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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呼声] 给四川省南充市市委书记的一封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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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2-28 13:2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给四川省南充市市委书记的一封信
尊敬的市委书记:
您好!
我是顺庆区仪凤街63号4-3的业主,因13年3、28日突然得知对面4-2被郊县胡某买下,并拆墙把两户之间的消防通道,公共区域、违法修建成自己的客厅,因4-2私自修建占为已有的消防过道,造成严重的安全隐患、几乎完全隔绝我们的生活采光,必须24小时开灯才能非正常生活,加上本是楼道的采光通风来源,楼道上下也漆黑无光照、无通风,更加阴潮,鼠虫增多,增加老旧电线安全隐患 。




于3月29日当天报述到南充市城市管理执法局,实地察看,经街道办和中城城管乔队协调无果,城市执法局乔队下《十日限期整改通知》,并严肃告诉胡某禁止继续施工,禁止装修使用违章搭建。但胡某还是没有拆。几个月中城城管负责人谢主任各种推委拆除申请,只得再交城市管理执法局顺庆分局,分局局长(龙涛)告之属于“房屋结构改造”不属其职能,转函市房管局、城建支队,房管局、城建回函不受理,都答复属于城管职能。




城管顺庆分局局长(龙涛)说必须要其它单位”鉴定“”属于“乱搭乱建”!!!






不认可《物权法》《〈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第六章 2、3、7条乱搭乱建,违章违法。)
物证:1规划图纸、房产证2修建过程中的详尽视频录象资料,里面有各种对话,拍摄证明。3新旧建筑明显区分。人证:1协调的街道办2单位、邻居、租房人3房管局答复:有证即合法,无证即不合法。不提供鉴定职能。




历经市管房局、市城管局、规划局、城建支队、城市住房和建设管理局、区政府等均答复属于城管管理。只得按这些部门所说,在网上给市委书记信箱留言,区信访回电再多次与顺庆分局局长(龙涛)协调无果。最后刘市长批下12月文件222号,区政府办理,还是交由城管顺庆分局处理,




春来冬去,历经“城管”一年,区政府多次督促,顺庆城管回复信访局:又转给房管局,但只能出示第一次转函。

最后又找到政府文件:
南充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物业管理工作的通知》(南府函〔2010〕22号),顺庆物业管理通知等

都规定还是城管管理。





政府发出《十日限期整改 》各种法律公信力为零。政府基本职能无人办理。


请书记批示拆除申请,并具体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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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麻辣社区平台所有图文、视频,未经授权禁止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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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2-28 13:22 | 显示全部楼层
郊县胡某买了对面房,就把消防过道,公共阳台(阳光唯一照进来的地方)修墙围起占成他家客厅。我们家由阳光普照变成耗子洞。

立马报到“城市执法管理局”,简称“城管”,春夏秋冬,历经风霜雪雨一年,又老了一岁,区办公室的人笑说:一年还在跑呀,一年要赚好多钱了哦……
我笑?

淑女变成了烈女、政盲变成政通、南充市各局各级都在“已拨电话”,一听名字不用再报家门。

南充市城管顺庆分局局长(龙涛)又陪我7个月风风雨雨,虽然他不接我电话,办公室一见就打发,从没想到自己也成“贱民”了。

城管说:不归我们管,这个是      “室内结构改造”。
想不明白,明明白白在公共区域,消防过道,怎么成了“室内了”?

城管说:这个要房管局或其他单位“鉴定”,属于 “乱搭乱建”!
想不明白,修的人自己都不否认是“乱搭乱建”,房管局说的:不能出示合法证件就是乱搭乱建,怎么还要“鉴定”!!!呢?
想不明白,1规划图,房产证2修墙时拍的摄像,3新旧一眼能看出4街道办协调过、单位、邻居,照片、租房人……这些都不能证明?


城管说:已转给房管局
想不明白:房管局说当时、立即回复了,您怎么就又一个季度没收到呢,人家房管局还留着底子呢?
信访说:城管报第二次转房管局了
想不明白:城管为什么不给文件号呢,人家房管说没收到?
城管说:以前转了
想不明白:这圈怎么转不出去呢?

