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乡里娃娃”:
1.2014.10.17上路纠正严重违法行为其中包括无牌无证上路的电三轮的整治组分为两队,一队由东南街道办事处联合执法大队执行(其中包括城管.交警.社区等执法部门)主要执勤范围是红花街.大南街周边;另一队由交警与城管执法部门在五条大街上开展整治(包括育英路.北湖路.西河路)。 2.电动三轮车的违法行为是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的。
3.由于部分电动三轮车没有经过国家公信部公信,所以无法在交警部门进行上户。
4.交警在执勤执法时是严格按照规定着装佩戴执勤执法证件的。
5.罚款从很早以前开始就已经由银行代收,交警部门的执法与罚款是分离的。
南充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2014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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