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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呼声] 安徽马鞍山9.11宁马高速特大交通事故判决疑点!(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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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9-6 15:32 | 显示全部楼层
觉得上诉公司处罚的金额是一回事,据说善后已经结束了,想要的是一个合理的判决,到底这责任是谁的?

发表于 2014-9-6 15:32 | 显示全部楼层
开始是走法律程序,希望法院能够予以确定,这反而给了马鞍山法院准备和伪造的机会?
发表于 2014-9-6 15:32 | 显示全部楼层
对上诉公司的遭遇表示同情,好像除了出钱,什么事情都与他无关。

发表于 2014-9-6 15:32 | 显示全部楼层
这是多部门阻挠事情的发展和取证,更有甚者是对证据的无视

发表于 2014-9-6 15:32 | 显示全部楼层
马鞍山法院不是误判而是有意为之,司法黑幕能不能别使用的如此嚣张和频繁?

发表于 2014-9-6 15:32 | 显示全部楼层
路况对于一个交通事故的 影响死很大的,说不定能够改变大巴公司原本承担的7成的责任

发表于 2014-9-6 15:32 | 显示全部楼层
因为在普通人概念里面,追尾方一般都是主要责任人。

发表于 2014-9-6 15:32 | 显示全部楼层
事情可以说是真相不明,可马鞍山法院的态度是明显的偏帮

发表于 2014-9-6 15:32 | 显示全部楼层
很明显,马鞍山法院是在包庇当地部门,而大巴所在公司李树南京,不属于安徽的保护范围内

发表于 2014-9-6 15:32 | 显示全部楼层
连万能的度娘都无法搜罗到一个状告职能部门最后获得胜利的先例,想要赢这场官司,只能说,你不了解中国

发表于 2014-9-6 15:33 | 显示全部楼层
马鞍山法院和马鞍山交警平时的作为就显示了这时候大家决定站在那一边

发表于 2014-9-6 15:33 | 显示全部楼层
这岔路口会增加了交通事故的发生几率,即便和本案无关,也应该讲这个岔路口给毙掉

发表于 2014-9-6 15:33 | 显示全部楼层
违背逻辑的事情多了去了,马鞍山法院此举就是高速我们,这里我是老大我说了算。
发表于 2014-9-6 15:33 | 显示全部楼层
还有一个就是考虑是否真的存在第二辆水泥车,这可是本案的关键,这也就解释了为何大巴车有加速的行为

发表于 2014-9-6 15:33 | 显示全部楼层
心里有数,可就是死不承认,马鞍山交警现在就是如此

发表于 2014-9-6 15:33 | 显示全部楼层
除了路段的问题,还有什么其他疑问,一起亮亮?

发表于 2014-9-6 15:33 | 显示全部楼层
确实,一般人在发生交通事故的时候,从来不会考虑路段的问题,这官司数以一个类型,也属于一个开启,挺难的

发表于 2014-9-6 15:33 | 显示全部楼层
难道真的要一直告到中纪委?让上面直接来检查官员问题?如今的巡视组倒是一个不错的机会

发表于 2014-9-6 15:33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二审也仅仅是一个摆设,起不到任何实质的作用,细枝末节马鞍山交警和马鞍山法院应该疏通到位了吧

发表于 2014-9-6 15:33 | 显示全部楼层
大巴公司其实是要承担主要责任,毕竟它是追尾的乙方,可如果路段有问题,因为因果联系,可能还是要职能部门承担一定的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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