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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d

2014帖文处理专用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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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0-30 11:44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申请人:linyong12
申请理由:标题用词不当,其中内容真实。
申请处理发帖链接地址http://wap.mala.cn/forum.php?mod=viewthread&tid=11269595&mobile=2
http://wap.mala.cn/forum.php?mod=viewthread&tid=11270073&mobile=2
是否已阅读《麻辣社区基本法》,并愿意遵守规定:是

发表于 2014-10-30 20:05 | 显示全部楼层
申请人:刘兴茂
申请处理帖子链接:http://bbs.mala.cn/thread-11293072-1-1.html
申请原因:撤销该帖子

是否已阅读《麻辣社区基本法》并愿意遵守该规定: 是

发表于 2014-10-30 21:24 | 显示全部楼层
350990053 发表于 2014-10-30 20:05
申请人:刘兴茂
申请处理帖子链接:http://bbs.mala.cn/thread-11293072-1-1.html
申请原因:撤销该帖子
...

申请人:350990053
申请处理帖子链接:http://bbs.mala.cn/thread-11293072-1-1.html
申请原因:整个事情存在误会,望撤销该帖子

是否已阅读《麻辣社区基本法》并愿意遵守该规定: 是

发表于 2014-10-30 21:45 | 显示全部楼层
申请人:350990053
申请处理帖子链接:http://bbs.mala.cn/thread-11293072-1-1.html
申请原因:整个事情确实存在误会,此事件已经调解达成协议,望版主删除该帖子 ,谢谢!
是否已阅读《麻辣社区基本法》并愿意遵守该规定: 是

发表于 2014-10-31 12:25 | 显示全部楼层
申请人:350990053
申请处理帖子链接:http://bbs.mala.cn/thread-11293072-1-1.html      http://bbs.mala.cn/thread-11299505-1-1.html
申请原因:复印室并非公证处开,误会了公证处,在此申请删除该帖,谢谢!

是否已阅读《麻辣社区基本法》并愿意遵守该规定: 是

发表于 2014-10-31 17:27 | 显示全部楼层
申请人:nanburen1
申请处理帖子链接:关注校园暴力行凶事件
http://bbs.mala.cn/forum.php?mod=viewthread&tid=11281495&fromuid=3726100
申请原因:帖子内数据有出入,不是七八个人,最后调查清楚是两个人动手,其中一个连续刺了伤者两刀,其他人员都是旁观者,请求删帖,谢谢!
是否已阅读《麻辣社区基本法》并愿意遵守该规定: 是

发表于 2014-10-31 17:41 | 显示全部楼层
nanburen1 发表于 2014-10-31 17:27
申请人:nanburen1
申请处理帖子链接:关注校园暴力行凶事件
http://bbs.mala.cn/forum.php?mod=viewthre ...

那要怎么才能删除?

发表于 2014-10-31 22:14 | 显示全部楼层
申请人:丹棱帅哥
申请处理帖子链接:http://bbs.mala.cn/thread-1708531-1-1.html
申请原因:本文泄露过多他人隐私,对他人工作和生活造成不良影响,已有多人向帖主表达强烈不满,并要求删除本文。为维护他人合法权益,敬请版主老师删除!
是否已阅读《麻辣社区基本法》并愿意遵守该规定: 是

发表于 2014-11-1 11:16 | 显示全部楼层
请求删帖

发表于 2014-11-2 18:52 | 显示全部楼层
请修改论坛规则,至少自己可以删除、编辑自己发的帖子

发表于 2014-11-3 14:57 | 显示全部楼层
申请人:杨海全
申请处理帖子申请人:杨海全
申请处理帖子链接:
http://bbs.mala.cn/thread-11328417-1-1.html
http://bbs.mala.cn/thread-11328377-1-1.html
http://bbs.mala.cn/thread-11328368-1-1.html
在作者名:网友1352(链接http://home.mala.cn/home.php?mod=space&uid=3746014 )的个人广播里面还有部分非法内容,请将"网友1352"的个人资料删除,并且提供警示!在我们江苏盐城本地的网站已经封存了发帖人的帐号
申请原因:(必须提供具体合理的理由)
1、            杨海全与董春花已经达成双方删帖协议。
2、            帖子内容被不法分子非法转载
3、            帖子中内容严重违背事实,泄露个人隐私。
是否已阅读《麻辣社区基本法》并愿意遵守该规定:是


盐都法院立案通知书.jpg
删帖协议.jpg

发表于 2014-11-3 16:12 | 显示全部楼层
申请人:张璐困
申请处理帖子链接:http://www.mala.cn/thread-9708935-1-1.html
申请原因:(必须提供具体合理的理由)而已诋毁我司公关形象,恶意打击,请版主审核后予以删除,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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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1-3 17:26 | 显示全部楼层
申请人:emldy

申请删除帖子链接:http://www.mala.cn/thread-9853995-1-1.html

申请原因:(1)帖子内容中直接涉及个人姓名、家庭住址、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私人电话等详细个人隐私;

         (2)经过相关部门的介入协调处理及双方协商,问题已经达到解决,协商的共识中有一个附带要求:删除本人在麻辣社区论坛
             发表的帖子,对方赔付经济损失.希望版主尽快删除,好让我及时拿回我的赔偿金.谢谢!

是否已阅读《麻辣社区基本法》并愿意遵守该规定: 是

发表于 2014-11-3 21:59 | 显示全部楼层

申请人:周纯烈
申请处理帖子链接:http://www.mala.cn/thread-11083605-1-1.html
申请原因:(必须提供具体合理的理由)该帖文纯属虚构,内蒙古科技馆新馆建设招标工作是由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负责的,招标的信息可以在中国采标网上查到.该帖涉及姓名、工作单位、职务,造成了极大不良影响,侵犯了名誉权。华东新闻网、中国网等网站已经删除侵权文章。请版主删除帖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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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1-4 08:14 | 显示全部楼层
申请人:汪培:申请栓贴,自己的,号,二哥疯子

发表于 2014-11-4 08:30 | 显示全部楼层
申请人:二哥疯子。申请处理帖子链接http://home.mala.cn/?3711351 。。申请原因自己删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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