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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主和保安扯皮,仪陇公务员小区大门被堵,群教活动期间这样做真的无法无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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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4-1 21:01 | 显示全部楼层
垃圾物管,高坪人民支持你。
发表于 2014-4-1 21:13 | 显示全部楼层
呵呵,心已关机,请年轻人做保安做清洁你请得起吗?小区缴费的人有多少现在人工多少钱。物管不好可以换,不过有没物业公司愿意来管理A区你知道吗?换现在的物业时,业委会和业主代表找了好多家物业公司你知道吗?别人一听A区直摇头:A区的都是大爷。业主和物管还是应该相互理解相互支持,必竞是自己的家。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4-4-2 06:58
真为你们这些物管的智商着急,其实上一个物业公司比你们强多了,只是因为他们与那所谓的业委会走不到一起,最后让业委会给赶走了,而这一届物业公司一进来就可以涨价,个中原因只有你们才知道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4-4-2 07:04
崇德居里面的业主不是你大爷吧,你用不着这么称呼业主,大家受不起。所有的业主只是希望得到应有的服务,当自己权益受到侵犯的时候尽最大的努力维护,ps:以前好像我从来没拖欠过物管费,不过以后就不能保证了,因为我得看服务说话
发表于 2014-4-2 09:07 | 显示全部楼层
所谓车位,是指区别于车库,在小区路边、空地等地点用于停放车辆的设置。也即我们平日在小区路边、空地等地点看到的用线条在地面上划出的露天停车位。它和小区车库一样,是实现小区功能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物权法》第七十四条第三款规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本帖最后由 做人必须要厚道 于 2014-4-2 09:19 编辑

发表于 2014-4-2 09:20 | 显示全部楼层
请问物管:你们收到钱到哪里去了?
发表于 2014-4-2 09:34 | 显示全部楼层
申明:本人不是该小区业主。
         就新政小区物管而言,我只能用看着像人,不办人事来形容。
         就拿我所在的小区来说,我们业主每年交那么多物管费,小区的娱乐场所,绿化场地,车辆停放位。这些都算在我们的住房的公摊面积上。
         我们小区本身有车的都不是很多,如果只停放我们小区内部的车辆应该是绰绰有余,但为什么还是有很多人的车辆没地停放,要把车辆停放在外面的街道上过夜呢?
         我们作为业主,也询问过这些事,结果都被物管敷衍过去了。
         我们也暗地调查过,结果原因是,我们小区的二楼有两家宾馆,宾馆入住人员的车辆也放我们小区,宾馆每年向物管缴纳一定的停车费。
         我想问下你们这是办的人事吗?收取我们的物管费,算上我们的公摊面积,你们获利,让我们的爱车停放在外面?
         而且收钱的时候你们可以挨家挨户的窍门收取,没及时交的你们可以搞公布栏把大名给挂出来。而一有事需要你们物管解决的时候都不见人了。出来答话的也就看门老大爷。
发表于 2014-4-2 09:50 | 显示全部楼层
还有一句,不要随时说群众路线,不要随时上纲上线。。。。 本帖最后由 做人必须要厚道 于 2014-4-2 09:50 编辑

发表于 2014-4-2 10:11 | 显示全部楼层
曝光车主:@:@:@:@

发表于 2014-4-2 10:18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4-4-2 10:55
物管法第五十条规定公用设施改变用途需召开业主大会,篮球场改成停车场你tmd一声不响就改了,还想借此收钱,收你妹。物管法规定共有设施收益属全体业主所有,请问你们收的钱到哪去了?
发表于 2014-4-3 09:24 | 显示全部楼层
哪里的物管都一样收钱收的憾事有劲,有问题就扯皮,拖拉,首先物管态度就不端正,收了钱就要办事,就要承担责任,要不你还收个鸟啊!业主不拿钱养废材,至于宏观和微观更是扯卵蛋,难道要大多数的车主车被砸了才是宏观?才付责任?一个车就要扯皮,要车多了你还不直接跑路11111111111111

发表于 2014-4-3 09:45 | 显示全部楼层
看来本身问题和物管有很到关系嘛,看着也像业主被逼无奈。现在南充能把物管做好的就没见几个,都是前期物业把钱赚了后面就什么都不管,亏了就跑路,把问题和损失丢给业主和政府。

