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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珠市街

[原创]达州市通川区珠市街小百货批发市场的业主兼经营户应该怎么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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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4-12 13:44 | 显示全部楼层

各位朋友:

    近日,有人不顾维系和平、稳定的市场经济环境,颠倒是非黑白,将正常的市场竞争描述成不正常现象,意在扰乱视听,挑起事端,达到其中饱私囊的目的。为此,我公司特在此对诽谤我们的歪理邪说发起严正抗议,并不排除使用法律手段维护我公司的美誉度。

    为使大家明白事实真相,特对好一新商贸城简介如下:

    好一新商贸城地处达州市西外新区连接新老城区的咽喉之地,毗邻达州市塔沱农副产品综合批发市场,占地52.25亩,总投资2亿元,建筑总面积93000平方米,营业面积80000平方米,经营商位2000个,地下停车位200个,内置4000平方米的中庭广场,单体经营规模居全国第28位,西部地区第3位,是目前川渝鄂陕结合部规模最大、设施最先进、功能最齐全的百货小商品交易中心。

好一新商贸城共六层(地下一层,地上五层),按现代物流模式施工建设,层层可以通车贯通,双螺旋坡道可使货车轻松上楼,每层有集中装卸货物作业区。负一层为地下停车场和货运物流区,一至四层为商品交易区,五层为办公服务区。商贸城有自动扶梯13部、观光电梯4部、货运电梯1部,配置有全方位监控系统、中央空调系统、新风系统、自动喷淋系统、自动报警系统、背景音乐系统、触摸屏和视频机。

    好一新商贸城是一座集采购、博览、商贸、物流于一体的大型综合性商贸城,以现代卖场的经营格局拓展百货小商品仓储批发。坚持“厂家直销、超低价位、一站购齐、服务大众”的经营理念,秉承“以人为本、精心呵护、诚信经营、做大做强”的服务理念,以“卖场化经营、商场化管理、人性化服务”的模式,利用先进的智能化管理体系,为客户提供会员服务、物管服务、信息服务、金融服务、物流配送、品牌推广和经营辅导,以“一手牵上游厂商,一手牵下游客户”的经营战略,成为“买全国、卖秦巴”的百货小商品集散中心。公司将紧紧抓住我国东部产业转移的机遇,建设好一新加工园区,实行产、加、销一体化经营,拓宽就业渠道,活跃达州经济,增加财税收入。好一新商贸城培育成市后,年交易额可达20亿元,年创利税1000万元,为社会提供10000个就业岗位,实现“建一个市场,兴一门产业,活一片经济,富一方百姓”的目标。

    好一新商贸城自2007810开市营运以来,经营稳定、秩序井然、购销两旺。现已入驻男装、女装、童装、针织内衣、袜子毛衣、床上用品、鞋类伞具、玩具饰品、塑料制品、不锈钢制品、文体箱包、厨房用品、小百货、大家电、小家电批发户1000家,有330个品类、逾10000种商品向川渝鄂陕结合部4省(市)12地区5500万人口集散和辐射。好一新经营门类齐全、品种丰富、质量可靠、款式新颖、价格实惠,可满足各种层次消费者的需求,深受经营者和广大客商的欢迎和好评。

 楼主| 发表于 2008-4-13 08:22 | 显示全部楼层

人民群众赋予地方党和政府的权力,难道一些个别权贵就这样为人民服务吗?

个别权贵拿着人民赋予的权力,包含千家万户的深切期望啊!

难道他们是法盲?权盲?

不懂怎样主持社会的公平、正义?

不懂得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

《党的总章程》不能歪曲啊!

民众的利益、民众的生存、民主的发展是党和国家的立足之本啊!

发展是硬道理,硬发展无道理!

