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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呼声] 安徽马鞍山9.11宁马高速特大交通事故判决疑点!(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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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5-25 15:26 | 显示全部楼层
只能说大巴公司表现太好,积极赔偿,这个冤大头你不当谁当?
发表于 2014-5-25 15:28 | 显示全部楼层
肯定是人为的好不好,牺牲新国线一家,保护了众多政府部门不受处罚,利与弊,太明显了。

发表于 2014-5-25 15:31 | 显示全部楼层
从一开始,马鞍山交警就知道此案会牵涉好几个部门,因此一开始就刻意掩盖事实!
发表于 2014-5-26 08:28 | 显示全部楼层
涉案人员仔细查一下,定能查到经济案件,也就别上诉上级法院,直接中纪委,查查他们。

发表于 2014-5-26 08:30 | 显示全部楼层
好厉害的马鞍山法院,用词都是经过斟酌,既判定了大客车的责任,还为自己将来留后路!

发表于 2014-5-26 08:31 | 显示全部楼层
那新国线不是白白赔偿六七百万?这钱又不是天上的掉下来的

发表于 2014-5-26 08:33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只记得,一个本该团圆的日子,居然发生了特大交通事故,让我们为死者默哀
发表于 2014-5-26 08:34 | 显示全部楼层
好像事发地点是明宁芜高速马鞍山段向山出口附近的样子,印象不太深了,可高速是肯定的

发表于 2014-5-26 08:36 | 显示全部楼层
上诉方向交通运输部申请公开事故路段性质,可惜没有回复,看来交通运输部也下水了

发表于 2014-5-26 08:39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事儿闹的,哎~~怎么这样?

发表于 2014-5-26 08:41 | 显示全部楼层
没有证据可以给时间搜集证据,再说,如果证据不全,当初马鞍山法院又是如何判决?

发表于 2014-5-26 08:43 | 显示全部楼层
开玩笑,交警和法院本来就是关系部门,和兄弟部门一样,交警有难,法院怎会不帮?

发表于 2014-5-26 08:46 | 显示全部楼层
本案给马鞍山交警和法院一个最大的漏洞就是死无对证,他们自然想怎么说就可以怎么说。

发表于 2014-5-26 08:48 | 显示全部楼层
去岔路口调查一下不就知道,三岁小孩都不会犯的错误法院居然会,不是受贿又是怎样?

发表于 2014-5-26 08:50 | 显示全部楼层
在911之前,也有过一辆马鞍山的长途车在这个路段发生追尾的,没过多久又有了,想不到马鞍山交警等部门视人命于无物,真TMD想爆粗口

发表于 2014-5-26 08:52 | 显示全部楼层
连最公平公正的司法都不在了,以后还有什么可以指望?特大交通事故都能草率判决,那民间的案件还不是谁给钱就判谁赢?

发表于 2014-5-26 08:53 | 显示全部楼层
司法黑幕是肯定的,好处也一定拿了,就不晓得是槽罐车公司出的还是直接从赔偿款里面分赃的?
发表于 2014-5-26 08:55 | 显示全部楼层
看现场的图,是直直撞上去的,一没有刹车,而没有换道,一个司机不注意而忽略过去,未免太……

发表于 2014-5-26 08:56 | 显示全部楼层
是宁马高速路段吧,这一小片高速,是整个高速路段的渣子工程,钱到收了不少,都不晓得进了水的口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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