城管说:转了就找房管局,他不管是他的事,你去找他
想不明白:区政府、信访局不是说没转出去还找您么?
城管说:不是所有乱搭乱建我归我们管,你象在一块地上修了房子,没得规划手续,那个就不归我们管。
想不明白:不是南充市政府有文件(南充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物业管理工作的通知》(南府函〔2010〕22号)、南充市房管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我市新建项目物业承接查验工作的通知》(南房〔2012〕26号)))(大量各局相关文件已存脑中)上面说:小区物业管理中乱搭乱建归城管么?

最想不明白的是:城管给房管局、城建各发了一个函,去“城管”的法制科问,法制科得出一个答案:这个属于“室内装修”**怎么就用了一年呢?

 楼主| 发表于 2014-2-28 13:24 | 显示全部楼层
郊县胡某买了对面房,就把消防过道,公共阳台(阳光唯一照进来的地方)修墙围起占成他家客厅。我们家由阳光普照变成耗子洞。

立马报到“城市执法管理局”,简称“城管”,春夏秋冬,历经风霜雪雨一年,又老了一岁,区办公室的人笑说:一年还在跑呀,一年要赚好多钱了哦……
我笑?

淑女变成了烈女、政盲变成政通、南充市各局各级都在“已拨电话”,一听名字不用再报家门。

南充市城管顺庆分局局长(龙涛)又陪我7个月风风雨雨,虽然他不接我电话,办公室一见就打发,从没想到自己也成“贱民”了。

城管说:不归我们管,这个是      “室内结构改造”。
想不明白,明明白白在公共区域,消防过道,怎么成了“室内了”?

城管说:这个要房管局或其他单位“鉴定”,属于 “乱搭乱建”!
想不明白,修的人自己都不否认是“乱搭乱建”,房管局说的:不能出示合法证件就是乱搭乱建,怎么还要“鉴定”!!!呢?
想不明白,1规划图,房产证2修墙时拍的摄像,3新旧一眼能看出4街道办协调过、单位、邻居,照片、租房人……这些都不能证明?


城管说:已转给房管局
想不明白:房管局说当时、立即回复了,您怎么就又一个季度没收到呢,人家房管局还留着底子呢?
信访说:城管报第二次转房管局了
想不明白:城管为什么不给文件号呢,人家房管说没收到?
城管说:以前转了
想不明白:这圈怎么转不出去呢?

城管说:转了就找房管局,他不管是他的事,你去找他
想不明白:区政府、信访局不是说没转出去还找您么?
城管说:不是所有乱搭乱建我归我们管,你象在一块地上修了房子,没得规划手续,那个就不归我们管。
想不明白:不是南充市政府有文件(南充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物业管理工作的通知》(南府函〔2010〕22号)、南充市房管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我市新建项目物业承接查验工作的通知》(南房〔2012〕26号)))(大量各局相关文件已存脑中)上面说:小区物业管理中乱搭乱建归城管么?

最想不明白的是:城管给房管局、城建各发了一个函,去“城管”的法制科问,法制科得出一个答案:这个属于“室内装修”**怎么就用了一年呢?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4-2-28 13:29
把年终目标奖先喊这些人交了
发表于 2014-2-28 13:50 | 显示全部楼层
:L稳起干啥?

发表于 2014-2-28 13:55 | 显示全部楼层
有关部门看到了,就是不说话
发表于 2014-2-28 14:05 | 显示全部楼层
二呀二

发表于 2014-2-28 14:05 | 显示全部楼层
:o 看过!

 楼主| 发表于 2014-3-3 16:20 | 显示全部楼层
郊县农民胡某买了对面房,就把消防过道,公共阳台(阳光唯一照进来的地方)修墙围起占成他家客厅。我们家由阳光普照变成耗子洞。

  立马报到“城市执法管理局”,简称“城管”,春夏秋冬,历经风霜雪雨一年,又老了一岁,区办公室的人笑说:一年还在跑呀,一年要赚好多钱了哦……
  我笑?

  淑女变成了烈女、政盲变成政通、南充市各局各级都在“已拨电话”,一听名字不用再报家门。

  南充市城管顺庆分局局长(龙涛)又陪我7个月风风雨雨,虽然他不接我电话,办公室一见就打发,从没想到自己也成“贱民”了。

  城管说:不归我们管,这个是 “室内结构改造”。
  想不明白,明明白白在公共区域,消防过道,怎么成了“室内了”?

