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的目的是维护最大多数人的利益。法不仅创造了和平与安全,也创造了和平与安全赖以生存的价值本身。庞德说过一句名言:在最低程度的牺牲其他利益的情况下,产生我们文明中分量最重的利益。任何做法皆各有利弊,关键是能否保护最大多数人的利益。
对于局部欺诈、整体双倍赔偿是否公平的问题,我认为,公平的制度有时会产生非正义的决定,看似不公平的制度有时会产生正义的决定。目前市场上商家的不诚信危害着整个社会利益,让人们缺乏安全感和秩序感。如此乱“市”须用重典。我主张应该罚重一点,只要欺诈适用整体双倍赔偿。这毕竟维护的是绝大多数人的安全和秩序。
经销商故意隐瞒真相的行为本身符合欺诈的构成要件,干扰了消费者的选择权与索赔权,危害了正常的交易安全,其行为不仅是对消费者个人利益的侵犯,同时也是对社会公平价值和秩序价值的违背。 本帖最后由 梦想随风168 于 2014-4-21 22:53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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