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了楼主的帖子,有几个不理解的地方,不问不快
第一,在10月25日,刚刚出事,.工地方也派人出面协商此事 . 是来协商吗?和哪个协商?协商什么内容?
按常识,马上面临的是检查,医生有初步判断之后就可以定出治疗方案,然后就是治疗.
工地方此举导致医院拒开任何治疗药物,甚至连液都不给我父亲输---不理解呀!
问题不好理解呀,工地方是刘文彩再世吗?出了这么大事,伤员不管,先来协商?
第二,
2007年11月13号,工地方拒绝为我父亲交纳输液的费用。
2007年11月17号至18号,工地方甚至未为我父亲交纳任何医疗费用,我父亲断药两天。
2007年11月28号至29号,工地方再次拖延对我父亲的药物费用,导致我父亲再次断药两天。
这几次事件,是怎么发生的?又是怎么解决的?说一下好不好?感觉迷惑不解啊!工地老板是怎么的,每次都自己
良心 发现了吗?
第三,我父亲被预制板砸断脚踝---10月25日出事,到12月11日发文,你父亲现在怎么样了,有没有得到有效的治疗,
伤情好了进入疗养期了,还是更糟糕了.
我极切地渴望能得到法律援助以及舆论支持,也希望县政府能以和谐社会为本,帮助我这样的弱势群体---
你求助的具体内容是什么?是要人帮你父亲救命?还是好了很多要找老板要补偿费了?
如果是要补偿费,以你父亲的伤情,以及恢复后的身体,你想要多少钱?
这个钱的数目,你可以大声的说出来,让大家长见识,也可以为你摇旗呐喊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