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
你好!
对你所反映“旺苍县工商行政管理局行政不作为,消费者遭遇“踢皮球”执法的问题,我局高度重视,立即进行核
实,现将有关情况作如下回复:
第一、对该案,旺苍县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分别于2013年11月7日、2013年11月13日组织消费者以及旺苍某汽车销售公司和资阳某汽车销售公司进行了两次调解。但由于双方分歧较大,调解未果,消委会建议当事人走司法途径解决。
第二、2013年11月14日,消费者就该案向旺苍县工商行政管理局举报要求立案查处。经查,该车出票人属资阳某汽车销售公司向消费者出具(发票号01066147);经请示市局相关部门,我局于2014年2月27日将该案移送资阳市工商局办理。2014年4月中旬,资阳市工商局以销售行为及销售主体不在其管辖内为由将该案退回我局。
第三、关于该案,我局目前正组织力量进行调查,并将依法作出处理。
特此回复。
旺苍县工商局
二○一四年四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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