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过此人在天涯绵阳版的帖子,大家从开始的围观发展到最后的一致判断此人背着牛皮不认赃,众人群骂都骂得无趣了没人关注了。此人无非是觉得死无对证了,自己想怎么说都可以了,反正也赔不起还不如在网上放点迷烟看能不能拣点便宜。说来说去总扯着那么一点,哦,摩托车左侧油箱有撞痕,另一个死者左大腿也受伤了,就必然得出了这个人是驾驶员的结论。硬要把驾驶员的名分推给这个死者。那个车祸瞬间撞击的过程究竟如何,摩托是否有翻滚,受多大程度的变形二次撞击伤害。现在已经无法确切还原了。但我知道出租车65厘米的灯高,直接撞击怎么够得到摩托油箱。而且骑过车的人都知道,驾驶员在事故中是最有可能生还的,因为人趋利避害的本能反应。另外,真心觉得没牌照、超员、超速、不靠最右侧道行驶的摩托驾驶行为是作死。害人害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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