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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重庆北碚人

广安浓溪镇搞旅游区拆迁,房子赔偿才500-800元,太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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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优秀版主团队

发表于 2013-10-17 12:33 | 显示全部楼层
为什么开发商拆每个平方配1.2呢

发表于 2013-10-17 13:07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也是浓溪的,前几天老家的人打电话再说这事。还没搞清楚这事? 我在重庆,过年回去看看
不会这么黑吧 ,怎么活啊!:funk:

  

发表于 2013-10-17 13:12 | 显示全部楼层
谁知道相关文件?

发表于 2013-10-17 13:32 | 显示全部楼层
有文件明确规定,每人分安置房35平米,而浓溪政府是给500-800元一平方,要安置房就1600一平方,要补差价,这明显就是政府在乱搞嘛!浓溪镇房子都卖2800一平方,赔500元咱买房,安置房还要补钱,啥社会嘛!

发表于 2013-10-17 23:03 | 显示全部楼层
拆、拆、拆,到处都在拆,拆他老汉儿那腮

发表于 2013-10-17 23:25 | 显示全部楼层
好撒?进城住楼房。反正我没得房,就等政府分我35平方。

发表于 2013-10-18 07:59 | 显示全部楼层
黑暗的社会

发表于 2013-10-18 08:00 | 显示全部楼层
只有浓溪这样赔,不按文件执行。奇怪了。
发表于 2013-10-18 08:54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摄工作室 发表于 2013-10-17 12:33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为什么开发商拆每个平方配1.2呢

旅游是政府行为,开发商是卖房子

发表于 2013-10-18 13:28 | 显示全部楼层
本来百姓日子就不好过,还要拆别人的房子,要房子就要补钱,自已修钱又不够,最终住的地方都没有。

发表于 2013-10-18 15:54 | 显示全部楼层
补偿太低了,如果没钱,拆后住处都没了!

发表于 2013-10-18 18:10 | 显示全部楼层
是啊!没钱的人安置房都没得住,又不允许你修房子,太黑了,明明有文件规定,每人35平米,为何不执行?

发表于 2013-10-18 18:21 | 显示全部楼层
政府有文件每人分安置房35平米,你们可能找政府理论,要求按文件执行,百姓不是那么好欺负的,政府太过分了,

发表于 2013-10-18 18:46 | 显示全部楼层
广安市人民政府印发广安市征地补偿安置办法的通知(广安府发〔2013〕13号)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广安经开区管委会,市级相关部门:
  《广安市征地补偿安置办法》已经第四届广安市人民政府第17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广安市人民政府
 第二十四条 城市(镇)规划区内批次征收土地涉及住房拆迁的,实行还房安置或货币安置;实行还房安置的,由实施征地拆迁的政府提供基本住房,具体按下列规定执行:
  (一)被拆迁户享受基本住房建筑面积标准按每人35平方米的标准(含公摊面积,下同)计算。
  被拆迁户在基本住房建筑面积内不支付购房费用,也不享受原住房拆迁补偿。
  被拆迁户享受基本住房建筑面积的家庭人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必须是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2.必须是持有合法手续的权利人所属户籍登记人员;3.必须是在被拆迁住房内长期居住的家庭人员。
  以下人员享受还房安置,纳入原家庭人口合并计算:1.原未享受房屋拆迁安置补偿政策的被拆迁户原征地就地农转非人员;2.长期在被征地组居住的乡镇原临聘的“几员”、轮换工、下岗职工;3.经原有权机关批准回到原村民小组居住的退休干部、职工、教师等;4.现役义务兵和上士(含上士)以下士官、在校大中专学生、正在服刑及劳教人员。
  (二)原被拆迁住房面积超出人均35平方米的部分,按附表一规定标准补偿收购。2013年5月20日

发表于 2013-10-18 20:16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13-10-19 10:53 | 显示全部楼层
拆迁当官的富了,百姓穷了。

发表于 2013-10-19 11:55 | 显示全部楼层
顶哈

发表于 2013-10-19 15:12 | 显示全部楼层
:@:@:@黑暗

发表于 2013-10-19 15:53 | 显示全部楼层
政府必须执行安置文件,不要再剥削老百姓了,多为百姓着下想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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