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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郑刚

米粉店不卖奶茶,广西警察枪杀怀孕老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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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3-11-4 09:17
杀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3-11-4 09:18
警察杀人赔偿政府买单,符合哪条法律规定啊?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3-11-4 09:18
该一命还一命!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3-11-4 09:19
为什么天朝要用纳税人的钱为其埋单?这样给人造成公职人员违法需赔偿天期都可以埋单呢?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3-11-4 09:19
有养狗狗的人吗,假如您的狗狗咬了人,被人发现了,你会赔偿对方各种赔偿,当然在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利用关系,能少陪就少陪,至于杀不杀狗,呵呵呵呵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3-11-4 09:19
一命低一命,要不天理何在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3-11-4 09:20
政府凭什么用纳税人的钱,为这种人渣买单?纳税人们,政府的行为就是支持杀人放火,反正有政府买单,怕啥!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3-11-4 09:22
政府哪里来的买单钱呢?不是拿的纳税人的钱吗??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3-11-4 09:23
现在的社会怎么了?尽是些人面兽心的事屡屡出现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3-11-4 09:24
该死的狗专家,你妈造了哪辈子孽怎么有你这样的畜牲,这样的警察必须枪毙,政府没资格拿纳税人的钱去替私人买单,政府也应该问责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3-11-4 09:24
官官之场谁人明白。大家静观其变吧。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3-11-4 09:25
杀,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3-11-4 09:25
呵呵!用老外人的话,中国最不值钱的就是人命了,在我看来中国最不值钱的就是没钱人的命也就不值钱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3-11-4 09:25
都应判死刑,否则不公证,难安民心。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3-11-4 09:27
草,2条命给70万,我杀那个警察全家一条命我给70万,问下干不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3-11-4 09:28
纳税人的钱给犯罪的人代赔,符合法律规定,给这个有关砖家几砖头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3-11-4 09:28
知法犯法应该罪加一等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3-11-4 09:28
气愤呢,这样的人都能当警察。杀人偿命天经地义。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3-11-4 09:28
有抢就是好!想杀谁就杀谁,,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3-11-4 09:29
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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