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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巅峰看客

[警民互动] 东莞警方扫黄,南江公安局是不是也该退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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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4-2-12 20:57
中医院公开设妓院,从没公安局人来查封!

 楼主| 发表于 2014-2-12 23:05 | 显示全部楼层
xiaoping88888 发表于 2014-2-12 20:17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怎么说有些人呢?台面上仁义道德,背地里你有几个敢说没有买个小淫,嫖个小娼。
难道不觉得妓女比贪官强吗 ...

淫,贪毕竟是五十步比肩一百步,都在负的一面游走。贪官亡国,娼妓祸邦。

 楼主| 发表于 2014-2-12 23:10 | 显示全部楼层
游客 119.5.192.x 发表于 2014-2-12 20:57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中医院公开设妓院,从没公安局人来查封!

我的个亲呢,弄错了。红灯区应该不是中医院开的哦,只是说挨着中医院那个塌塌。
本帖最后由 巅峰看客 于 2014-2-13 00:07 编辑

发表于 2014-2-13 15:45 | 显示全部楼层
刚刚听说,今中午南江红灯区终于被一簸箕端了!!

 楼主| 发表于 2014-2-13 19:28 | 显示全部楼层
   最近,中央电视台曝光了东莞多个娱乐场所的卖淫嫖娼现象,当地政府部门迅速采取整治行动。对这次扫黄风暴,绝大多数主张弘扬社会正气的老百姓是赞成的,但也出现了令人诧异的杂音怪论。一些人以娱乐心态看待东莞扫黄,甚至对“莞式服务”叫好,为色情业张目,嚷嚷“东莞挺住”。在他们眼里,这类社会丑恶现象不仅不该报道,更不能打击。如此荒唐的观点,引起了人们的反思。

  扫黄打非,本是正义之举;揭丑黜恶,也是媒体职责所在。为什么却受到质疑甚至嘲弄?而那些声色犬马之地、醉生梦死之徒,为何又受到一些人的追捧乃至力挺?这一事件的娱乐化、恶搞化倾向,反映了怎样的社会心态?如此是非不分、善恶不辨、美丑不明,又折射出怎样的社会问题?

  俗话说,不以规矩,不成方圆。在任何一个文明社会,有法必行、违法必究,都是不可逾越的社会底线,这一点没有任何商量和动摇的余地。无论是卖淫行为还是嫖娼行为,都是法律明文禁止、公安机关依法打击的对象,这早已世人皆知。从社会和谐、家庭幸福的层面看,卖淫嫖娼与社会公序良俗格格不入,向来为正常的社会秩序所不容。放眼世界,即便在欧美各国,对色情业的打击也越来越严。

  法律的天平、道德的准绳、社会的呼唤,无不要求我们敢于向这些丑陋现象说不,果断剔除社会肌体上的毒瘤。然而,一些人却无视法治常识,模糊了道德界限,唱起了“卖淫有理、色情无罪”之类的反调。东莞扫黄,这样一个是非明确的事件,竟在网上掀起不小波澜、引发复杂舆情,的确发人深思。在价值多元、观念多变的转型期中国,固然不能在所有问题上都求得一致,但在一些基本价值上,必须有起码的共识。守住法律底线,保持价值判断力,具备道德责任感,这是一个现代社会不可或缺的行为取向,也是一个公民应尽的社会义务。是非不分、黑白颠倒,只会导致价值错乱、逻辑谬误,最终行为失当、社会失序。

  当一些微博大V娱乐化地调侃“人间有爱”,可曾以一份同情之心,想想那些被明码标价像商品一样叫卖的失足妇女?当一些人狂欢式地呼喊“今晚我们都是嫖客”,可曾以一份体谅之心,听听广大东莞市民热望“扫黄就要扫彻底”的心声?当一些所谓意见领袖陶醉于“群起挺黄”的幻觉时,可曾以一份责任之心,审视一下无节操之论对网络生态的扭曲,对世道人心的污染?

  有学者曾忧心忡忡地指出,我们的生活中存在一种怪现象——比坏。一些人,一事当前,不是分清好坏曲直,也不是比着看谁比谁更好,而是争着比着看谁比谁更坏。一说扫黄,就立即转移视线、偷换概念,说腐败之害甚于色情,贪官比嫖客小姐更坏,弯弯绕绕、兜兜转转,甚至由此推导出卖淫嫖娼不算个事的错误结论。这正是“比坏心态”的一个典型例证。如果没有是非标准,没有言行底线,那么迷失方向的狂奔,就会成为法律和道德双重失重的沉沦,最终只能滑向绝望的深渊。

  身处大发展、大变革的中国,我们既有着鲜花与掌声的荣耀,也面临种种阵痛与迷惘。扫黄,需扫去那些藏污纳垢的场所,也需扫去心灵世界的黑暗与浊流。多一点精神的亮光,多一些前行的正能量,我们会创造更光明的世界,拥有更美好的未来。

(原标题:是非界限岂能模糊(人民论坛))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4-2-14 02:29
今天公安还不是乱抓错人了、不分青红照别和解释就抓了、那咋起?是不是该公安道歉?

发表于 2014-2-14 02:44 | 显示全部楼层
原来警察不管,现在一管就把所有的抓起来了!是不是上级给你们下达的任务啊?

发表于 2014-2-14 08:54 | 显示全部楼层
已于2014年2月13日正式退股:shutup:
发表于 2014-2-14 11:17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么一整我估计强奸犯就多啦

 楼主| 发表于 2014-2-14 11:26 | 显示全部楼层
可以鼓动全国人大通过《卖淫法》,正儿八经摆摊设点。:)

发表于 2014-2-14 15:11 | 显示全部楼层
:@:@:@:@:@:@:@:@杀
发表于 2014-2-14 15:27 | 显示全部楼层
建议搞个全民公投

发表于 2014-2-15 13:29 | 显示全部楼层
笋子一到春天就出来了

发表于 2014-2-15 22:01 | 显示全部楼层
LZ好胆

 楼主| 发表于 2014-2-17 23:06 | 显示全部楼层
目前,股份还未退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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