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不是楼主我的逻辑,而是你个人别有用心的逻辑。
帖子中我讲得很明白,得到费用明细清单后,通过查询资料、向专家请教等,我认为医疗过程中存在过度医疗、滥用药物的部分,因此按程序向医院方提出调查申请。
这意味着,我对其中可能存在的不合理部分不满。而合理合法表达这种不满,在你嘴里竟然变成了“又骂又跳说医生无能”,这两者到底有什么逻辑联系?
且不说我有没有又骂又跳的行为,首先我觉得我们应该就这个原则有共识:合法维护个人利益是公民受法律保护的权力和义务。
既然我有这权力义务,我又按合法程序做了,并没有以过激行为扰乱医疗秩序,又没有对医生做人身攻击等非法行为,那么,这有什么可指责的?
目前社会的现实是,医患因为体制问题,存在比较紧张的状况。部分原因也包括患者存在不理智的行为。我提倡并实践理智问责,合法问责,正是在作缓解这种紧张关系的努力。这种努力非但得不到你的支持,还被你公然挑拨医患关系,所以不得不说你别有用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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