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这就是所谓的“改革”,所谓的“法制”,带给人们的困惑和恐慌:
1、小偷不能打(打固然不对);歹徒不能打;凶犯也不能打;只能报警找警察,否则,吃不了兜着走:你去养凶犯一家人——凶犯家属依法…
2、警察什么时候来,来了……说不清道不明的……三天五天不晓得………
3、被杀、、又靠谁伸冤,现在杀人者,大都除了家徒四壁,就只有满腹冤仇,你后半辈子靠谁经佑…
……遇上啥事,政府都是无过的;再且,都是‘第一时间’光临现场,反之,你那时间在那里做啥子?!
其实,中国老百姓,历来都有正义感,也能临危不惧而奋起,但,前些年有些案例,乱了人心!
——如今,就是家里,如有人喊“砍人了”,我也要“跑”!管它,拿刀的是不是人,管它,发声的是电视机还是收音机,先跑了再说!因为,如今的‘法制’,只讲利益,不管公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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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熙路的跑,都跑了,无事。—— 一股“地皮风”,成都人爱“扯风”,源于风声鹤泣…
可昆明,长沙,有腿也跑不了,可悲的那些无辜而生活在底层而又自以为在安宁的环境里的人们…
该反思了,该检讨了,而该思过的,最主要者,还是………这些年,在‘法制’中,干了什么?!
——让人,有那么一种,苟延残喘,夹着尾巴落荒而…… 完全忘了:有党,有政府,有人民,有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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