屁股可以决定脑袋。

权利之笔可以让人飞黄腾达,可以让人进入十八层地狱。

发表于 2008-4-13 18:03 | 显示全部楼层
好资料,好内容,真是一针见血呀,把现实的达州社会现象赤裸裸的说了出来,

发表于 2008-4-15 11:31 | 显示全部楼层
官商勾结.从这些表面现象总能看到贪官的影子.
发表于 2008-4-16 23:25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们大家看看,达州媒体是怎样扼杀民生市场的。
发表于 2008-4-16 23:25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们大家看看,达州媒体是怎样扼杀民生市场的。

 楼主| 发表于 2008-4-17 10:47 | 显示全部楼层

经与经营户了解,

某领导坦言小商品批发市场的四个动因:

1.      市级机关、几十个大局2005年整体西迁,“金兰”市级公务员小区随着竣工。市级公务员宁愿天天
      
坐车往返市区和西外,不愿入住公务员小区。

西外是农村,偏僻、人很少、治安不安全。

市级领导搞得头疼,为了解决这些问题,搞了一些办法,建两处大型超市,建豪华农贸市场。

尽管这样 ,快一年了公务员还是不愿入驻高级豪华的小区。让领导们始料未及!

开发商知道这一信息后……,据某领导坦言,郝成棋这娃儿信息快,抓住这个信息,建大型百货批发市场,可以增加西外的人气。可以增加公务员入住的吸引力。

塔沱农副产品批发市场二期“好一新商贸城”从立项、审批、征地、奠基、建设、宣传、招商、融资等,一路过关斩将顺理成章得到了市级领导的特别关照

2.区级财政困难,餐饮消费税收比例高。达县南外餐饮搞得好,城区消费很大部分都流失到南外去了,是通川区的损失。

把珠市街搞成餐饮一条街呢,与南外仙鹤路餐饮形成对峙,可以留住通川区的一部分餐饮消费收入。

3.珠市街这两年遇到两次洪灾,也可以作为理由,有利我们开展工作,可能得到一些商家的支持。

        4.商家不愿意展动,珠市街上段凉水井、兴隆街段可以不动,市城市规划和建设局车多,把珠市街让出来搞成餐饮,大家消费也方便吗!

 

 

 

 

 

 

 楼主| 发表于 2008-4-17 11:00 | 显示全部楼层

公务员满意了,

开发商满足了,

民众民生呢?

这就是达州

科学发展又好又快发展?

《达州市商业网点规划》

是为谁《规划》?

这是民生《规划》吗?

达州市城市建设和规划局

《达州市城市规划》动机就是这样吗?

无权、无势、无钱的

个体经营户民众和业主民众啊,您们怎么活呀!

发表于 2008-4-18 09:22 | 显示全部楼层

牛B之七,新闻媒体为虎作伥,抛开正确的舆论导向,为强权和开发商利益,扼杀生育养

 

你开发商卖“伤冒城”可以利用公权,我舆论媒体有公共平台;你做生财,我说生财,大家异工同曲。党纪国法脑后丢……

《达州晚报》《达州电视报》从06.6.26起至07.7.3止,刊登和转载“《达城小商品市场将西迁》通川区政府决定……”。

 



《达州晚报》黄江涛捏造“达州市通川区政府决定”,(至今大家没有看到“区政府决定”。只有“阅[2006]35号通川区政府《会议纪要》)《达城小商品市场将西迁》以各种形式共违法、虚假、欺骗“复制”宣传1年零7天。

当时“商贸城”刚刚挖地基。没有获得任何预售资格,开发商结合宣传在充满活力的城区市场展开了 “定购”“联建”“排号”“预售”等一系列的违法骗购融资活动。

2006年12月24日在《达州晚报》公示,《预售资格证》在12月4日获得。

外行看热闹,内行看门道。

《达州晚报》黄江涛捏造“达州市通川区政府决定”,(至今大家没有看到“区政府决定”。只有“阅[2006]35号通川区政府《会议纪要》)《达城小商品市场将西迁》以各种形式共违法、虚假、欺骗“复制”宣传1年零7天。

