冤有头债有主,从人性来说个人认为他没多少错,作为父亲他是伟大的,但作为社会公民,无疑他的行为不可取,应该受到法律制裁。斗胆猜想:第一目标交警队,至少在他认为交警队划分责任不公,第二目标法院,同样至少说在他看来法院判罚不公。下意识努力避开行人和社会车辆,不伤及无辜,说明此人主观上无危害公共安全之恶意。作为公权机关,你们怎样法办是你们说了算,但个人认为罚当其罪,惩罚和挽救相结合,对这种报复心理较强的人,不要再在他心中种下仇恨的种子……
最后屁民好奇:好好的中国梦不做究竟为那般? 本帖最后由 市井屁民 于 2013-10-30 19:33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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