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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生杂谈] 水利移民户葛三太求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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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8-19 13:43 |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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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巴中市平昌县元山镇复兴村九社葛三太,男,现年71岁,四级残疾和腰部压缩骨折,中共党员,电话号码:18782757900。1975年经县委批准修建“五老湾”水库,乡村领导劝我家搬迁,并承担解决好今后的具体问题。事后,村委在九组(原住五组)给我买两间房子交我暂时居住,厨房宿舍各在一个院子,由于居住不便,造成人命经济损失。
     1984年2月13日,县、区、乡主要领导(区委书记、区长、乡党委书记)一起在元山区委办公室解决葛三太搬房问题,县委周书记讲:水利搬迁原则上一是集体修建好房子被搬迁户去住;二是集体拿钱由本人建修,鉴于村委领导班子已换六届,最后方案是乡上负责搬迁中经费,由本人建修,不收建房土地费,因大院完整无缺,卖主不准拆,直延到2001年葛德春请拢吴云镇长、国土负责人(葛德春是吴云的舅舅)设计规划改建祖业房屋楼房地面加高,面向我房子,他房上的水滴在我房上,给我造成损失。2006年6月26日上级决定先付我2000元限期拆除我50余平方米木架房子,为吴云镇长的舅舅让地面,拿钱拆除,我又没有多余的房子,又未解决建房用地,要求返还我的房子。我现在90平方米的土墙房子,后房土墙处于倒塌状态,中檩子已断,居住危险。
      根据国务院〔2006〕17号和省政府24号,市、县对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意见及国家对危房改造的大量投入;二是前届镇党委唐书记说在元山场镇解决建房用地的答复;三是有负责解决土地的凭据;特别是中央领导讲“一切从实际出发”,今年我儿子从部队复员回来,我三家住90平方米(平危房鉴定面积)的房子十分困难。本人特申请在元山场镇落实那个两个门面及资金,解决我家住房的实际困难。近六年来我多次向当地政府部门反映此问题,但都被他们互相推。
                                                                                                                                       水库移民户葛三太
                                                                                                                                        2013年8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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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新人

发表于 2013-8-19 14:15 |
楼主已经为大我牺牲一次小我了,元山镇理当责无旁贷帮助他解决好住房用地困难。

发表于 2013-8-19 15:16 |
敢爱敢恨 发表于 2013-8-19 14:15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楼主已经为大我牺牲一次小我了,元山镇理当责无旁贷帮助他解决好住房用地困难。

真的属葛三太那么说的话,确实我们的某些干部丢了共产党的脸,这么多年了不看其一,只看他的儿子当兵为国效力的份上,也应该理性解决。

 楼主| 发表于 2013-8-19 15:27 |
百姓.jpg li.jpg http://C:\\Users\\liming\\Desktop wang.jpg
魏.jpg 本帖最后由 gloomy 于 2013-8-19 15:45 编辑

发表于 2013-8-19 17:32 |
哎!这就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吗?民不聊生啊!!!!!!!!!!

发表于 2013-8-19 17:39 |
事出有理有据,为民排忧解难是理应之事,况且其儿子也曾为国效力。
执行力也不要太差啦
发表于 2013-8-19 17:49 |
幸福在哪里??? 就在平昌的新闻里。

发表于 2013-8-19 17:59 |
70年代集体生产,修堰塘拆迁了房子,当时应该政策解决了的。历史的问题只能按历史的政策解决,不可能按现在政策解决。如果家庭困难,本人申请,由当地政府按政策给于救助。

发表于 2013-8-19 18:01 |
房子陈旧、垮塌,并不表示政府没有给于关心。

发表于 2013-8-19 19:19 |
这么有力的证据都得不到执行,政府官员是应该反省一下了。

发表于 2013-8-19 19:33 |
:L:L:L:L:L:L:L:L:L:L:L:L:L:L:L:L:L:L哎!

发表于 2013-8-19 21:17 |
强烈要求政府部门关注民生,这遗留了几十年的问题是否该马上解决呢?
且不说老人是怎样难舍的离家,也不谈他以及他的家人为集体作了多大贡献,单是问问元山的领导们,假如是您的老父母现在住在这样的房子里,您放心吗?家乡的父母官,不要无视您的责任,更不要忘记良心。

发表于 2013-8-19 21:19 |
晚秋季节 发表于 2013-8-19 18:01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房子陈旧、垮塌,并不表示政府没有给于关心。

把你房子拆了,再给你两间破茅屋,你住吗?

发表于 2013-8-19 22:29 |
唉,社会腐败,官僚作风真是让人民民不聊生啊!活生生的例子摆在面前,政府官员每天鱼肉百姓就真的没人管吗? :curse:看来社会主义的目标进程只是在减缓啊。希望同胞们充分发挥自己的舆论作用,呼吁政府解决葛三太的住房问题。

发表于 2013-8-19 22:35 |
求助有点问题,从楼主的图片上看的出来是危房,请问你现在可有房子住,是否有养老金,你儿女现在做什么工作,你的儿子退伍回来了,每年从平昌走向军营有多少,从部队回家转业的有多少,作为一个共产党员应当舍小我,还从你的照片上看出一点不真实你与邻居家葛德春家的距离并没有从你的照片上体现出来。

发表于 2013-8-20 07:20 |
怕的是闹事的。

发表于 2013-8-20 07:26 |
观察:楼主站什么角度求助?大家会站在正能量评论哦。

发表于 2013-8-20 08:36 |
一家之言!老上访户为什么事情一直没解决?肯定是有原因的。期待政府作出正式的回应!
发表于 2013-8-20 09:02 |
当时集体生产通常的采用给你集体公房,或者折算公分,或者给储备粮都算给予补偿。自己的房子不妥善保管和维修,像这个样子时,找政府没有错,但是应该自救为主,政府救助为辅。

发表于 2013-8-20 09:13 |
既然是老上访户,反映的问题没有解决,要么是集体生产时按当时政策补偿了;要么是上访人想按现在政策,诉求过高无政策依据;要么想借助这件事情提出达不到的要求。大家应该相信政府对每位群众都公开、公平、公正的,该解决的问题一定解决到位,不该解决的问题坚决不能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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