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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xzh3213

42岁公务员带13岁女孩多次开房!检方拒批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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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3-11-12 19:51
对于这样的人渣。因该立即枪绝。身为公务员。知法犯法。罪加一等。不实行枪绝。只证明我们的法律是在纵容这类人渣。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3-11-12 20:01
中国是几千年的君主社会`刑不上大夫`谁叫哪个13岁女该遇到的是现阶段的公务员`法律是人制定的`犯不犯`罪也是人定的`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3-11-12 20:06
应该枪绝
或者阉割。或者阉割的同时割去阴茎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3-11-12 20:06
应该枪绝
或者阉割。或者阉割的同时割去阴茎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3-11-12 20:07
真是人渣。对公务员也应招聘制。取消终身制

发表于 2013-11-12 20:36 | 显示全部楼层
无耻……该杀:@:@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3-11-12 21:16
这样一个女孩得不到保护,挑战法律的人大有人在,是什么让社会上的男人如此畸形,那么小的孩子也下的了手,让我们这些养女儿的家庭怎样自处,难道真要跟他们说的一样,10岁讲性生活,15岁放避孕套吗?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3-11-12 21:18
什么社会:@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3-11-12 21:20
禽兽,杀了才好,还幼女安全的成长环境,可惜!中国的法律,悲催::@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3-11-12 21:20
禽兽,杀了才好,还幼女安全的成长环境,可惜!中国的法律,悲催::@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3-11-12 21:24
给他狗日的化学掩割了,让他一辈子成为太监算了'
:curse: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3-11-12 21:46
现在同类案件越来越多,标杆,若再不严惩,就会此起彼伏的发生,呼吁枪毙!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3-11-12 21:56
首先拘捕检方相关人员,查他们是否存在庇护行为还是不懂法律!然后严惩禽兽,杀一儆百!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3-11-12 22:06
社会人渣,需要人人平等,如果是检方认何一位的女儿,你看现在的结果完全不一样。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3-11-12 22:06
社会人渣,需要人人平等,如果是检方认何一位的女儿,你看现在的结果完全不一样。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3-11-12 22:27
      不管你是何方神圣,只要触犯人性底线已就触犯天条,应当重处杀一敬百,否则以后整个社会民怨、舆论四起将会无法收场!!!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3-11-12 22:57
:@太过分了 判死刑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3-11-12 22:59
一个四十多的男人跟一个13岁女孩发生关系,无论是自愿还是强奸,这个男人都必须严惩,怎么说女孩都是不懂事的未成年,这个男人还是公务员,我看就是一禽兽,小孩不懂事难道你也不懂事吗,这样的人早该枪毙,如果谁为其开脱,也与禽兽好不了多少,民之祸也。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3-11-12 23:14
如不杀只会越来多此类发生。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3-11-12 23:16
法律大多是保护当官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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