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食品公司板凳垭资产属此次旧城棚户区改造征收范围,县住建局已于去年12月与食品公司破产管理人签订了征收协议并将征收款兑现到指定账户,同时将资产移交给了县住建局。为加快征收进度,尽快拆除房屋,按照征收政策,应该对住、租公房的25户进行适当补偿,截止今年9月,县住建局分别与住公房的25户全部达成了补偿协议,绝大部分腾空了房屋、交出了钥匙,目前,仍有3户未完全腾空房屋,有1户既给予了补偿,又解决了廉租住房,但仍未搬出公房。
关于个别网友反映的公房私赔现象不存在。据了解补偿的主要依据一是按照政策,租住公房或租住其它居民户房屋的装修费、搬家费都应该给予租住户适当补偿;二是补偿的4户高于其它住公房的主要原因是在落实房改政策中,这4户交了住房保证金且一直在公房居住,有的住了几十年,按照食品公司当时的规定可以一直居住,并对公房像自有房屋那样进行了维修、装饰等改造;三是县法院在调解中,首先肯定房屋产权属国有资产,在此次征收中,按照相关政策,只是对其租住期间的装修费、维修费,以及此次搬出的搬家费和搬出公房后的租房费进行了补偿,而不是个别同志理解的公房私赔,更不是国有资产流失。至于你们所提的蒋××,据了解,只补偿了3300元。
对板凳垭片区进行旧城改造是我们城区居民的共同愿望,希望大家真诚支持。目前,政府已组成专门工作组,对原食品公司职工反映的相关问题进行政策宣讲,解惑释疑。若确实有其它合理要求可以依法依理反映,现在是法治社会,遵守国家法律,维护南江形象是我们共同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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