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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往事1951

南充投资理财公司目前出了 那么多的问题,根子就在市“金融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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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5-29 11:17
应该负责任

发表于 2015-5-29 11:59 | 显示全部楼层
对。光说非法集资的事,那些经过金融办批准了的怎么说?

发表于 2015-5-29 12:58 | 显示全部楼层
政府应负监管责任,投资者应负投资风险责任。

发表于 2015-5-29 15:11 | 显示全部楼层
南充政府全都换人了~~ 找鬼~

发表于 2015-5-29 15:20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任何人都应该清楚,投资是有风险的。

贪心高利息还想让政府保证必须赚钱?天下哪来的馅饼给你吃

自己想下有道理不?

再说,好多人连投资公司和中介公司的区别都不搞清楚,事前不认真了解,签了借款合同也不认证看好条款,出事了只晓得闹。

一个人又贪心又不谨慎又不学习,投资出了问题还要找政府买单,无理且无耻啊。

发表于 2015-5-29 15:24 | 显示全部楼层
经历昨天大跌以后,新华社发声中期牛市格局不变,于是我果断入市抄底,今天又被套,请新华社赔我损失。

发表于 2015-5-29 15:47 | 显示全部楼层
继续聊。为什么说市政府、金融办要负全责呢?此后市区工商局、金融办分片包干对片区的投资理财公司进行拉网排查,据知在一个时间段内自少查了2-3遍,每查一次投资理财公司都会告诉投资的客户,你看我们都是合法经营的,工商、金融到我们公司查了都没查出问题来。老百姓不名事理就信以为真。为什么南充这么多老百姓都上当受骗还不是基于对政府的信任,以为政府在帮把关,就放心了。而究竟工商、金融办是怎么检查把关的呢?停上投资理财公司的摆摊设点、发放宣传画册、对宣传用语进行规范,实事求是的说是做了一些事,但远远不够,可以说这是隔靴挠痒、没抓住事情的本质。工商、金融办为什么不去查投资理财公司的资金流向?是否真实流到借贷方、借贷项目是否真实、所借资金是否用于所借项目上、抵押物是否真实等。而实事上工商、金融办是不用查就知道这里面的虚假水分有多深,查只是做做表面文章,猜测是应该上报了市政府的,而基于整个行业都在违规操作法不责众、维护社会维定、保护地方经济等诸多原因,市政府算是默认了的。不然市工商局、市金融办的领导也不会到现在还安然无恙。试想如果投资理财公司是在侵蚀、欺骗国有资产、国家财产,市政府相关职能部门还能这么熟视无睹吗?出现现在种局面还能这样软弱无力吗?答案我想大家都清楚。群众面前无小事、群众利益大于一切这事都是开会作报告用的。

发表于 2015-5-29 15:53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认为市政府和金融办要负全责。政府的职责是什么?保护老百姓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秩序的正常运行。2012年5月份市工商就停止了投资理财公司的登记注册及年检。说明市政府已经看出了该类理财公司的危险性和严峻形势,就应该紧急刹车喊停,整治规范好后再经营。事实上这些个理财公司在没年检的情况下继续在经营且长达一年半之久,企业未经年检而经营是否是非法经营,工商为什么不查处,市政府领导为什么不过问?而事实上南充市的老百姓大部分都是2012年5月份以后才进入理财公司的。为什么这个时候进入呢?我们来看市政府做了哪些事就知道了原因,进行行业整顿,交1000万保证金,注册资金提高到2000万,本地实体企业占股50%以上。重新换发了营执照。这样给老百姓传递了什么样的信号呢?现在政府部门介入管理了,理财公司没有乱来,他们所做的一切都是政府允许的是合法的,因为他们已经从新取得了营业执照,并且投资有保障没风险,几个1000万也实实在在从政府部门颁发的证照中可以看见。更重要的一点就是政府还在给这些投资理财公司免费打广告搞宣传,为什么这样说:不知道南充的市民还有没有印象,南充晚报、南充日报刊载市工商、金融办联合市公安打击全市非法集资公司20多家,拘留100多人。这就间接地告诉市民剩下的这50多家都是合法的。

发表于 2015-5-29 16:23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于2014年出于好奇走访过南充的投资理财公司了解到,开机械厂的、酒店装修的、卖水处理设备的、买油漆涂料的、水泥厂、乡镇修房子的等不一而足都在投资理财公司借贷,他们在投资理财公司的资金融资成本年息36%至48%之间,看得我是一身冷汗,问了在投资理财公司投资的几位投资人,有的反映到市金融办咨询过,不同的人答复不一样,但都是绕来绕去,咨询后也是一头雾水,但有一样是相同的:没有任何人明确指出这个就是非法集资、理财公司的操作是非法的。作为政府部门难道没有责任和义务给老百姓明确吗?对于在自己管辖范围内出现的非法经营行为不但不去查处反而躲躲闪闪,含糊其辞不知道有什么好隐讳的。
pgz

