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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水中学15岁的赵川,在学校请假出校看病。结果在校外的网吧跳楼造成严重的脑损,该谁来承担责任?
我认为该公安局. 文体局承担责任。原因:
1 他们明明知道校外200米内不能开网吧,为什么长达10年之久不能取缔。
2 他们明明知道有规定,未成年人不能上网,怎么就不想办法控制网吧。
3 他们怎么就不到实地网吧看看安全设施,安全不安全。
应该追就其主管部门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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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己愿意切跳,管谁谁求事,他爹妈老汉要是自己跳出来追究这个追究那个 就是刁民,这年头刁民太多了。 daddar 发表于 2010-7-27 11:01 http://bbs.mala.cn/images/common/back.gif
可能有些同志不清楚,我再给大家汇报下经过吧:赵川:男,现年15岁,南部县寒坡乡人,系我校高中2012级学生。该生在2010年10月22日下午7时因病向班主任请假出校治疗,班主任批准并在请假条上签名,要求该生必须在半小时内回校上课。班主任发现该生出校时间较长,担心该生的安全,于是组织学生出校寻找。当他们来到建设网吧门前时,有人告诉他们赵川就在这个网吧里。班主任几次想进去查找,但觉的不妥,于是将此事告诉给赵川的姑父(何祥平)。他姑父于是来到网吧进去寻找,先后两次都未找到,网管员还告诉他姑父赵川没有在网吧里,大家变离开了网吧。他姑父回家不到半小时,得知赵川在网吧跳楼受伤一事,立即赶到区卫生院经初步检查伤情严重,于是立即送往县医院,结果是颅骨损坏,当晚就进行了长达6个小时的手术,经医生鉴定3个月后还将进行一次补颅手术。他姑父将此事告诉给他父亲,他父亲立即向定水派出所报了案,派出所第二天就到网吧调查取证,发现该生是在他姑父来网吧寻找时,从二楼窗护跳下去的。当时在南部线医院就花了3万多,第2次在华西住院又花了3万多,两次共用近7万。现在赵川的父亲就天天找学校要医药费,还说如果不解决他要开车到学校撞死学生。 大家说该怎么解决,该谁来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