当时“商贸城”刚刚挖地基。没有获得任何预售资格,开发商结合宣传在充满活力的城区市场展开了 “定购”“联建”“排号”“预售”等一系列的违法骗购融资活动。

2006年12月24日在《达州晚报》公示,《预售资格证》在12月4日获得。

外行看热闹,内行看门道。

一篇不足160字的《快讯》,犹如一纸给广大民众缓期执行的“死刑判决书”。

达城养育千家万户属于人民的市场(珠市街、凉水井街、兴隆街、红旗旅馆),将逐步受到垄断利益集团的强权集约“整合”“管理”。

“理由”是垄断利益集团的强权垄断集约“管理”可以增强“商贸流通业的整体竞争力”。

“罪名”是属于人民的市场触犯了“城零郊批”政令。

“罪行”是“不西迁”就触犯了强权垄断利益集团的图谋利益。

“整活”的是强权垄断利益集团,民生市场整死。

地方强权只管权贵、垄断寡头在四川达州市飞黄腾达为所欲为,部门只管为一己私利摇旗嚎叫。

党和国家的正确方针政策、社会的公平正义、社会主义的市场经济秩序、市场经济发展规律、市场和谐稳定协调发展、民众的生产生活规律、民众的既得利益、现实利益、长远利益、城市的人文历史文化、民主法制等等全然脑后放!

    该不法《快讯》不仅在无声的媒体不厌其烦的反复宣传,而且还在中心广场的大型电视显示屏有声滚动播放。07年春节前后,还插播用上当受骗的经营户名义给全市人民拜年。

    形成立体攻势,强强联手,民生市场您怎么活呀?

该不法《快讯》在06年6至07年7月3日受到达州市广大民众的强烈反响。

民众电话、网络纷纷声讨、谴责,口诛笔伐依法捍卫城区养育人民市场的各项利益。

《达州晚报》老总胡XX们在07年7月3日表态,不再刊登。

但城区广大个体经营户和市场业主民众已付出了无法恢复的沉重代价。

07年8月20日星期一,珠市街经营户和业主选出代表到达州报业集团依法维权。

提出:1.停止一切违法宣传。

2.违法宣传给人民的市场名誉造成了不可估量难以挽回的损失,商业名誉受到非法诋毁。误导达州650万人民达1年零7天,社会危害之深。

3.必须要对城区人民的市场名誉进行正面宣传,鉴于违法宣传危害时间长,大家要求在《达州晚报》用同等篇幅恢复性宣传1-3月。

4.广大个体经营户和市场业主保留追诉权。

5.三天后民众听取报社领导相关回答。

 

报社老总招回了正在西区参加商贸城“唱响达州”活动的两个主任。

承认了报社“不当有争议”的宣传。

立即电话通知《达州电视报》社老总杜X,不许转载该报道。

当即表示了肯定要正面宣传的请求。

自己是放牛娃出生,同情民众的辛苦,表达了对城区市场的渊源历史文化的理解,市场对城区广大市民和区乡民众消费习惯根深蒂固的积极作用以身作则进行了论述,……获得了代表的认可。

三天后,07年8月22日星期三,上午报社老总参加了市政府的会议,下午在报社会议室接待了部分代表。

说:“我五十几的人了,马上要退休了……,一边是老百姓的公共利益,一边是政府……,现在我已经走上了钢丝绳……。我今天亲自与大家谈肯定是有诚意,我完全可以叫我的律师与你们谈……我这碗饭要吃好,我觉都睡不好……。我考虑采取冷处理这件事。既不宣传‘好一新’,也不宣传城区市场”。

接着,拿出了星期一上机后未印的“好一新”宣传个体户个人发家事迹的广告给大家看,加以证明。

同时,指示两主任仔细审稿,要删出诋毁的句子。

善良的代表们听信了这些承诺表象。

后来,报社继续违法报道……

大家对此义愤填膺。


发表于 2008-4-18 09:42 | 显示全部楼层

 

