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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康坏水88

明悦公司康军制造非法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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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5-2 14:30 | 显示全部楼层
希望相关人士能说明真想!

发表于 2014-5-2 14:42 | 显示全部楼层
云南山歌 发表于 2014-5-2 08:43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肖显明肯定还有没更大的保护伞,否则,金叶小区、宏富家园、隆熙国际、博悦锦都这些‘超超高’的容积率是怎 ...

私有财产没公开化前,如妇不可查,何况纪委;P;P;P

发表于 2014-5-2 15:24 | 显示全部楼层
  省纪委的事故责任认定结论法院不能直接采纳

  9.21事件发生后,广东省纪委成立了调查处理领导小组,调查结果认定经查是一起由特大自然灾害引发和有关涉事单位违法违规造成的安全责任事故。信宜紫金公司对事件发生负有主要责任。设计单位中国瑞林工程技术有限公司、施工单位福建金马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监理单位长春黄金设计院工程建设监理部、安全验收评价单位北京国信安科技术有限公司负有次要责任。对事件性质、起因、各方应承担的责任,省纪委调查已有结论,村民也依此把相关单位列为被告。那么省纪委的事故的责任认定结论能不能直接作为证据被法院采纳呢?《赔案》一文也对这点提出了质疑,该文谈到:“按职权划分来说,广东省纪委对相关干部做出的责任认定及相应的党纪处理自然是合理合法,其结论也具有相当的说服力。但作为党的机构,对涉事的各单位做出的责任认定是否能作为法庭判案的依据?换句话说,党组织做出的责任认定是否天然具有司法公信力?法庭是否具备独立的司法调查及司法处置权?”。但遗憾的是,在得出结论时,作者却没有从法律角度给予思考。该文认为“除非法庭收到新的证据能推翻现有的责任认定,事故责任主体不会发生变动,但这种可能性几乎不存在”。

  村民损害赔偿案中法官需要查明的主要事实为高旗岭尾矿库溃坝与石花地水电站大坝垮坝的真实原因,而这不是作为原告的老百姓所能举证的,也不是审理法官依据法律知识就能直接判断的,它需要专家进行专门性的鉴定才能得到结论。

  从广东省纪委调查方式及调查目的看,应是对灾民受损涉及到的天气状况、尾矿库情况、石花地水电站各种专门技术问题进行鉴定,以确定该特定事件发生的性质、原因与后果,为确定责任事故提供依据。在《民事诉讼法》规定的七种法定证据形式中,更类似于鉴定结论。那省纪委的调查结论能否作为民事诉讼证据使用呢?《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给出了否定回答。 依据2005年10月1日实施的《决定》,合格的鉴定主体是鉴定结论具有证据能力的前提要件。《决定》规定,国家对根据诉讼需要对鉴定人和鉴定机构实行登记管理的鉴定事项实行登记管理制度。对从事已列入《决定》的司法鉴定活动,必须由持有鉴定许可证的司法鉴定机构中有司法鉴定执业证的司法鉴定人进行,且鉴定人只能在法律核准的领域内从事司法鉴定,这也是评判鉴定结论是否合法的前提条件。显然,尽管纪委也聘请了相关专家,但省纪委肯定不是鉴定机构,其聘请的鉴定专家是否有鉴定资格也尚未可知。其次,鉴定对象的专门性是鉴定意见具有证据能力的必要条件。诉讼中的审理对象一般分为“事实问题”和“法律问题”两大部分。法律问题应由法官依据其对法律的认知来决定。在广东省纪委的调查结论中,不仅对事实问题做了认定,更是直接将责任确定到单位和个人,这也突破了鉴定意见的效力范围。如果将省纪委的调查结论直接作为信宜法院确定几个被告单位责任的证据,乃至于作为9.21事件损害赔偿责任认定的依据,这将在新中国民事审判史上开了“先河”,我想,这既是对党纪的不尊重,也是对国法的不尊重。

发表于 2014-5-2 17:21 | 显示全部楼层
周大军,这样整是不是有点过了?不是都说是按规定办事吗?没有相关规定你怎敢自作主张?玩‘权’可是危险的游戏,况且当官的不要找‘查’哟!

