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山县住建局:
你们能够回复值得赞赏,但是不能掩盖你们不作为的事实。
我们希望你们不要忽悠老百姓,好好地研究一下国家《规划法》,人民的利益才是第一。
第一,回复称“经我局派员现场调查,听取了部分三单元业主的意见”,请问你们派谁到了现场调查?又听取了三单元业主谁的意见?
第二,你们于2013年12月19日10时45分送达的《责令停止施工决定书》,回复称已停止施工,现在是2013年12月20日13时,为什么还在继续施工?
第三,晨光山水二期在此挖天坑三年之久,老车站业主反映了三年,你们现在才定性是违法建设,你们的良知与责任又何在?国家的建设法规又何在?难道背后有幕后交易和难言之隐?
第四,回复称“该项目已经县规划委员会审查通过,正在办理相关手续”,你们提请审查通过的依据又何在?莫忘了《规划法》规定规划审批还有许多条件和要求。
第五,晨光山水一期就违规先例,修的房子像蜂窝楼,把绿地修建为车库,是否符合“规划”要求,只有天知地知,你们知道。规划有建设有规范标准和要求,人民群众的利益才是至高无上的。你们应该下来了解,多听听老车站业主的意见,这个房子这样规划设计合不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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