《达州晚报》在“好一新”商业广告中复制《达城小商品市场将西迁》。

进一步用“通川区政府”名义为商贸城违法、欺骗、虚假、浮夸、招商宣传。

老城区至今没有317户服装服饰经营户定购商铺,珠市街至今也没有217户的经营户数量定购商铺。

 


发表于 2008-4-18 10:06 | 显示全部楼层

 

好一新”自命不凡,在《达州晚报》《达州电视报》广告中标榜自己是百货小商品“总站”,诋毁城区人民的市场。
     

36间童装旺铺12万/间?

不难看出,这是典型的虚假、不实、欺骗宣传。
     

一间多少平方米?多少钱一平方米?1平方米一间,还是10平方米一间?不得而知。

现在有谁真正买到12万一间的门市?

骗!骗!骗!大家联合起来骗!

谁受伤害呢?

曾经在2004——2005年间,卖“塔沱农副产品批发市场”(一期工程)蔬菜摊位,2万元/一个摊位。达州市很多老百姓上当受骗。

在这篇广告中,开发商把广大民众赋予达州市通川区人民政府的公信力用于为自己违法、欺骗、虚假、浮夸等宣传,达到开发商利益最大化的目的,人民赋予政府的公信力被毫无价值出卖。
     

图为:06年11月10日《达州广播电视报》2版。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广告活动,促进广告业的健康发展,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发挥广告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的积极作用,制定本法。

第二条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广告活动,应当遵守本法
     

第三条广告应当真实、合法,符合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要求
     

第四条广告不得含有虚假的内容,不得欺骗和误导消费者。
      

第五条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从事广告活动,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七条广告内容应当有利于人民的身心健康,促进商品和服务质量的提高,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遵守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维护国家的尊严和利益。
     

 

广告不得有下列情形:
(
)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国徽、国歌;
(
)使用国家机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名义;
(
)使用国家级、最高级、最佳等用语;
(
)妨碍社会安定和危害人身、财产安全,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发表于 2008-4-18 11:51 | 显示全部楼层

图为:0783日《达州电视报》05版市场专刊。《达州日报》进行了同步宣传。

开发商广告,赤裸裸的针对掠夺目标:老城区百货小商品经营户。

手段:

1.开发商在2006年6月以来至今,雇佣大批人员到达州市各县、区、乡用市、区政府文件不顾民生民计违法宣传“伤冒城”。

2.自作多情给各县、区、乡的所有零售经营户发“伤冒城”会员卡(卡里包含100现金车费现金价值)。

3.凭会员卡购货享受现金返点2%。(每天返20万左右,07年8月初起至07年9月26日止,返点上千万元)

4.物管费免12个月,门市免租金18个月  ,库房免租金12个月,费用免2年。

5.享受商贸城提供的1.创业援助资金和2.创业借贷资金

6享受市、区政府和工商、税务等职能部门的扶持优惠政策。

7.办理营业执照只交工本费

8.享受市场统一的宣传推广……

9.商铺由市场统一装修。

 

开发商魔力无边那!?

达州广大纳税人赋予各级政府和职能部门的权利和公信力,是谁康纳税人之慨?

是谁“无私”大方配置广大民众赋予各级政府和职能部门的公共资源,给一个在达州臭名昭著多年的开发商招摇撞骗?

难道这一系列不法、不正当竞争行为在达州顺理成章是很自然的事件吗?

这些问题有部门管吗?

该谁管哪?

失职渎职也是腐败呀!

民众怎么活呀!