发表于 2014-4-3 12:00 | 显示全部楼层
公务员A区的管理很闹心,归结起来主要有一下几个方面:
一、业主自我管理意识差。很多业主存在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思想,特别是没有摩托、汽车的业主,对小区管理采取不闻不问的态度,小区至今未召开过一次像样的业主大会,物管公司业委会固然存在问题,但与业主不愿参与有更大关系。有的业主不仅不参与管理,素质还很差,比如:在绿化带乱丢垃圾,养鸡喂狗;有的丢垃圾生怕走近一步,直接扔在垃圾桶外边,这些现象值得业主自己深思。
二、业委会涉嫌损公肥私。业委会的成立没有经过业主大会的推选,至今很多业主也不知道业委会的成员是那些人。但业委会在13年修门面、撤篮球场、安装车位地锁等事件上扮演了重要角色。因车辆停放管理混乱,物业与业委会在大多数业主不知情的情况下擅自将篮球场改建为停车场;在东门和西门各修建了两个门面,资金从何处来?产权归谁?什么用途?业主至今不知;联合物业组织有车业主购买安装停车位地锁,1个100元,如今又让全部撤掉,业主很茫然。
三、特权主义盛行。小区楼宇大都为县级各大部门修建,住户中不乏领导干部,以致小区公车横行,挤占业主利益。比如:城管、环保、公安(交警)、路政、运管的公车以及一些领导的“配车”被单位的“实际使用者”带回小区停放,因为行政体制的管辖原因,导致业主敢怒不敢言。小区物管对这些情况,采取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嘴上说要管,实际却是放任自流。
四、物管公司未尽义务。近两年来,小区物业更换频繁,每一个物业公司几乎都未尽到管理义务,例如:对小区的车辆管理,公车管不了,私车管不住,外来车辆自由进出;车辆不按划定区域停车,更无人管理指挥,按规定奖惩。对物管费、车辆费的收取,来一茬人收一次物管费,这个公司人还没认识,又悄然换人,业主不厌其烦,很多不再愿意交物业费;车辆费的收取,没有依据,没有权利义务的约定,一些车主车被损坏,业务推卸责任,尽不到管理义务。
这些问题是造成小区管理混乱的原因,各方其实都是受害者,怎么办?要么完全市场化、法律化,要么放任自流,烂下去。
发表于 2014-4-3 14:50 | 显示全部楼层
说的在理,顶1个。。。。

发表于 2014-4-3 15:00 | 显示全部楼层
五楼的朋友你写错了,川R1A025据说是公安局文武斌的车,这人就TM烂人一个。前面堵门的那辆川A的车据说也是公安局的林某某的。难道公安局就无法无天了,公安局群众路线教育活动真该好好开展开展哦。

发表于 2014-4-3 15:03 | 显示全部楼层
flagdir 发表于 2014-4-1 14:44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打电话报警,让交警来拖走就是了嘛。

听说交警和110的来了,一看是公安局内部职工的车,啥都不管,走了!污教啊!

发表于 2014-4-3 15:31 | 显示全部楼层
54楼的朋友说得太好了!句句在理!小区的业委会到底是谁选举的?至今没见通知过业主开过一个业主会议,那么业委会是如何产生的呢?业主委员会主任彭某某又是谁任命的呢?据说小区的几个门面修建就是他的亲戚修的,还准备以抵欠工程款为由抵为他自己个人所有。小区的门禁系统一看就是购买的伪劣产品,进出卡有时候刷五六次都没反应。还经常坏!小区划的车位极不合理,很多车位根本停不进去。一看规划车位的就是个脑残哦。这些都是那个在纪委任职的所谓业主委员会主任彭某某在操纵哦,试问,纪委的官员谁来管他们啊!

发表于 2014-4-3 16:31 | 显示全部楼层
开心09 发表于 2014-4-2 10:11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曝光车主

车主就是公安局的文某某(川R1A025)和林某某(川A)

发表于 2014-4-3 16:46 | 显示全部楼层
风影飘雪 发表于 2014-4-1 17:10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物管法规定公共区域收入属业主公有,小区去年收的停车费被谁用了呢?物管法还规定很多问题需召开业主大会 ...

这个就应该去问没有通过业主大会选举的所谓的业主委员会了,他们把钱到底做啥了?是否该公布账务?去年收取的停车费也在他们那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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