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从南江煤电公司陈家坝社区棚改项目路过看见股民的保障房已逐渐完善,同时也看见靠马路修了不少底商,请问煤电公司棚改项目部领导,修建陈家坝棚改项目的这块土地本是煤电公司资产,也就是说是所有公司股民资产,如果公司私自出售这部分底商收益是归公司资产还是所有股民平均分配,如果不出售或者说卖不出去以后出租的收益又是怎么分配呢?最近诸多股民都在议论此事,希望公司董事会监事会还有棚改项目部监管好这部分收益也要做到财务公开,让其暴晒与阳光之下,不要被某些人中饱私囊!其次是以后陈家坝社区的车位出售以及公共部分出租是不是又会让物业工资来管理,这部分车位出售款或者租金也希望监管好公布,让公司股民知晓!
其二,煤电公司棚户区改造项目都是国家以及地方政府无偿划拨土地,以及减免所有税收的。公司打算退还无能力购买此房的一些股民45000元的补偿款,为什么公司还有收取20%的所得税?请问煤电公司以及南江税务局这部分补偿款的所得税是否收取的合理?就算合理煤电公司是否能够出具税务部门开具的《个人所得税完税凭证》,毕竟这不是一个小数目,作为股民有所得就必须有所贡献,股民为地方税务地方建设作出贡献,希望地方税务部门以及政府应该给股民一个合理合法的解释和凭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