  城管说:这个要房管局或其他单位“鉴定”,属于 “乱搭乱建”!
  想不明白,修的人自己都不否认是“乱搭乱建”,房管局说的:不能出示合法证件就是乱搭乱建,怎么还要“鉴定”!!!呢?
  想不明白,1规划图,房产证2修墙时拍的摄像,3新旧一眼能看出4街道办协调过、单位、邻居,照片、租房人……这些都不能证明?

  城管说:已转给房管局
  想不明白:房管局说当时、立即回复了,您怎么就又一个季度没收到呢,人家房管局还留着底子呢?
  信访说:城管第二次转房管局了
  想不明白:城管为什么不给文件号呢,人家房管说没收到?
  城管说:以前转了
  想不明白:这圈怎么转不出去呢?

  城管说:转了就找房管局,他不管是他的事,你去找他
  想不明白:区政府、信访局不是说没转出去还找您么?
  城管说:不是所有乱搭乱建我归我们管,你象在一块地上修了房子,没得规划手续,那个就不归我们管。
  想不明白:不是南充市政府有文件(南充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物业管理工作的补充通知》(南府函〔2011〕278号)、南充市房管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我市新建项目物业承接查验工作的通知》(南房〔2012〕26号)))(大量各局相关文件已存脑中)上面说:小区物业管理中乱搭乱建归城管么?
  最想不明白的是:城管给房管局、城建各发了一个函,去法制问:这个属于室内装修,不属于城管管理。怎么就用了一年呢?


发表于 2014-3-4 06:02 | 显示全部楼层
 去掉80岁到60岁,1岁到20岁的二分之一不劳动人口,保留21到59岁劳动人口,是不是16人养一个公务员?粗略的算,扣除老人,退休人员,未成年人6亿,剩馀 8亿人,约20个成年人养1个官员。更准确的数字:130000万-- 65000万(60-80, 1-20岁)/4506万=65000万/4506万==14人,即平均每14个百姓要养一个党的“公务员 ”!
  
  如果再精确就有点吓人了。还有非公务员编制的事业单位,还有中石油中石化移动联通电力等等垄断国企,也要老百姓供养。至2006年底,全国有完全意义上的公务员1550多万;有没公务员名份从事公务员工作人员1360万以上,合计2910万。加上 4000多万事业单位人员,财政和收费供养的人员达7000万。2006年,全国就业人数7.8亿,差不多每10个非财政供养就业人员要养活平均收入高几倍的财政、收费供养人员。

发表于 2014-3-4 17:21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啊!在南充都是这样的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4-3-4 18:09
哪个管你那么多。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4-3-4 18:09
哪个管你那么多。

2015年优秀网友

发表于 2014-3-4 20:40 | 显示全部楼层
开心09 发表于 2014-2-28 13:55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有关部门看到了,就是不说话

利民不利己的事,干吗?官德如此!

 楼主| 发表于 2014-3-7 15:33 | 显示全部楼层
 

市长批了后,又“研究”了三个月。


 去掉80岁到60岁,1岁到20岁的二分之一不劳动人口,保留21到59岁劳动人口,是不是16人养一个公务员?粗略的算,扣除老人,退休人员,未成年人6亿,剩馀 8亿人,约20个成年人养1个官员。更准确的数字:130000万-- 65000万(60-80, 1-20岁)/4506万=65000万/4506万==14人,即

平均每14个百姓要养一个党的“公务员 ”!
  
  如果再精确就有点吓人了。还有非公务员编制的事业单位,还有中石油中石化移动联通电力等等垄断国企,也要老百姓供养。至2006年底,全国有完全意义上的公务员1550多万;有没公务员名份从事公务员工作人员1360万以上,合计2910万。加上 4000多万事业单位人员,财政和收费供养的人员达7000万。2006年,全国就业人数7.8亿,差不多每10个非财政供养就业人员要养活平均收入高几倍的财政、收费供养人员。

 楼主| 发表于 2014-3-7 15:38 | 显示全部楼层
一个季度又过去了,  春天来了。  又     “研究了”    三个月。

 楼主| 发表于 2014-3-7 15:43 | 显示全部楼层


一个季度又过去了,  春天来了。  又     “研究了”    三个月。


发表于 2014-3-7 16:06 | 显示全部楼层
想起了刘德华的《真永远》:o

 楼主| 发表于 2014-3-7 16:53 | 显示全部楼层
公务员加薪 ,加吧加吧,加快速度 ……。

 楼主| 发表于 2014-3-7 17:05 | 显示全部楼层
一个季度又过去了,  春天来了。  又     “研究了”    三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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