发表于 2015-5-29 17:24 | 显示全部楼层
哪个传张投资理财公司营业执照,大家学习哈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5-30 08:53
明明是投资理财信息咨询公司,现在这些人故意减去“信息咨询”几个字,说是投资理财公司,再把罪名加在市政府和金融办的头上,想找替死鬼!市政府批准信息咨询公司注册完全没错,至于非法集资那是公司违法经营超范围经营,这些人贪图钱财上当受骗,与市政府和金融办没有丝毫关系!想国家承担你的损失真是白日做梦痴心妄想!

发表于 2015-5-31 12:23 | 显示全部楼层
全称应该是:**市**区投资理财信息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说成投资理财公司是简称,如中华人民共和国简称中国一样的道理,投资实质是借贷,说成投资也是俗称,其实怎么称呼并无关整个事件的本质。投资理财公司的操作流程其实也是咨询、介绍借贷方,包括借贷用途,抵押物情况等、签订居间服务合同、签订连带责任承诺书(借贷方不能按时支付本息理财公司代为支付)等,至少表面上看做的也是中介的事情。如果老百姓把钱投资到理财公司某个项目上,理财公司真实地介绍了项目情况承诺到期盈利分红返本,结果到期理财公司告诉老百姓钱全亏了,如果理财公司说的情况属实的话,那么老百姓的损失就按市场投资失利处理,自己承担损失,如果老百姓再找政府闹就属无理取闹,政府不承担任何责任。现在在投资理财公司投资的老百姓找政府闹的原因据我我知:一、投诉维权无门。投资的老百姓实质是通过理财公司介绍把钱借给借贷方,如果借方违约那么就按民事纠纷,投资人到法院起诉,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如果涉嫌非法集资、诈骗,那么就由投资人报警,公安介入调查,立案侦查。现在的情况是(据说,本人没亲自核实)老百姓到法院起诉,法院不受理,说公安已经介入调查了,老百姓到公安经侦队,经侦说这是群体事件不单独受理或者说已经了解情况了回家等通知,有事到辖区派出所报案,派出所说这事由公安经侦管,他们只是调解。这事一拖就是几个月半年之久,公安部门也没通报侦查的案件情况,究竟侦没侦察也不知道,如果借贷方、投资理财公司恶意转移、贱卖资产造成的老百姓投资损失又该由谁承担?二、政府的责任。我的观点是政府应该负全责理由前面已讲过,我看这个帖子中的某些人喜欢讲故事,我已讲个也许不恰当,大家权当听故事好啦。小日本鬼子要攻城,国民政府官员动员老百姓,我们城池坚固、武器精良、精兵强将、我们誓与城池共存亡,你们尽管放心工作生活,老百姓信以为真再加上也想为抗日作点贡献就同意留下,结果国民政府官员一看小日本鬼子攻势太猛就连夜下令官兵撤退,结果是老百姓损失惨重,老百姓找官员评理,政府官员说是日本鬼子造成了你的损失又不是我你找小日本去,老百姓说要不是你当初动员我们留下我们也不会损失这么惨重,政府官员说我又没强迫你是你自愿的能怪我吗?老百姓又说现在小日本还占着我们的家园你们这些官员为了我们老百姓的生活应该组织力量打回去呀,官员听了不耐烦的挥了挥手,你还有完没完,我这里忙得很,这是我们政府的事,不用你操心,你就等着吧,如果你实在等不了可以去找小日本要回你的房子呀,结果这一等就等了八年,还是人家美国帮的忙投了两颗啥,小日本才同意还的。你们说这个国民政府究竟该不该负责任呢?

发表于 2015-6-1 17:42 | 显示全部楼层
责任与陪偿是两回事。

发表于 2015-6-1 18:16 | 显示全部楼层
病态的社会,高收益相对应的是高风险。股民赔钱是不是全部要找政府赔啊

发表于 2015-6-1 18:26 | 显示全部楼层
werr 发表于 2015-6-1 18:16
病态的社会,高收益相对应的是高风险。股民赔钱是不是全部要找政府赔啊

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拜托你把事情的来龙去脉搞清楚才发表评论,好不好啦?

发表于 2015-6-1 21:39 | 显示全部楼层
杨 ???    不敢说啊?   那估计是假的。  

最佳新人

发表于 2015-6-2 16:12 | 显示全部楼层
市场自由化,限制自营业主经营本来就是不科学的行为。投资有风险,入市需谨慎,自负盈亏是天理。

发表于 2015-6-2 18:17 | 显示全部楼层
投资有风险,入资需谨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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