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友谋案广安法院庭审中,原告当庭揭露被告和袁副院长两次“穿越”:
第一次“穿越”:
是2012年1月13袁彪在“报案材料”称:“今天下午四时左右惊闻四川新闻网出现一帖子称“我与嘉陵区法院一名女干警在人民南路幸福里乱搞男女关系,被市纪委捉住,这纯属诬陷,根据市委政法委的调查结论,我们是正常的朋友关系。”
据华西都市报记者苏定伟《发帖称副院长偷情被抓两网友侮辱他人被拘》报道:1月17日,南充市政法委出具书面调查报告,认定举报失实,不给予袁某党纪政纪处分。但两人的行为引发外界猜疑,造成一定负面影响。决定对两名当事人进行诫勉谈话。 根据以上媒体消息的证实,南充市政法委直到1月17日才“出具书面调查报告”。袁彪报案的时候正是13日下午4点多钟,几乎就在帖子刚刚发出的同时报了案,袁彪除了能未卜先知,何以能在1月13号得到政法委17日的调查结论?
第二次“穿越”:
在被告提供的《受案登记表》中,“报案时间”为2012年1月13日,但是在“简要案情”内却是2013年2月15日上午10时13分李友谋在网上发帖。也就是说,报案人“报案”时就预知了原告会在一个月之后在网上发帖,而且还能够准确的预见到几时几分。
原告代理人当庭惊呼“我的天,莫非被告和袁彪有特异功能,会穿越时光?这显然是荒唐的报案。被告居然将这样荒唐的东西作为证据提交到堂堂的人民法院,是在欺负天下人不长眼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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