 

 

发表于 2008-4-18 11:22 | 显示全部楼层

《达州电视报》对上一期泯灭人性、捣乱民生市场的品牌栏目“申君调查”坐在办公室“调查”,无中生有、捏造客观事实歪曲报道的纠正。

《达城小商品市场现状调查》犹如北京的纸馅包子事件。

(点击:   

对合法市场形象的恣意污蔑,对和谐市场秩序恶意捣乱,对民生市场的肆意诋毁,对达州市商业名片的无中生有捏造事实中伤。

《达州电视报》人实际把公共舆论平台作为部门掘金的工具。

有钱便是爹,有奶便是娘。铜锈染报为强权垄断利益集团和强权垄断势力掠夺垄断广大人民的利益铺平道路,无声造谣。

.成也媒体,败也媒体。“狗崽队”是社会对现代新闻媒体集团不良从业人员的具体定位。

新闻媒体的正确舆论导向和价值观在社会中被这些人搞得已经错位。在《达州晚报》《达州电视报》得以根生蒂固、滋生发芽体现,在650万达州老百姓和外来投资者的心中“发扬光大”。

说实话,我们不想微词媒体。我们只想呼吁《达州晚报》《达州电视报》不能脱离正直、正义、正气。贬恶扬善、实事求是的办报基本要求阿!

鲁迅先生人生观是:生存、温饱、发展。他老人家解释到:我之所谓生存,并不是苟活;所谓温饱,并不是奢侈;所谓发展,也不是放纵、坑人。

《达州晚报》《达州电视报》为了阿谀奉承,铜锈染报、以讹传讹,人们不禁想到“医患关系”,开发商肚里这包“假冒伪劣毒药”打着市、区政府名称的包装,经过“专假”的论证,在《达州晚报》《达州电视报》不厌其烦竭力鼓吹和极尽力致虚假宣传诊断,假话百遍就是真话。

人民的市场这个健康稳健的躯体不被你们这群伤天害理的家伙中伤害倒才怪!广大老百姓和人民的市场个体户的生命财产不被你们恣意剥夺才怪!天怒人怨啊!

开发商的广告吹了整整一年多。以讹传讹使众多老百姓上当受骗,个体户人心惶惶,经营不安。

《达州晚报》记者烂江涛不吹得老百姓“流血牺牲”(损失钱财),就吹得FB分子上断头台才怪!

四川达州这样的投资软环境,当地和外地的个体经营

劳动民众怎么活呀?

 

 

 

 

 

 

 

 

 

 

 

 

 

 

 

 

 

 

 

 

 

 

 

 

 楼主| 发表于 2008-4-18 23:28 | 显示全部楼层

达州媒体权力寻租乱相,公共权力之觞!

去年8月国家新闻出版总暑开展的一场针对假报刊、假记者站、假记者、假新闻的专项治理行动,旨在严厉打击非法采编、杜绝虚假新闻的产生、传播,维护新闻媒体的公信力和社会公共利益。

四川达州市俨然是“专项”行动的避风良港!

国营企业几百员工的利益,几百经营户的利益,国营企业和民众的生存利益被媒体以帮人制造的假新闻、假调查舆论声势所吞噬。

求获得开发商丰厚恩赐!丢掉的是新闻媒体严肃性和正确导向作用。丢掉的民众对媒体的信赖。

我们老百姓期望清除这些不良的害群之马!

 楼主| 发表于 2008-4-19 13:42 | 显示全部楼层
政协委员徐更生发言指出,应该制止政府部门的一切营利性经营活动。这显然切中了打击腐败的要害,形形色色的腐败行为和腐败现象的根源都在于权力寻租,而政府部门从事营利性经营活动是权力寻租的前提。制止政府部门参与一切营利性经营活动无异于切断了权力寻租的源头。 

