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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安发生特大安全事故,政府居然说没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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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8-19 17:11 | 显示全部楼层
还是认为闹就该有点钱,,,,:L:L

发表于 2013-8-19 20:56 | 显示全部楼层
哎呀,嫩个事情大家莫求扯了,反正市政府已经砍了马35万了,代市23万,白马12万,元芳,你怎么看??

发表于 2013-8-20 08:14 | 显示全部楼层
淡看你的笑容 发表于 2013-8-15 23:37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天灾人祸政府估计不得管的

照你这样说,汶川地震,四川地震,为何国家主席还要亲临指导,

发表于 2013-8-20 08:17 | 显示全部楼层
广安你好 发表于 2013-8-16 09:34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要搞清是临时雇佣还是长期雇佣?如果仅仅是为了完成政府临时性的任务而雇佣,在完成任务时死亡,当 ...

雇佣关系,这个政府就必须是要管的,

发表于 2013-8-20 09:26 | 显示全部楼层
关键问题,工作内容里面包括守夜不?还有那艏船是那个的? 本帖最后由 天涯丨海角 于 2013-8-20 09:36 编辑

发表于 2013-8-20 11:15 | 显示全部楼层
JDKFJFJIEJWIJWI 发表于 2013-8-19 20:56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哎呀,嫩个事情大家莫求扯了,反正市政府已经砍了马35万了,代市23万,白马12万,元芳,你怎么看??

败坏了社会环境和风气,都是后台惹的祸。

最佳新人

发表于 2013-8-23 14:57 | 显示全部楼层
以人为本。政府如和船主是雇佣关系,是应该赔偿的。这事发生有20多天了,现在有结果了吗?

发表于 2013-8-23 19:02 | 显示全部楼层
雇佣关系,有合同没有,依法办事。

发表于 2013-8-23 19:08 | 显示全部楼层
,代市23万,白马12万?真的是赔偿了.这说明是雇佣关系,夜间看守船发生的意外.据说又是什么自己的鱼船翻了造成的,这个没有实地考察就没有发言权.两孩子死了,这才是惨事....这个政府没有啥责任.给点人道主义援助.

发表于 2013-8-26 14:54 | 显示全部楼层
谁家愿意死几个人来换点赔尝?也许有这种人!但是如果你自己是这种人,就不要随便断定人家就一定跟你一样!对,这是天灾人祸!但前面楼主也说了,人家是政府雇佣的员工!那如果不守船,船被偷,或者是出现其他问题!那么责任在谁???谁愿意白天上完班,晚上还要守着自己的工作岗位上?守着船?难道这不是遇害人的责任心吗?这些难道都被否定了吗?如果可以不守,谁愿意去!晚上在家好好休息不行吗?也许也是他们的命!可是如果爷爷不去守船,两个孙子会跟着去吗?这难道没有一点连系吗?不过,这点大人也有责任!这是事实!但是大家想想,谁会想到偏偏碰到这种事,凌晨3点突来的大风!就丢了性命!居然还有人会说,人家找政府是为了那点利益!!!!!谁会想到这种利益???谁愿意拿生命换来这点利益???我想即便有!也没几个吧!反正我是不想!我只希望一家人平平安安的过一生!不用大富大贵!因为生命无价!!!!
希望时间可以平复他们内心的痛!!!看到这些照片,看到他们的眼神!除了伤痛,还有什么?你们思想未免也太复杂了?

发表于 2013-8-26 15:03 | 显示全部楼层
渠江新湾 发表于 2013-8-17 11:59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听说是在自己的渔船上翻的,不是在渡船上翻的,而且当他是死者私自将船开走的。LZ现在是不去讲道理,而是跑 ...

谁家愿意死几个人来换点赔尝?也许有这种人!但是如果你自己是这种人,就不要随便断定人家就一定跟你一样!对,这是天灾人祸!但前面楼主也说了,人家是政府雇佣的员工!那如果不守船,船被偷,或者是出现其他问题!那么责任在谁???谁愿意白天上完班,晚上还要守着自己的工作岗位上?守着船?难道这不是遇害人的责任心吗?这些难道都被否定了吗?如果可以不守,谁愿意去!晚上在家好好休息不行吗?也许也是他们的命!可是如果爷爷不去守船,两个孙子会跟着去吗?这难道没有一点连系吗?不过,这点大人也有责任!这是事实!但是大家想想,谁会想到偏偏碰到这种事,凌晨3点突来的大风!就丢了性命!居然还有人会说,人家找政府是为了那点利益!!!!!谁会想到这种利益???谁愿意拿生命换来这点利益???我想即便有!也没几个吧!反正我是不想!我只希望一家人平平安安的过一生!不用大富大贵!因为生命无价!!!!
希望时间可以平复他们内心的痛!!!看到这些照片,看到他们的眼神!除了伤痛,还有什么?你们思想未免也太复杂了?

发表于 2013-8-26 18:08 | 显示全部楼层
─━☆(_獨_特 发表于 2013-8-16 10:38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首先告诉你,死者是广安市前锋区代市镇镇政府聘请的员工,当天晚上是在船上守夜,当然我也知道是天灾,但 ...

意外发生,其情可悲,其状可惨。但据此(指状况悲惨)认定政府应当承担多少责任,怕是说不过道理的。首先若以扉佣关系论,则是否是工伤(晚上是否需要在船上值守,若平时未值守,则当天上船是否属于值守行为)?若是,工伤的慰问标准多少(以公职人员参照,为20个月工资标准)?能达到家属的要求吗?其次,若是属于值守行为,则是否应当带未成年孩子到船上过夜?孩子意外死亡的责任和赔偿该谁负?能达到家属的要求吗?
声明:本人对相关法律不了解,仅凭个人感觉控讨。
发表于 2013-8-27 11:49 | 显示全部楼层
估计下次嫖娼致死,也会赔钱的

发表于 2013-8-28 11:23 | 显示全部楼层
先表示同情!现在的政府都是这样,不作为,除了事就相互推脱。如果是他们这样死了,肯定去申报烈士!支持你,让媒体多曝光,现在他们就只怕媒体了!

最佳新人

发表于 2013-9-6 08:30 | 显示全部楼层
可惜,悲哀。

发表于 2013-9-6 11:23 | 显示全部楼层
可以支持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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