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召开的成都市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上,提请审议的《成都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草案)》(以下简称《草案》),拟将加强电动自行车的管理作为一项重要内容加以规范和完善。根据《草案》,我市将强制执行电动自行车“国标”:最高车速不大于20公里/小时,整车质量不大于40公斤。从事拼装、加装、改装的,最高将罚2万元。购买电动自行车15日内申请登记上牌。
看到这个消息我真心想吐2啪口水。
先来说一下20公里是个概念。
一个人步行时速一般在 6-8公里/小时
而普通自行车时速在在15—20公里/小时 山地自行车在20—30公里/小时
而一个电瓶车!居然限速20公里/小时。
也就是说,以后全世界只能在成都看到的独特景象,电马儿旁边会有无数的自行车在超车。
打个比方,如果你家在万年场,人在神仙树上班(我们一个同事的距离,他也骑电马儿),42.5公里百度开车需要1小时(当然,这是高架不堵车的情况)。
换算一下,电马儿20公里/每小时, 需要2个小时时间才能到达,算上红绿灯等等等。起码需要2个半小时。
也就是说,一个9点上班的人,早上6点半就要出门 下午五点下班,晚上7点半才能回家。还不算上电马儿也堵车什么的。
最后,再说一下,既然不准电马儿跑那么快,为什么还要设计出能够跑40码,60码,甚至80码(这个速度确实很快了)的车子呢?
既然你们都这样说了, 干啥不去厂里限制,要来限制老百姓的。
万一哪天我手一抖,油门轰重了一点,跑了个21码,22码,你不是要罚死我的节奏?
领导们不骑电马儿,不晓得上班族的痛苦,还是请骑一骑再来说吧。
20码?要逼所有人都去买自行车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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