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辣社区-四川第一网络社区

校外培训 高考 中考 择校 房产税 贸易战
楼主: 找专家

[转帖] 法学菜鸟看此次司法解释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3-9-10 09:07 | 显示全部楼层
立法就是要保证在这样一个空间中的一种社会秩序,那么基于目的解释,我们是可以认为网络是属于公共场所的。

发表于 2013-9-10 09:09 | 显示全部楼层
立法就是要保证在这样一个空间中的一种社会秩序,那么基于目的解释,我们是可以认为网络是属于公共场所的。

发表于 2013-9-10 09:10 | 显示全部楼层
每个人 应该遵守一定的底线,不能肆意妄为,在网络世界也一样。网络世界亟需规则。出台的司法解释是及时雨,还网络空间一片晴朗。

发表于 2013-9-10 09:13 | 显示全部楼层
网络是社会生活非常重要的一个部分,还没有哪一个部分没有法律规范去约束。作为有近6亿成员的网络社会,法律更是不可少。这个司法解释,对我们普通网民来说,也是一个很好的保护,避免有时候一不小心犯点手误,就被当人网络造谣者。有时候不经意间点一次转发,就被认定为传谣人。

发表于 2013-9-10 09:14 | 显示全部楼层
规范网络空间管理有利于保护网民合法权利

发表于 2013-9-10 09:16 | 显示全部楼层
网络是一个公共的场合,应该遵守道德的底线。

发表于 2013-9-10 09:17 | 显示全部楼层
网络世界其实并不是一个完全虚拟的世界,它是现实社会的一种延伸表现形式,所以从法律层面对网络环境予以规范十分必要,也非常迫切,这一措施有利于治理网络乱象、净化网络环境,能充分发挥网络信息方便快捷的积极作用。

发表于 2013-9-10 09:18 | 显示全部楼层
“网络空间也是社会公共场所”—说得好!网民作为网络空间的一份子,就应该遵守社会公共秩序,举止言行文明、理性、守法。

发表于 2013-9-10 09:20 | 显示全部楼层
此前,网络乱象呈出,诽谤、造谣、传谣……,给社会、某些单位和个人造成了极大的负面影响和困扰,却无法予以追究责任,当下出台这一司法解释有利于消除这一积弊,对治理网络乱象有章可循了,表示积极支持!

发表于 2013-9-10 09:22 | 显示全部楼层
网络属于公共场所这个司法解释的提出,有助于推动网络的规范化管理。

发表于 2013-9-10 09:22 | 显示全部楼层
网络确实应该是一个公共场所,网民应该在这个场所中遵循与现实生活相似的行为准则,遵循相关的法律法规,这样才能更好的维护正常的网络秩序。

最佳新人

发表于 2013-9-10 09:26 | 显示全部楼层
将网络纳入公共场所在未来是一个趋势。

发表于 2013-9-10 09:27 | 显示全部楼层
5毛证 1.jpg 5毛证.jpg 5毛群出,官府操控。

发表于 2013-9-10 09:35 | 显示全部楼层
无规矩不成方圆,在制度的约束下,网络才会彰显更多的正能量。

发表于 2013-9-10 09:36 | 显示全部楼层
任何事都要遵守一定的秩序和规则。当道德不能约束时,就只能用法律来约束。

发表于 2013-9-10 09:37 | 显示全部楼层
将网络定义为公共场所,是时代进步的体现,是大众观念的更新发展,当然在这个公共场所中,我们应当遵守应有的法律秩序,使其充分发挥积极作用。

发表于 2013-9-10 09:38 | 显示全部楼层
无规距不成方圆,有了明确的法律制度和规章制度,大家都要积极自觉遵守,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
发表于 2013-9-10 09:41 | 显示全部楼层
只有健全的制度才能有效管理,网络空间也不例外。

发表于 2013-9-10 09:41 | 显示全部楼层
不管是现实空间或者是虚拟空间都应该遵守道德规范和法律制度。

发表于 2013-9-10 09:43 | 显示全部楼层
在这个问题上,大家要有共识,让网络社会干净、晴朗,要自觉坚守网络道德,维护网络正义,提升网络文明。
  当前版块2016年12月1日之前所发主题贴不支持回复!详情请点击此处>>
复制链接 微信分享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