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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康坏水88

明悦公司康军制造非法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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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4-5-8 17:08
有康军,就有辉煌……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4-5-8 17:13
社会上有能力的人,多给明悦公司出点好点子,让肖显明健康成长哟,别让他连木匠都当不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4-5-8 17:13
社会上有能力的人,多给明悦公司出点好点子,让肖显明健康成长哟,别让他连木匠都当不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4-5-8 17:38
你说错球了,有康军,可能很快肖显明就没了,呵呵呵

 楼主| 发表于 2014-5-9 15:05 | 显示全部楼层
当官的要当心,那苦果子是你自己种的!

发表于 2014-5-9 15:50 | 显示全部楼层
直接抓起来枪毙得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4-5-9 21:44
怎么标题和前几天看的不一样?又是谁在当中作梗?

发表于 2014-5-10 08:35 | 显示全部楼层
手机用户 119.4.252.x 发表于 2014-5-9 21:44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怎么标题和前几天看的不一样?又是谁在当中作梗?

有高人!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4-5-10 10:54
是谁又动了老百姓的奶酪?

发表于 2014-5-11 09:48 | 显示全部楼层
还谈什么奶酪,面包都被抢光了!

发表于 2014-5-11 10:51 | 显示全部楼层
纪委监察局出据的证据,是不是非法证据,要经过法庭质证明的,呵呵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4-5-11 21:06
楼上:可以肯定的说,任何一个人包括一个部门去另一个部门提取一定的相关的材料,都不能拿做法庭的证据。更何况去获取这些材料是有程序的。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4-5-11 21:10
纪检委出的任何材料都不能直接拿到法庭去做证据的。这是有相关规定的。

发表于 2014-5-12 09:30 | 显示全部楼层
证据来源合法不合法是法庭质证中的第一个环节!

 楼主| 发表于 2015-6-5 11:42 | 显示全部楼层
法纪莫须有 因人而异

发表于 2015-6-5 13:17 | 显示全部楼层
?????????????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6-5 23:33
康军利害的很、在平昌是个人物、靠打官司发财、关系网多哟…

 楼主| 发表于 2015-6-6 09:34 | 显示全部楼层
周大军滥用公权帮助明悦公司制造非法证据材料,周大军的行为已经违反了《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案件检查工作条例》第四十五条第二款之规定:办案人员不准泄露案情,扩散证据材料。

 楼主| 发表于 2015-6-6 09:35 | 显示全部楼层
周大军滥用公权帮助明悦公司制造非法证据材料,周大军的行为已经违反了《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案件检查工作条例》第四十五条第二款之规定:办案人员不准泄露案情,扩散证据材料。

 楼主| 发表于 2015-6-6 09:35 | 显示全部楼层
周大军滥用公权帮助明悦公司制造非法证据材料,周大军的行为已经违反了《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案件检查工作条例》第四十五条第二款之规定:办案人员不准泄露案情,扩散证据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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