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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莽娃儿

★川北医学院附院儿外科1.7万元的阑尾手术(媒体已报道,医院已调查,有后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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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4-4-20 01:50
有问题应该就事论事,而不应人身攻击。否则,有一天自己也会被伤害。就像摔到的老人没人敢扶,那是每个人的痛,是社会之骗。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4-4-20 01:52
纠正一下:延上是社会之痛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4-4-20 05:10
建议将川北医学院附院更名为顺庆区人民医院。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4-4-20 06:03
黑心医生,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4-4-20 06:23
向政府主管部门投诉,给公众一个明白,现在真是病不起!!!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4-4-20 06:31
别人只是就事论事,谈医疗过程是否合理,你发布楼主个人信息,并且人生攻击,是什么意思?自己人格也有问题吧!首先声明,我也不认识楼主,绝不是五毛!做事只是凭良心,因为人在做,天在看。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4-4-20 07:20
说说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4-4-20 07:44
莽娃,已经有好几个回帖请假你公布你儿子的具体病情,是否只是普通的阑尾炎?这是个非常关键点,请回复!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4-4-20 07:48
这些想钱不择手段的垃圾医生与畜生有什么区别?

发表于 2014-4-20 07:54 | 显示全部楼层
冰峰溪谷 发表于 2014-4-17 12:00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现在的医生看病基本都是开N多检查单子
所谓把他们“怀疑”的情况都要排除完

这位大哥的意思就是,只要进了医院就必须给我治疗好?呵呵

发表于 2014-4-20 08:04 | 显示全部楼层
其实大家骂医生骂医院,都是觉得收费贵,承受不起,或者说不愿意承受。那些夜夜笙歌,晚上12点还在唱歌喝酒吃宵夜的,烫个头发几百的,眼睛都不眨,生病拿药几十元觉得贵的很。有些人从来不运动,生活也没有规律,平时都在燃烧生命,关键时刻病了就觉得这贵那贵。当然个别医生确认有问题,医德有问题,毕竟警察队伍也有坏的嘛,所以这个是正常的,出了问题应该投诉,这样才可以获得一个更好的环境。

说实话,现在医院有压力,医生也有压力,如果用便宜的药,治疗不好,要被骂没用。如果用贵的药,治疗好了,也要被骂。对于整个过程还期待相关部门的调查,不能听一面之词。只是觉得,莽哥你把别个姓名说的清清楚楚,你也应该把自己的单位和姓名说清楚撒。现在不是都流行实名投诉的嘛。

最佳新人

发表于 2014-4-20 08:04 | 显示全部楼层
手机用户 171.95.246.x 发表于 2014-4-20 05:10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建议将川北医学院附院更名为顺庆区人民医院。

:victory:

最佳新人

发表于 2014-4-20 08:13 | 显示全部楼层
ncreno 发表于 2014-4-20 08:04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其实大家骂医生骂医院,都是觉得收费贵,承受不起,或者说不愿意承受。那些夜夜笙歌,晚上12点还在唱歌喝酒 ...

我喜欢美女医生和护士,她们笑起很甜很美。我也喜欢男医生在入道当医生时候救死护伤的承诺,现在社会是金钱社会,个别医生吃回扣口味太大了就不应该。大家心知肚明,有的几元钱药就可以把病治好,有的医生选择了几元钱,有的医生选择开几百元,甚至几千元。

发表于 2014-4-20 08:37 | 显示全部楼层
手机用户 218.205.237.x 发表于 2014-4-19 21:36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我女儿曾在川北医儿外科住过院,也是兰尾炎。我觉得工作人员态度好,有良好的医德。我女儿是晚上的急诊嘛, ...

费用多少呢?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4-4-20 08:38
莽娃,复印病历没,贴出来,只有费用清和用药清单没法说明你儿子的阑尾炎多严重,请回复!

发表于 2014-4-20 08:45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并未批评医院与医生的言辞,只是披露其就医期间的整个费用情况,质疑其是否合理。这种维权行为正是我们每个就医者应具备的态度,相信通过此事对该医院的工作和医务工作者应有所促进和触及。

医生看病本就是一个凭良心和技术的时事,在目前这种情况下,医院和医生在对患者时是更看重人或更看重患者的钱袋是他们应该深刻自省的问题!

发表于 2014-4-20 08:48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莽哥:):):):):):):):)

俺也是穷人一个,看不起病:L:L:L:L:L

发表于 2014-4-20 08:51 | 显示全部楼层
自古到今都是黄金有价药无价。

发表于 2014-4-20 08:55 | 显示全部楼层
既然医保局看出问题,在现行条件下,有没有他们直接起诉或追究院方责任的义务?

发表于 2014-4-20 08:57 | 显示全部楼层
随便举一例:在手术麻醉过程中,对病人有普通插管和特殊插管两种,两者收费标准相差大了去,你去看看大多数医院对手术病人的结账单都写的啥项目?

这种事你病人是看不见的,只有凭麻醉师的良心来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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