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辣社区-四川第一网络社区

校外培训 高考 中考 择校 房产税 贸易战

[群众呼声] 关于对《交警大队要求摩托车年审上户必须买380元的保险合理吗》的回复

[复制链接]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4-1-27 08:29
法律在警察眼中竞是如此!

发表于 2014-1-27 09:10 | 显示全部楼层
从自已、他人、社会有角度出发,多买点保险也是应该的,特别是二轮,稳定性又不好,容易出现事故

发表于 2014-1-27 11:10 | 显示全部楼层
从自已、他人、社会有角度出发,多买点保险也是应该的,特别是二轮,稳定性又不好,容易出现事故

发表于 2014-1-27 11:10 | 显示全部楼层
为自己的爱车购买一份保险,是对自己负责也是对家人负责更是对他人负责。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4-1-27 16:33
不管怎么说,出于自身安全考虑,多分钱,多分保障,生命最可贵。

发表于 2014-1-27 17:52 | 显示全部楼层

赞同!顶起!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4-1-29 20:33
法律在你眼中就是个?神一样的回复!

发表于 2014-1-30 01:05 | 显示全部楼层
作为主管单位,可以建议车主购买商业保险,而不可强制车主购买商业保险,大家都知道商业保险有提成,你们之间是否有猫腻就难解释了!

发表于 2014-3-8 15:00 | 显示全部楼层
无法

发表于 2014-3-8 18:05 | 显示全部楼层
摩托车主该去好好学哈交通法规。
随意占道、变道行驶,超载,急转弯,靠边不打示意灯,跑得飞叉叉的,随意停车……
在路上行驶就犹如一匹脱缰的野马,惹祸的兜兜。说起摩托的违章,脑壳青痛! 本帖最后由 飘零过客 于 2014-3-8 18:07 编辑

发表于 2014-3-9 08:48 | 显示全部楼层
机动车买保险不仅仅是对自己对他人的责任分担,而是对生命的敬畏,对生命的负责。在一件普通的交通事故中,有买保险与没有买保险是有很大的区别。许多交通肇事逃逸者就是没有保险而逃避巨大的医疗费用,而耽误伤者宝贵抢救时间痛失生命,害了自己也伤害了他人。

在法制健全的西方社会,所有的机动车都有保险都有巨大的保险赔付,在他们那里发生交通事故第一时间就是抢救人,不仅仅是对生命的负责,更重要的是保险赔付能解决伤者的任何问题。当然肇事逃逸也会在身份证上体现,一辈子都找不到工作。因为对生命不负责任的人是不能胜任任何工作的。

发表于 2014-3-9 09:29 | 显示全部楼层
pczxp 发表于 2014-1-23 00:02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摩托车非法营运相关部门怎么不制止呢?买了
380元保险就可以拉客吗?

人家就是这个意思,别说平昌,就连很多一线城市都有,这个根本就关不了

发表于 2014-3-9 09:41 | 显示全部楼层
多买个保险就买了,买了是对自己好得嘛~少抽点烟,少喝点酒就是了三

发表于 2014-3-9 14:20 | 显示全部楼层
轿车是不是也硬性规定要买好多好多的商业险?

发表于 2014-3-9 17:16 | 显示全部楼层
:):):@

发表于 2014-3-9 21:03 | 显示全部楼层
摩托车是该多买保险,两个轮子不稳当

发表于 2014-3-9 21:30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交警队没任何理由解释交强险以外的其它保险事项。

发表于 2014-3-9 22:23 | 显示全部楼层
呵呵 交警部门的说法,完全是胡说八道。
交强险,全名是交通强制保险,是每个上路的机动车必须买的,而且是国家用强制力保证实施的。
而乘坐险,是商业保险,是一种补充保险。是由驾驶员或者车主自主选择的,可以买,也可以不买。交警根本就没权力强制车主去买。
如果平昌县的法院不枉法,我可以说打这个行政官司,交警部门必输。
平昌交警部门的领导,如果你们还有点法律常识,赶紧取消这个违法的决定吧。早取消早主动,晚取消越被动。
这么法盲的政策也会出台,居然还有脸在网上解释,这脸皮也够厚的!

发表于 2014-3-10 01:17 | 显示全部楼层
你娃不买保险出了事故就后悔了。

发表于 2014-3-10 10:32 | 显示全部楼层
明明平昌交警以权谋取私,却有这么多二货,找些不是理由的理由!真是无语了。
  当前版块2016年12月1日之前所发主题贴不支持回复!详情请点击此处>>
复制链接 微信分享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