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个政府部门几乎都接到过大量的上访、投诉,问题摆出来了,议案也提出很多,但是问题就是得不到解决!十分之六说明了什么?对如此严重的问题,我们的政府、人大、政协是否应该做些什么?已经做了的事情是否起到了作用?
在韶关,某卫生局长对一受害者家属说:“您上访吧!去告吧!不管你告到哪里,最终要转到我这里解决”。请问:卫生部门是否可以一手遮天?受害者投诉无门,使“3-15”活动是受害者的唯一希望,我们的政府个部门的工作是否做得足够?在法庭上,法官把所有的权力都交给了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说要赔法官就判赔,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说不赔法官就判不赔?法官的一句“我们不懂医学”,是否就应该一切听从医疗事故鉴定? (摘自人民网人民热线文章《是什么阻碍了医疗纠纷的公正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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