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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kaikally

[营山·新闻] 检方指控:营山监察队长被故意伤害致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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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新人

发表于 2013-12-29 23:19 | 显示全部楼层
  当年重庆 打黑 时,检察官还夜以继日,这个,这么复杂的案子,县太爷要求以多少小时原版交给法院尽快判刑……中国法制建设不能再遭到这邦混蛋的践踏。

最佳新人

发表于 2013-12-29 23:39 | 显示全部楼层
  此事在营山县委(统一思想)下,法律好像成了—条摇尾乞怜的哈巴狗。
发表于 2013-12-30 11:16 | 显示全部楼层
熊一霖案己开庭审理了79天了,蓬安县法院至今未下判,为什么呀???
发表于 2013-12-30 11:18 | 显示全部楼层
冤案何时了!!!???
发表于 2013-12-30 14:48 | 显示全部楼层
熊一霖案己开庭审理了79天了,蓬安县法院至今未下判,为什么呀??????
发表于 2013-12-30 21:18 | 显示全部楼层
冤案何时了!!!???
发表于 2013-12-30 21:21 | 显示全部楼层
300多天无结果,冤!冤!!冤!!!
发表于 2013-12-31 12:02 | 显示全部楼层
熊一霖案己开庭审理了80天了,蓬安县法院至今未下判,为什么呀???

发表于 2013-12-31 14:35 | 显示全部楼层
这案子要狄仁杰来查

发表于 2013-12-31 15:17 | 显示全部楼层
“故意伤害致死”,实在可悲哟!当天的“故意伤害”是否有报案?是否有伤情照片、医检报告?听“证人”说打了一拳,击中面部,在一个楼内狭窄通道里击中面部,就不可能碰侧面的墙,碰侧面的墙只会是“激动”,并无击打,头碰侧面的墙不会出血致死。但后来“英雄”又经过了一系列“激情“活动,聚会、喝酒、洗脚房、医院、上班、开车等等。48小时以后开车,不系安全带碰树,造成胸、肺、头部有伤,后死亡。成都公交开车不明死亡都是多例,原因应当是当事人一身活动。按公伤保险法“上班内,....48小时内死亡,视为因公死亡”。现追朔到48小前的一点上,实在可可悲哟!

最佳新人

发表于 2013-12-31 18:37 | 显示全部楼层
  “故意伤害致死”,实在可悲哟!当天的“故意伤害”是否有报案?是否有伤情照片、医检报告?听“证人”说打了一拳,击中面部,在一个楼内狭窄通道里击中面部,就不可能碰侧面的墙,碰侧面的墙只会是“激动”,并无击打,头碰侧面的墙不会出血致死。但后来“英雄”又经过了一系列“激情“活动,聚会、喝酒、洗脚房、医院、上班、开车等等。48小时以后开车,不系安全带碰树,造成胸、肺、头部有伤,后死亡。成都公交开车不明死亡都是多例,原因应当是当事人一身活动。按公伤保险法“上班内,....48小时内死亡,视为因公死亡”。现追朔到48小前的一点上,实在可可悲哟!

发表于 2013-12-31 20:27 | 显示全部楼层
荒谬
发表于 2014-1-12 10:07 | 显示全部楼层
366天了,仍无结果,令人悲哀!
发表于 2014-1-12 10:09 | 显示全部楼层
现实令人对治制产生了怀疑。
发表于 2014-1-12 10:11 | 显示全部楼层
中央说得好,下面胡乱搞!
发表于 2014-1-12 16:37 | 显示全部楼层
法院开庭审后已经有三个月了,案子却进入了公安继续补充侦察中,真令人不解!
发表于 2014-1-12 16:39 | 显示全部楼层
一年多了,还没侦察清楚,大家说冤不冤???!!!
发表于 2014-1-12 16:41 | 显示全部楼层
欲加之罪,何患无词!
发表于 2014-1-12 16:45 | 显示全部楼层
不知公安何年何月才能补充侦察完,以达到营山县党政领导要求办成铁案的要求!
发表于 2014-1-12 16:48 | 显示全部楼层
冤枉熊一霖的人要死在腊月三十天,前几天已有一个人遭了报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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