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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恶心就吐

▲▲▲▲▲南充论坛的正义之声不应该被私心绑架,丑恶不只在于露丁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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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8-11 22:26 | 显示全部楼层
20012 发表于 2015-8-11 22:10
你这是要逼良为娼呢?还是逼娼为良?

12啊12,你娃看看别个王有为的变化!几年时间,别个都由一个铁杆五毛变成揭露政府的弊政的正义网民了!
再看看你自己!不长进就会被时代抛弃啊!

 楼主| 发表于 2015-8-11 22:29 | 显示全部楼层
手机用户 139.203.118.x 发表于 2015-8-11 20:58
说句题外话,只要不骂人,你们都不是gzcs 老师的对手

呵呵,你眼力论坛最牛,无人列你左右!

发表于 2015-8-11 22:31 | 显示全部楼层
恶心就吐 发表于 2015-8-11 22:26
12啊12,你娃看看别个王有为的变化!几年时间,别个都由一个铁杆五毛变成揭露政府的弊政
再看看你自己! ...

是呀,你娃终于学会了,紧随社会主义法制建设走,感觉温暖的你心神浪荡呀!书生继续加油!

发表于 2015-8-11 22:32 | 显示全部楼层
我给你捋一下:
1:天微亮的6点多郭某由于路两边摆满了地摊菜农的菜,车无奈临时停在路中间下货,由于内急上厕所去了。
2:一个菜市场与郭某菜铺相距十来米的兰某三轮由此路过,但被郭某的车挡住。
3:兰某与郭某母亲为此发生争吵(无法确定谁先骂人)
4:郭某听见母亲与人争吵后,从店里出来后露了丁丁(“日”你没有资本,我才可以“大意如此)。
5:兰某,见郭某向自己露丁丁,用石头仍向郭某,并用手向郭某抓去,(抓没抓住不清楚)。
6:郭某母亲为了护郭某再次和兰某拉扯,并相互咬了一口。
7:郭某殴打了兰某(都不说互殴了)
这个过程你认可不?如果认可,我们以此为依据来对应相应的法条和解释行不行?来看看警方的”确定“和你的”明确“是否正确?好不好?
莫东扯西说,继续这个问题讨论不?

 楼主| 发表于 2015-8-11 22:37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ysbe520 发表于 2015-8-11 20:29
当时我家门口的家家乐菜农让开了位子的,她自己不过,非要我家挪车,我老公在上厕所,我妈也解释了。难道 ...

你也应该咨询了律师,如果他没有提醒你不宜在论坛跟警方较劲儿!
那我觉得这个律师有违职业道德的问题!这些细节只在你看来很重要!
这不是你跟兰某两个吵架,这是牢狱之争你懂不懂?
你不找专业的律师或者司法机关的人员咨询帮助!
自己病急乱投医要吃大亏的!

发表于 2015-8-11 22:41 | 显示全部楼层
恶心就吐 发表于 2015-8-11 22:37
你也应该咨询了律师,如果他没有提醒你不宜在论坛跟警方较劲儿!
那我觉得这个律师有违职业道德的问题! ...

都啥时候了,别当大尾巴狼了,你前面“明确”后面好知心的样子,啧啧啧,不带这样玩的。

 楼主| 发表于 2015-8-11 22:46 | 显示全部楼层
20012 发表于 2015-8-11 22:32
我给你捋一下:
1:天微亮的6点多郭某由于路两边摆满了地摊菜农的菜,车无奈临时停在路中间下货,由于内急 ...

12啊12,你娃企图对照法律规定来尝试来定罪量刑!
我就不陪你娃玩这种过家家式的游戏了!
法律赋予司法机关的自由裁量权,你一个平头百姓过干瘾不觉恶心吗?
知道啥叫自由裁量权?
比如寻衅滋事罪处罚规定为: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你现在跟我较真儿说应该判1年零6个月!我说判3年零2个月!
你不觉得这样玩儿很变态吗?


发表于 2015-8-11 22:50 | 显示全部楼层
20012 发表于 2015-8-11 22:32
我给你捋一下:
1:天微亮的6点多郭某由于路两边摆满了地摊菜农的菜,车无奈临时停在路中间下货,由于内急 ...

你如果仔细看看莽娃儿的调查,郭某应该没有露鸡鸡。:lol

发表于 2015-8-11 22:51 | 显示全部楼层
恶心就吐 发表于 2015-8-11 22:46
12啊12,你娃企图对照法律规定来尝试来定罪量刑!
我就不陪你娃玩这种过家家式的游戏了!
法律赋予司法 ...

你真恶心到吐了,你这样的解释要笑掉你你娃裤衩子的,我先不说,看你能发现什么问题不?

发表于 2015-8-11 22:58 | 显示全部楼层
恶心就吐 发表于 2015-8-11 22:46
12啊12,你娃企图对照法律规定来尝试来定罪量刑!
我就不陪你娃玩这种过家家式的游戏了!
法律赋予司法 ...

