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方指控:营山监察队长被故意伤害致死 2013-10-13 09:44:25 来源: 成都商报 编辑: 史建婷 责任编辑: 马兰 跟帖0条
进入跟帖营山县人熊磊因不满拆除违法建筑,挥拳打中营山县城乡规划建设监察大队副大队长钱少雄头部,致其头部撞墙。两天后,钱少雄在工作时间突然死亡。检方在起诉书中称:被告人熊一霖故意伤害钱少雄身体致其死亡,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充分,应当以故意伤害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年初,营山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监察大队副大队长钱少雄,在处理一起违规建筑时与事主熊一霖(曾用名熊磊)发生纠纷并有肢体冲突。两天后钱少雄在驾车时突然死亡( 详细)。昨日,熊一霖涉嫌犯故意伤害一案在蓬安县法院公开开庭审理。
昨日,为熊一霖辩护的郑姓律师介绍,在1月9日的纠纷及肢体冲突中,熊没有击中钱少雄头部,钱的死因系“交通意外”。熊一霖家人解释,钱少雄死亡前,其所驾驶的车辆曾驶离公路并撞在路边一棵大树上。郑律师表示为熊作无罪辩护。
而检方在起诉书中称:被告人熊一霖故意伤害钱少雄身体致其死亡,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充分,应当以故意伤害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昨日下午,来自法院的消息称,该案将择日宣判。
成都商报记者 邓成满
原标题: 检方指控:监察队长被故意伤害致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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