    “权力寻租”具有必然性,只要有权力的存在,只要这种权力缺乏制衡或制约,缺乏人民群众的监督,就必定会有寻租的可能。政府部门从事营利性经营活动必然导致政府部门和公务员“以权谋私”,进行“权钱交易”,即打着“为人民服务”的幌子,利用手中的权力来为自己或小集体谋利益;如一些政府部门巧立名目,在为公民提供正常服务时收取各种费用,甚至出个证明盖个图章也要收费;公路上收费站林立,雁过拔毛,过往车辆不堪重负。个别人甚至为谋取个人或小集体的私利,进行官商勾结,致使国家和纳税人遭受重大损失。这些违规活动虽然不是以公司的名义操作的,但他们与公司有一个共同特点,那就是利用手中的权力为自己捞钱。政府部门从事营利性的违规经营活动,滋生了腐败,为权钱交易、权色交易提供了温床,这严重地损害了政府部门的形象。可见,政府部门从事营利性经营活动是一种侵蚀共产党执政能力的腐蚀剂,要想提高共产党的执政能力和共产党员的先进性,必须坚决加以制止。 

    政府部门参与营利性经营活动都是违反国家相关法律规定的。《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明确规定:国家公务员必须严格遵守纪律,不得有“贪污、盗窃、行贿、受贿或者利用职权为自己和他人谋取私利”,国家公务员禁止从事经商、办企业以及参与其他营利性的经营活动。几年前,中共中央明令禁止党政军国家机关从事经营性商业活动,规定机关必须与相关的公司实体脱钩,领导干部不得兼任公司职务。此举为全国范围的廉政建设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值得肯定。但我们也看到,廉政建设仍然任重道远,需要管理层下更大力气,努力从制度上根除腐败的源头。 

    腐败是一种特殊性质的犯罪,是一种以政府权力为依托的犯罪,是有权者的专利。如果把资源配置权从官员手中还给市场,消除“钱权交易”的权力来源,切断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权力寻租链条,对于打击贿赂和腐败,可能比单纯约束权力更为有效,也更为彻底。制止政府部门从事一切营利性经营活动,让官员面对市场经济利益“无处下手”,才是消除权力寻租的最好办法。
来源:中国经济网 

 楼主| 发表于 2008-4-19 14:05 | 显示全部楼层
严禁党政机关和党政干部经商办企业,是党中央、国务院的一贯方针。党政机关和党政干部经商办企业,容易助长官商不分、政企职责不分,影响党政机关和党政干部发挥自己应有的作用,干扰经济秩序,甚至会使有的单位和个人利用手中的权力和工作便利条件,违反党和国家的规定,进行非法活动,以谋取私利,危害党风党纪和干部队伍的建设,败坏社会风气,损害国家和群众的利益,以致严重影响党群关系.
发表于 2008-4-19 22:15 | 显示全部楼层

牛B七


图为《达州晚报》为“伤冒城”“著写”的系列宣传推广广告之一。

1.     不忘使用“市政府的名称”用于广告宣传。

2.     严重诋毁城区人民市场。

广大老百姓试问:难道有钱就可以随意用政府的名称吗!?

达州新闻媒体,党性、原则在哪里?

开发商的胆量无边、能量无尽啊!?

发表于 2008-4-19 22:26 | 显示全部楼层

牛B七


《达州晚报》的不法宣传之一。(声明:图片篇幅有限,有些空白区域重叠扫描)

1.开发商标榜自己是一级批发总站

2.1000商家入住吗?全市人民都知道是开发商用35000元以上人民币买了多少商家入场,免租1.5年等,实际一个也没有出租,哪来商铺出租率100%。典型的虚假、浮夸广告。

3.每年坐收租金13710,送4年租金。国家相关部门最近出文,是不正当竞争行为,属于打击的范畴。

4.全产权独立旺铺12/间,大家一看就明白是挖的销售陷阱

5.凭好一新会员卡可额外优惠2%。会员卡只有县、区、乡零售经营户才发的有,很显然,商贸城销售骗局的触角已深入广阔农村,已伤害广大农村个体劳动民众了。

6.广告打出“政府支持”。开发商有钱确实不一样!在广告中用政府的公信力,诱导民众上当受陷。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

第四条广告不得含有虚假的内容,不得欺骗和误导消费者。

第五条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从事广告活动,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二章   广告准则第七条广告内容应当有利于人民的身心健康,促进商品和服务质量的提高,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遵守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维护国家的尊严和利益。

