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辣社区-四川第一网络社区

校外培训 高考 中考 择校 房产税 贸易战
楼主: 郑刚

[四川手机报] “失独”该不该补偿?

[复制链接]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4-4-26 10:55
支持补偿,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4-4-26 10:55
应该补偿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4-4-26 10:56
必须补偿!曾计划生育,尽到义务的家庭就应被考虑独生子女若遭遇不测的后果,从子女未成年前,如我十七岁才办独生子女证,只领了一年的独生子女费六十元,奶奶文化不高,大队也不主动通知,现在想起来真是郁闷啊!真的该赔!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4-4-26 10:56
公民话说错了都要告你诽谤,国家说的话难道就可以不负责……???那不是搬石头砸自己脚吗?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4-4-26 10:58
既然响应了你的计划生育政策,超生还要被重罚,那失独就应该大力补偿。政府不能只进不出。你可以去支援穷国,你也可以去买大量的美国国债,为什么就不能对你的人民,尤其是老无所依的人民好点儿呢。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4-4-26 10:58
应该补偿!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4-4-26 10:58
既然响应了你的计划生育政策,超生还要被重罚,那失独就应该大力补偿。政府不能只进不出。你可以去支援穷国,你也可以去买大量的美国国债,为什么就不能对你的人民,尤其是老无所依的人民好点儿呢。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4-4-26 10:58
该补偿,不能光是民众尽义务,应该是对等的。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4-4-26 10:58
应该补偿:因为有义务就该有权利。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4-4-26 11:02
应该补偿!独子夫妇既尽到了公民义务,又支持和响应国家政策号召。对于自然或意外失独的夫妇应该给予高额的老有所依、老有所养补偿经费。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4-4-26 11:02
不能有罚,没有补啊,这样说不过去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4-4-26 11:03
应该要补偿,当初参与了计划生育,现在因为计划生育没有了唯一的赡养人。国家如果不补偿他们应该靠谁呢?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4-4-26 11:04
应该国家赔偿,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4-4-26 11:04
肯定应该补偿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4-4-26 11:05
国家必须承担此责任,独生子女是那时强治执行的政策,有钱交罚款就生二胎,没钱只有做罢,那些都是社会的弱势群体,国家必须承担责任。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4-4-26 11:05
坚决应该补偿!让失独者有所依靠!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4-4-26 11:07
应该补偿要么就允许生两孩不罚款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4-4-26 11:07
肯定应该,独身子女这与国家政策有关,失独的痛苦国家也应当给予关注与补偿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4-4-26 11:07
计划生育是不是强制性的?是就应该补偿。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4-4-26 11:07
赏罚分明,所以既然超生罚款,失独该补偿
  当前版块2016年12月1日之前所发主题贴不支持回复!详情请点击此处>>
复制链接 微信分享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