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用资格后审的招标流程
五、开标会、评标会会议安排 1、招标人在安排开标会、评标会前须完成招标文件(含答疑文件)备案。 六、截标 投标人应在截标前24小时交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应采用现金或转账支票的形式;采用转账的形式应保证投标保证金在截标前24小时进入指定账户。 招标人应检查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密封情况,符合规定的应签收。 七、资格审查和开标 1、资格审查由评标委员会负责,在截标的同时进行。招标监管人员负责全程监督和服务。 2、评标委员会由5名以上单数的评标专家及招标人代表组成。 3、评标委员会严格对照招标文件中要求的投标人资格条件,审核判断投标人是否满足该资格条件。
3 4、审查过程中如出现疑问,评标委员可要求投标人进行澄清说明,并根据招标公告设置的条件要求进行判断;如出现投标人资格不符合招标公告设置条件的,应当向投标人说明情况,并允许投标人答辩,记录有关情况。 5、全部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材料审查完毕后,评标委员会出具资格审查报告。资格审查合格投标人少于3家的,本次招标失败,不进行后续招标投标程序。 6、招标人邀请所有投标人参加开标会。在开标会开始时,招标人向参会的投标人宣布资格审查结果。 7、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方可进入后续开标程序;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商务标书、技术标书)不予受理。 八、评标 由评标委员会对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的标书进行综合评审,确定投标单位投标得分排名,公证处致公证词。 九、定标 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后,确定中标人。 十、中标公示 中标结果在相关网站、媒体公示无异议后,发放中标通知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