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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话说] 四川安岳县兴隆法庭庭长田常你们为什么要陷害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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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5-9 07:27 | 显示全部楼层
拿分走人1 发表于 2014-5-5 11:38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到法院去告他撒

其实第一局赢家并不是原告杨正田,
  其一:原告的横财梦破灭,他要求被告赔偿133007元,法院只判16000元;
  其二:被告杨通兵,被告杨通海判决没有责任,杨通兵和杨通海完全可以申请原告杨正田赔偿车旅费.误工费.精神损失费。我相信这个不只是16000元的问题。
  其三:法院黑白颠倒判决被告杨正明赔偿16000元,被告不服,已经上诉,官司还有一打,鹿死谁手还不一定。

 楼主| 发表于 2014-5-9 07:27 | 显示全部楼层
蒋能六 发表于 2014-5-5 22:59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安岳法院兴隆法庭对本案判决非常人性化,充分考虑了自然灾害因素和邻里村民关系因素,做出了非常客观公正 ...

其实第一局赢家并不是原告杨正田,
  其一:原告的横财梦破灭,他要求被告赔偿133007元,法院只判16000元;
  其二:被告杨通兵,被告杨通海判决没有责任,杨通兵和杨通海完全可以申请原告杨正田赔偿车旅费.误工费.精神损失费。我相信这个不只是16000元的问题。
  其三:法院黑白颠倒判决被告杨正明赔偿16000元,被告不服,已经上诉,官司还有一打,鹿死谁手还不一定。

 楼主| 发表于 2014-5-9 07:28 | 显示全部楼层
吕金统 发表于 2014-5-5 23:01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我支持兴隆法庭的判决。

其实第一局赢家并不是原告杨正田,
  其一:原告的横财梦破灭,他要求被告赔偿133007元,法院只判16000元;
  其二:被告杨通兵,被告杨通海判决没有责任,杨通兵和杨通海完全可以申请原告杨正田赔偿车旅费.误工费.精神损失费。我相信这个不只是16000元的问题。
  其三:法院黑白颠倒判决被告杨正明赔偿16000元,被告不服,已经上诉,官司还有一打,鹿死谁手还不一定。

 楼主| 发表于 2014-5-9 07:29 | 显示全部楼层
邓启贵 发表于 2014-5-5 23:05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这个案子给原告判决得太少,但是我还是支持法院的判决。被告辱骂法官属于无理取闹,

其实第一局赢家并不是原告杨正田,
  其一:原告的横财梦破灭,他要求被告赔偿133007元,法院只判16000元;
  其二:被告杨通兵,被告杨通海判决没有责任,杨通兵和杨通海完全可以申请原告杨正田赔偿车旅费.误工费.精神损失费。我相信这个不只是16000元的问题。
  其三:法院黑白颠倒判决被告杨正明赔偿16000元,被告不服,已经上诉,官司还有一打,鹿死谁手还不一定。

 楼主| 发表于 2014-5-9 07:29 | 显示全部楼层
shuanglong 发表于 2014-5-5 23:07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安岳法院兴隆法庭对本案判决非常人性化,充分考虑了自然灾害因素和邻里村民关系因素,做出了非常客观公正的 ...

其实第一局赢家并不是原告杨正田,
  其一:原告的横财梦破灭,他要求被告赔偿133007元,法院只判16000元;
  其二:被告杨通兵,被告杨通海判决没有责任,杨通兵和杨通海完全可以申请原告杨正田赔偿车旅费.误工费.精神损失费。我相信这个不只是16000元的问题。
  其三:法院黑白颠倒判决被告杨正明赔偿16000元,被告不服,已经上诉,官司还有一打,鹿死谁手还不一定。

 楼主| 发表于 2014-5-9 09:15 | 显示全部楼层
一个没有所有权,使用权和管理权怎么会成为事故责任人好搞笑。安岳县兴隆法庭还让另外五位没有所有权,没有使用权没有管理权的无故村民几百里回家出庭,安岳县法庭你累不累呀,你明知道他们没有责任你折腾什么呀。

 楼主| 发表于 2014-5-9 12:44 | 显示全部楼层
从诉讼费的分担看,原告方的诉讼请求与判决结果相距甚远,结论是引导原告不上诉是诉讼代理人在给自己找台阶下而已

 楼主| 发表于 2014-5-9 12:47 | 显示全部楼层
从诉讼费的分担看,原告方的诉讼请求与判决结果相距甚远,结论是引导原告不上诉是诉讼代理人在给自己找台阶下而已

发表于 2014-5-10 08:14 | 显示全部楼层

从诉讼费的分担看,原告方的诉讼请求与判决结果相距甚远,结论是引导原告不上诉是诉讼代理人在给自己找台阶下而已

 楼主| 发表于 2014-5-11 21:27 | 显示全部楼层
龙潭狮窟 发表于 2014-5-10 08:14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从诉讼费的分担看,原告方的诉讼请求与判决结果相距甚远,结论是引导原告不上诉是诉讼代理人在给自己找台 ...

下面是上诉人,上诉证据。
QQ图片20140511092454.jpg
QQ图片20140511092506.jpg
QQ图片20140511092511.jpg

 楼主| 发表于 2014-5-12 10:35 | 显示全部楼层
天灾人祸起诉邻居本来就荒唐,追加没有所有权、没有使用权和没有管理权的邻居是荒唐的荒唐。

 楼主| 发表于 2014-5-24 12:27 | 显示全部楼层
安岳县兴隆法官田常黑白颠倒和胡代国借天灾人祸替原告想一夜脱贫的梦想破灭。

 楼主| 发表于 2014-5-25 15:42 | 显示全部楼层

一个没有所有权,使用权和管理权怎么会成为事故责任人好搞笑。安岳县兴隆法庭还让另外五位没有所有权,没有使用权没有管理权的无故村民几百里回家出庭,安岳县法庭你累不累呀,你明知道他们没有责任你折腾什么呀。

 楼主| 发表于 2014-6-7 12:36 | 显示全部楼层
花格子1 发表于 2014-5-3 09:47
直接到法院起诉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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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岳县抗洪救灾纪实
2013-07-12 07:20:27   来源:资阳日报   评论:0 点击:353
为了灾区人民的一切

——安岳县抗洪救灾纪实
  2013年6月30日至7日1日,持续30多个小时的强降雨,让安岳大部分乡镇雨量超过200毫米,部分地方降雨量达到300多毫米,是1956年安岳气象观测建站以来最大的急降雨。一时间,河流、山塘、水库水位暴涨,房屋倒塌、农田被淹、道路损毁……面对突如其来的灾害,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安岳县3万余名党员干部迅速行动,奔赴第一线,与惊涛骇浪殊死搏斗,谱写了一首首抗洪抢险救灾的动人诗篇。——题记

 楼主| 发表于 2015-7-14 01:27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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