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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外培训 高考 中考 择校 房产税 贸易战
楼主: wangchong

这样的搞法,严重伤害了,初级,中级,科级,股级的心,大家都疑惑重重,求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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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2-27 12:01 | 显示全部楼层
zgnm42 发表于 2013-12-27 09:41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这些高级的老教师,年轻的时候工资才几元钱。
经你举一个例子吧:一个学生看到我在办公室玩电脑,就说你 ...

你不能这样简单地对比!他们年轻的时候,物价才多少?更主要的是政府提供住房,并且差距有这样大吗?

发表于 2013-12-27 18:56 | 显示全部楼层
建议老师们“多得多劳,少得少劳”,OK!别有太大怨气。

发表于 2013-12-27 19:36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日他奶奶的,刨去13个月的奖金,老子一个月涨23.4。高级职称涨350多,十几辈的差距啊。制定政策的杂种们,这可是生活补贴啊!绩效啊,请问你们什么是公平,什么是按劳分配?你这些狗日的也看的忍心。一群靠算计评上高级的这几天暗自窃喜老子都不说了

发表于 2013-12-27 19:38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逼得老子为人师表的勇气都没有了。只有报粗口。日你妈

发表于 2013-12-27 21:03 | 显示全部楼层
操他妈的制定这些政策的杂种,你们多得的这些钱全部拿去买药吃!!!!!!你们全家sijue !!老子也要爆粗口了!

发表于 2013-12-27 21:09 | 显示全部楼层
既定的事实,估计是修改不了的了。

发表于 2013-12-27 21:58 | 显示全部楼层
只要有媒体曝光,还是能够有错就改的机会噻

 楼主| 发表于 2013-12-27 23:58 | 显示全部楼层
量变引起质变,官逼民反

发表于 2014-1-20 17:23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来打打酱油哈。。。!!

最佳新人

发表于 2014-1-26 07:09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太不合理了。差别太大了。我考上高级工有三年了,现在还没进到级

最佳新人

发表于 2014-1-26 07:09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太不合理了。差别太大了。我考上高级工有三年了,现在还没进到级

2014年度优秀版主 2015年优秀版主团队 2016年优秀版主 2017年优秀版主 2018年优秀版主

发表于 2014-1-26 09:00 | 显示全部楼层
一次失败的工资调整,拿钱买气受的调资方案重演,严厉谴责!

2014年度优秀版主 2015年优秀版主团队 2016年优秀版主 2017年优秀版主 2018年优秀版主

发表于 2014-1-26 09:18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说这次生活津补贴调整方案伤了部分教师的心,那么,下面这个文件则伤了全国教师的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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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

关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及离退休人员死亡

一次性抚恤金发放有关问题的通知

(民发〔2011〕19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财政厅(局)、福建省公务员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民政局、人事局、劳动保障局、财务局,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人事(干部)部门:

    2011年8月1日,国务院公布施行的《烈士褒扬条例》和国务院、中央军委公布施行的《关于修改<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的决定》调整了一次性抚恤金标准。为适应有关政策的变化,现就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及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发放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调整一次性抚恤金发放标准

    自2011年8月1日起,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及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发放标准调整为:烈士和因公牺牲的,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加本人生前40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病故的,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倍加本人生前40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发放一次性抚恤金所需经费仍按现行渠道解决。

    二、一次性抚恤金计发办法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及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的计发办法仍按照民政部、人事部、财政部《关于国家机关公作人员及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发放办法的通知》(民发【2007】64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十五日


发表于 2014-1-26 17:08 | 显示全部楼层
       收入分 配既要考虑职称级别,又要兼顾实际的工作貭与量;
      既要注重公平,又要兼顾效率难啊!当下很多职称是混年头熬
    出来的,并非真才实学挣来的,级差太大,不合理,年轻骨干不
    服气!

发表于 2014-2-11 19:52 | 显示全部楼层
定情走~~!!!

发表于 2014-3-3 13:18 | 显示全部楼层
路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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