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理如此之重,着实有些让人寒心了。唐所长其人,我是略有了解的,兢兢业业十几年,工作认真严谨,且任劳任怨。
人非圣贤,孰能无过?并且当晚出事的情景也并非网友们讲的那般严重。当时确是摩托车没开头灯,加上树阴造成了视线模糊。我有朋友当时在场,摩托车也并未被拖行,而是经过轻微撞击后,行驶不稳倒地。否则,三、四个月的孕期,怎会胎位、胎心正常,并连一点软组织损伤都没有?小孩面部擦伤,也是因面部着地与地面摩擦致伤。
警车当时确有停留,见伤者自行爬起扶车才驾车离去。两小时后主动到公安局自首,且认识错误的态度积极诚恳。不得不承认,唐当时处理事件的方式是极其愚蠢和不负责任的。事后他自己坦言,当时确是因为害怕,脑子一片空白。这种第一反应导致他做出了错误的决定,事后真是追悔莫及。试想,一个公安局的基础干部,一没关系,二不会花钱买路,全凭自己一步一个脚印走在职业路上,处事、作风无不小心翼翼,真可谓如履薄冰、如临深渊。(此说话并不为过,通过这件事大家都应该能感觉到了)
领导说了,此次事件,之所以处理如此之重,主要是为平息网上民愤。那么换言之,以往的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甚至是冠冕堂皇,也仅仅是因为没能激起民愤了。此次,终于有网友忍不住了,把往事一并提了出来。于是领导们有压力了,觉察到该自保了,于是得有人来挨刀了。
民意,确实是力量无穷的。可以载舟,亦能覆舟。我绝对相信,此次大多数网友都是正义的,想要解决问题为咱老百姓讨回公道的。但细心的人们不难发现,其中也不乏别有用心的人,处心积虑的利用过激的言辞扩大事态,并且老是那几位“铁杆”加诸一些无端的事由四处转帖、散布。真可谓:司马昭之心路人皆知了。
我们的本意是什么?为老百姓讨回公道,让伤者得到应有的宽慰及赔偿;为伸张正义,让肇事者得到“相应”的惩罚,并检讨、忏悔,深刻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而不是要毁了谁,毁了一个幸福的家。
我们不甘心做了谁的枪手,不甘心成了某些人的武器;我们不愿意就牺牲一个小警察而成全了一个腐败的领导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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