咱们继续先谈罢工。
之所以有这话题,是您在回复中强调 “就拿很多人的乐于举例的美国,是否从新闻上看到过特殊行业的罢工行为:譬如警察、军队、公务人员,包括教师。放眼全世界,教师罢工应该都是极少见得罢!” 但我并不认同您这结论,所举例子证明了,能在新闻上看到这些行业的罢工行为。您所谓的“特殊行当”并没有你所想象的那样“特殊”。下面这些例子,更证明您观念的错误:
2004年6月9日,纽约数千警察、消防队员和教师市政府前大罢工。
2012年5月10日,为了抗议政府对公共部门养老金的削减,3万名英国警察走上街头罢工。
2007年10月11日,以色列中学教师罢工,约50万学生受影响。
2008年4月25日,英国20万教师罢工8000所学校关闭。
2008年11月20日,法国全国约50万公立学校教师罢工,
2011年2月11日,法国中小学教师公会组织全国性的罢工,在巴黎,40%的小学教师参与了罢工。
2012年9月18日,美国芝加哥教师罢工持续六天 致35万幼儿园、小学和中学学生无法上课。
2013年10月17日,英国中小学教师举行大罢工,有4000多所学校被迫完全或部分关闭。
……
继续谈起因:
本帖261楼总结罗列出了部分证据,我了解的情况大部与此相仿。基于这样的认识,个人认为这个“目标奖”的存在拉开了差距,与《教师法》的相关规定想悖,因而应依法争取。
您不认同想必有切实的数据支撑,那么请您也出示,以证明你想证明的荒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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