先生代表哪方?:lol

发表于 2015-8-12 00:06 | 显示全部楼层
恶心就吐 发表于 2015-8-11 22:46
12啊12,你娃企图对照法律规定来尝试来定罪量刑!
我就不陪你娃玩这种过家家式的游戏了!
法律赋予司法 ...

“你娃企图对照法律规定来尝试来定罪量刑!
不对照合适的法律规定定罪,那用啥子定罪呢?
我就不陪你娃玩这种过家家式的游戏了!”
你觉得用事件的过程来讨论适用的法条,是儿戏般过家家游戏的话,正好对应了你帖子里一开的始情绪言语,不难理解你开此贴是一种情绪发泄而以。
“法律赋予司法机关的自由裁量权,你一个平头百姓过干瘾不觉恶心吗?
公安警察和交警一样没有自由裁量权,应该更像是调解机构,他们更应该尽量准确的运用法条来定性案件的性质,而非自由的裁量者。平头百姓更应该监督这种“自由”是否公正客观。
“知道啥叫自由裁量权?”
法院是自由裁量权的司法机构,但这个所谓的“自由”是建立在案件的各种综合因素,还包括民风、民情、民意和常情、常理、常识的基础上的
后面你都是瞎扯,我就不跟你瞎扯了。

发表于 2015-8-12 00:14 | 显示全部楼层
审核好了没?
发表于 2015-8-12 00:30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不得不说一句,说公正客观话的人被一些水军骂得狗血淋头,水军可否上马?咱们开战? 此事疑点解决我就夹着尾巴有人ok?  水军你们有意思吗?可否露脸说话?炮轰,骂人?你想想要是你的自己被人家骂是什么感觉?你全家被人骂又是什么感受?大部分人就事论事,出现不同的分歧,有你水军啥事?你水你的帖子不要张口闭口骂人!  疑点尚未解决,水军们你们这么厉害可否解答,郭谋露没有露?郭谋为何在局子里接近两个月了还没有任何动静?一个小小民事纠纷为何上升为刑事案件?如果按照挺郭无罪的部分观点,我认为如果郭谋无罪也已经输了‘耗了你两个月,彻底输了’,两个月为何还未审理?

发表于 2015-8-12 00:41 | 显示全部楼层
都在看戏怎么演下去?
发表于 2015-8-12 03:30 | 显示全部楼层
不东说西说,你的言论明显在帮高坪扯经,你的逻辑毫无道理,你如何得知郭某未遭受刑讯逼供?
发表于 2015-8-12 03:35 | 显示全部楼层
莽娃儿 发表于 2015-8-10 14:32
现在支持郭家一方的,很少有人关注兰某方遭受的伤害,这主要是受了gzcs等人歪曲的描述,有了先入为主的观念 ...

唉,必有一伤啊

发表于 2015-8-12 05:57 | 显示全部楼层
莽娃儿 发表于 2015-8-10 14:32
现在支持郭家一方的,很少有人关注兰某方遭受的伤害,这主要是受了gzcs等人歪曲的描述,有了先入为主的观念 ...

莽先生,你当初去做调查也是受了gzcs等人的先入为主的观念?:lol难道你要否认你的调查的公正性?你不要把某一个问题无限放大,进而否定事实.:lol其实很多网友都是以你的调查进行讨论,你现在在南充认坛的影响是来之不易的,希望你好好珍惜.

发表于 2015-8-12 06:42 | 显示全部楼层
莽娃儿 发表于 2015-8-11 10:46
人家的意思,你也许没懂。平素生活中好些貌似合情理的事,实际上触犯了法规,不追究就没事,要追究就是理 ...

:lol莽先生,菜市场乱停车而堵路,这是一个通病,郭某,兰某改变得了吗?郭某停在过道中间真的是为了卸货方便吗?郭某和他铺面门前卖菜的菜农发生过争吵吗?这不是体谅吗?兰某也在卖菜,她不知道菜市场的这个通病吗?既然兰某知道这个通病,她与郭某又都改变不了,距摊位又不是多远,为何不能向郭某一样选择?难道这还不是为人有问题吗?就以"平素生活中......理由",郭某停车堵路只是违法,你要求挪车时郭某不在现场,在现场的郭母秦某又不会开车,你可以报警呀,你又不报警而要求不会开车的秦某挪车,你这不是逼人犯罪吗?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8-12 08:11
Cxq1972分析的有道理

发表于 2015-8-12 08:42 | 显示全部楼层
:lol不良信息处理 发表于 2015-8-12 03:30
不东说西说,你的言论明显在帮高坪扯经,你的逻辑毫无道理,你如何得知郭某未遭受刑讯逼供?

刑讯逼供?威胁利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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