse:

发表于 2013-7-17 10:35 | 显示全部楼层
NC!!! 打酱油路过....

发表于 2013-7-17 10:56 | 显示全部楼层
无良学者

发表于 2013-7-17 10:58 | 显示全部楼层
哎 这种害群之马啊

发表于 2013-7-17 11:11 | 显示全部楼层
果然是教授教授绝对禽兽!

发表于 2013-7-17 11:12 | 显示全部楼层
叹。。。。

发表于 2013-7-17 11:25 | 显示全部楼层
无良教授嘴里肯定不能吐出象牙。

最佳新人

发表于 2013-7-17 11:26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一个人强奸他全家,社会危害性极小。如果全国人民强奸他全家,社会危害性无。

发表于 2013-7-17 11:31 | 显示全部楼层
无语

发表于 2013-7-17 11:46 | 显示全部楼层
律师这个职业,决定了律师是天下最没有道德的人哟,他们为他的业主,从事着颠倒黑白的辩护

发表于 2013-7-17 11:51 | 显示全部楼层
逍遥时空 发表于 2013-7-17 09:08
易教授是中华之精华,李天一民族之希望。
天朝之幸,民族之幸。

清华教授危害大于暴民.................

发表于 2013-7-17 11:53 | 显示全部楼层
要“出名”,学易廷友!!!!要丢脸,学易廷友!!!!要找死,学易廷友!!!!
  当前版块2016年12月1日之前所发主题贴不支持回复!详情请点击此处>>
复制链接 微信分享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