广告不得有下列情形:

……

()使用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名义;

……

()妨碍社会安定危害人身、财产安全,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的其他情形。

第三章   广告活动。第二十一条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不得在广告活动中进行任何形式的不正当竞争

第二十七条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依据法律、行政法规查验有关证明文件,核实广告内容。

第三十一条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生产、销售的商品或者提供的服务,以及禁止发布广告的商品或者服务,不得设计、制作、发布广告。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七条违反本法规定,利用广告对商品或者服务作虚假宣传的,由广告监督管理机关责令广告主停止发布、并以等额广告费用在相应范围内公开更正消除影响,并处广告费用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对负有责任的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没收广告费用,并处广告费用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依法停止其广告业务。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四条广告主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的,由广告监督管理机关处以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伪造、变造或者转让广告审查决定文件的,由广告监督管理机关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五条广告审查机关对违法的广告内容作出审查批准决定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由其所在单位、上级机关、行政监察部门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四十六条广告监督管理机关和广告审查机关的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在四川达州有谁敢在郝成棋“地盘动土”?

开发商郝成棋在达州是特殊“法外公民”。

违法广告在达州出现,不是偶然,是历史的必然!从2003-2004年塔沱农副产品批发市场的建设和宣传已经完整地上演了这出戏,现在是历史的重显。

违法广告,是达州官本位、部门利益、综合执法的错位体现,又是达州司法、行政执法力度的苍白体现!

 

图为:《达州晚报》0787日的违法广告。

1.       标榜自己又是百货小商品“批发中心”。

2.       批发间购物2%现金返点。

3.       各车站公交车免费接送客商(正确说应该是抢客商)。公交车可以随意停到了城区批发市场路口的任意地点!

4.       区乡零售客商说道:“我们走到车站有人抢,走到城区市场还有人抢。开发商简直疯了抢人了”。

5.       各经营户也打出了虚假的优惠折扣。很简单,比如一双胶鞋通常进价9/双,批发价9.4-9.5/双,毛利0.4-0.5/双,包括运费、搬运费、各种杂费等,如果按9折批发卖,9.59每双卖8.55元,可能吗?

媒体铜臭染报,利用公共平台为开发商作违法虚假欺诈广告宣传,赤裸裸捣乱达州社会市场经济秩序,破坏民生环境。

民众怎么活呀?


发表于 2008-4-19 22:18 | 显示全部楼层

牛B七


图为:开发商在《达州晚报》广告。

广告不仅又一次充分暴露了开发商一系列不法、不正当竞争手段,广告用政府名称、政府文件名称进行宣传。目的就是冠冕堂皇用政府名誉和政府文件掠夺珠市街(天时、地利、人和的人文财富)个体劳动民众的根本利益。

同时虚假浮夸宣传“伤冒城”100000平方米超大规模……

诱骗个体劳动民众放下煮熟的鸭子不吃,去吃开发商陷阱里画的馅饼。

开发商、政府,两者一边有钱,一边有权,你们在干什么!?

你们真的是强强联合吗!?难道人民的市场就是你们的眼中钉,肉中刺吗!?

难道民众祖祖辈辈辛勤劳动依法纳税还成了你们的敌人吗?

法制社会难道就是用证明大于“法”吗!?

中央纪委公务员讲了:“不一定吃喝侵占贪污受贿才是腐败,才会被法律严厉追究,滥用职权决策失误同样是腐败乱批、乱定、乱建“权利之笔”如果不受约束,迟早会将自己推入万劫不复之地”。

 

发表于 2008-4-20 15:58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觉得达州也应该有一个象样点的批发市场,老城区的几个老市场已不能适应达州经济的发展,也与把达州建成西部天燃气能源化工基地,秦巴商贸物流中心,省级特大城市格格不如,政府应该加大《城市商业网点规划》的执行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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