发表于 2014-5-2 17:45 | 显示全部楼层
究竟咋回事?

发表于 2014-5-2 20:20 | 显示全部楼层
看看,等真相!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4-5-3 08:47
当领导的,德不配位,必灾殃。

发表于 2014-5-3 09:04 | 显示全部楼层
当官的把财产都转移了就没事了,免得是祸害!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4-5-3 09:15
周大军,听说过,胆子大死个人哟!

发表于 2014-5-3 09:30 | 显示全部楼层
直接上中纪委网站举报!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4-5-3 10:12
楼主说的是道理。现在打虎行动这么严厉,怎敢还这么嚣张?当领导的还是要在一定阶段一定地位上结交与自己身份相符合的人士,构建和谐社会。
发表于 2014-5-3 12:21 | 显示全部楼层
刘汉只此一个吗?一切官商勾结,欺压百姓的恶棍都是刘汉的近亲。黑社会只现重庆吗?一切以司法为保护伞,披合法外衣却干着执法犯法勾当的害群之马都是黑社会成员。汉奸,流氓只在日伪时期存在吗?一切背离党的群众路线,欺上瞒下以权压法的贪官裸员都是当今最大的汉奸流氓。

发表于 2014-5-3 13:29 | 显示全部楼层
尊敬的平昌县人民政府蒲县长:
平昌的老百姓向您说个事儿,本来买房是件开心的事儿,但在平昌县江口镇买房却是非常不幸的事:就拿平昌县新华街状元小区来说吧,2006年交房到今天2014年已经9个年头了,开发商却迟迟没有办房产证,据说手续都还没有完善.成何体统!我状元小区1000多户业主,2004年陆续与开发商签订了《商品房预售合同》双方约定,开发商应于2006年10月交房,并于交房后3个月之内办理产权证.
  房子虽然住着,可房产证一直没有办下来,业主们多番催促开发商,尽快办理房产证,开发商却音信全无.
该小区是平昌县明悦房地产公司承建,法人是肖显明,据说是平昌县政协委员.
状元小区十四号楼业主有特别要求:
1.        请尽快给业主办房产证.
2.        长达9年时间,依合同规定开发商应向业主支付违约金.
3.        本来该栋楼设计9层,现在修建为12层.并且以换绿顶子为名,又加一层进行出卖.(城管执法大队对于加层进行了一次强拆,不久又进行恢复并出卖,业主几次进行电话举报至今城管执法大队未回复).为今后安全着想,业主要求拆除.
请求县长大人问一下政协委员肖显明,怎么办?
状元小区十四号楼全体业主
2014年4月24日

发表于 2014-5-3 13:41 | 显示全部楼层
:funk:这胆子也太大了吧,难道县委领导老爷们都不管管

发表于 2014-5-3 15:20 | 显示全部楼层
跪求真想

发表于 2014-5-3 15:21 | 显示全部楼层
明天上了班可能就有人要回复了嘛

发表于 2014-5-3 16:10 | 显示全部楼层
云南山歌 发表于 2014-5-2 08:43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肖显明肯定还有没更大的保护伞,否则,金叶小区、宏富家园、隆熙国际、博悦锦都这些‘超超高’的容积率是怎 ...

朋友你说的容积率超高,一看是什么时候的事情,二看在容积率超高后是不是补交了增容费等。
还有“听说”一词,可不好。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4-5-3 17:53
官商勾结?恶语中伤??公道自在人心!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4-5-4 07:51
走司法程序吧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4-5-4 08:10
当今社会,当官的伤不起哟!饶了他们算球了哟,当官的不容易,肖显明发展到今天更不容易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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