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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padnsvb

蓬安教育界的绝对内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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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8-23 17:10 |
QUOTE:
以下是引用少不更事在2009-8-23 10:47:00的发言:

考生们,你们好!别骂人,你们都是有文化之人,教育局问题反应了不少,作假应该是事实,县上领导都在成都忙,相信县委县政府会给你们一个公断。你们一定要相信邹书记会把这件事处理好。

发表于 2009-8-23 18:06 |

发表于 2009-8-24 04:11 |
QUOTE:
以下是引用就爱灌水在2009-8-18 22:17:00的发言:
  看谁有本事把这个“权钱交易”的社会潮流翻过来。教育局姚局能行吗?他为什么想当的是教育局长不是民政局长,难道是民政局钱多了,他不想钱?几十万人民的眼睛是雪亮的,看看蓬安教育从此到底咋样?

      姚局当官太累了,你当老百姓多好。

      为什么是人的都想当官,没本事的给钱买官,无钱有本事的当不了官。利益所薰,大事所倾。





发表于 2009-8-24 16:29 |
我也想当官,好来钱哟,有权就有钱,那是分不开的

发表于 2009-8-24 18:50 |
    既然这么多人说什么卖官,想必亲眼所见,不如到纪委反映,在这里恶炒,难到是别有用心?

发表于 2009-8-24 23:04 |
还别人一个清白

发表于 2009-8-24 22:20 |
  给纪委写信直接些,网上发表没球得用哦.送了大礼的罗家中学校长不球还是上来了!
发表于 2009-8-25 08:57 |

你们这么多空时间啊?花点时间考虑怎么把学生教好要不要得???

你们还记得“学高为师  身正为范”几个字不???

成天就想的当官,进城。学生叫你们一声“老师”,你们脸红不????

求求你们,不要再丢蓬安教师的脸了!!!

发表于 2009-8-25 09:45 |
我阅读了大家对教育局的强烈反响,我发表点感言,姚局司机邹光辉,老婆 ,兰婷考试作假,请县委,常委们把他们的试卷查一下不就清楚了吗?大家都说的很清楚了,不管谁错,谁对,还是改急时查明真相,不能让事态恶化呀

发表于 2009-8-25 16:46 |
QUOTE:
以下是引用好好说话才对在2009-8-25 15:52:00的发言:
都莫乱球闹了,提个平息各方面意见和怒火的建议,各位网友、考生和上级领导看下要不要得,要得的话,多多支持,多多跟贴好,要不得的话,当我没说,不要骂人哦:

    对所有的考调人员由县纪委和组织部组织一次重新考试,从出题到公布成绩,所有的一切过程,教育局均不插手(请德高望重的老师和社会知名人士全程监督作证)。如果新考出来上线人员中有80%是原来教育局组织考试中的上线人员,那么一切都不变,依教育局原来公布的为准,如果新考出来的上线人员中原来公布上线人员所占的比例没达到80%,则按照新考试的成绩进行录取。为什么要说80%呢?这是充分考虑到考试中客观存在的运气、临场发挥等因素,如果考上的人员真的都是过硬考上的,那么你原来的人员中要求你80%(注意不是全部哦)的再过关率,应该不是好苛刻嘛。而你其它没考上的人员也应该没得话说了嘛。

    如果现在上级们都这样稳起,不给广大老师和网友一个交待,可能就会出现以讹传讹的恶性循环哦,如果这样的话,上级们,你们想过没有,以后你们做事也好,说话也好,哪个敢相信你们哦,即使是迫于压力,恐怕也是口是心非,阳奉阴违哦。

发表于 2009-8-26 00:24 |
58楼的同志说得有一定的道理哟
发表于 2009-8-26 11:47 |
QUOTE:
以下是引用111***在2009-8-24 22:52:00的发言:

      进段时间一些别有用心的人在网上炒作教育局,网友们要冷静下来想一想,其中心矛头是指向姚局长,我们摸着良心想一想:

 

1,并非教育局的每一件事都是姚局亲自办理,怎能一切屎盆子都往他头上扣?

2,姚局在教育系统干一年,无论是领导的职能建设,还是教师的敬业精神都有所改善。教学质量明显提升,今年高考参考人数比去年少100多人,上线人数还增加80多人就是铁证。

3. 姚局辛辛苦苦向上级争取大量资金改善办学条件,没向人民收取一分钱,有人还对此说三道四实属不应该。

   本人认为:

1,有人嫉妒,在背后烧阴火想搞姚局下课。他好上。

2,蓬安人民要珍惜现在这位敢为教育办实事的局长,别被一些别有用心的人所利用!

       支持!姚局的确是位具有开拓创新精神、一心谋求蓬安教育发展的好局长,他的改革触及了某些人的利益,以致招来一些人的恶毒攻击,但历史上哪一次改革不是阻力重重,墨守成规怎能发展蓬安教育!




发表于 2009-8-26 17:15 |

回复:(公正心)一看就知道你是一个御用文人,好,...

说的太好了

 

顶!!!!

发表于 2009-8-26 17:22 |

回复:(何处有正义)今天,我打开电脑,发...

说的太对了

强烈支持

!!!

发表于 2009-8-26 17:29 |

 

现在的老师 没考好 就这样

 

毁谤 人

 

也太没素质了把!!!

发表于 2009-8-26 21:53 |

你说的不是事实,杜撰的 !

发表于 2009-8-26 20:50 |
请相关部门仔细了解和调查,事实胜于雄辩,违纪主要人员要严格查处,以正视听,我们将拭目以待!

发表于 2009-8-27 17:56 |

规劝网民理性质疑

“胡斌替身”造谣案规劝网民理性质疑

  网友:彭旭

  来源:人民网

  记者从湖北、浙江两省的公安机关获悉,利用网络捏造、散布杭州“5·7”交通肇事案出庭被告人胡斌是“替身”谣言的湖北省鄂州市无业人员熊忠俊,日前被鄂州市公安机关依法作出10天行政拘留的处罚。(据825《南方都市报》)

  对“胡斌替身说”持肯定观点的网民来说,感情上可能尚不能一下接受公安机关拘留熊忠俊10天的处罚结果。但仔细一想,其实一些理性挺“胡斌替身说”的人还是和熊忠俊有很大区别的。熊忠俊连发8篇文章捏造“证据”,武断地污蔑媒体和司法机关作假包庇,且造成了不好的舆论导向,这违背了《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关于禁止散布谣言的法规,从这点来讲,那些理性质疑胡斌是否为真身的网民完全不用把自己假想成熊忠俊而对此结果感到不公。

  虽然熊忠俊的8篇文章为“胡斌真身案”的真相大白于天下做了贡献,但其太过主观、武断的言论是不值得称道的。若熊忠俊当初提出客观、理性的质疑,我相信也一定能够在舆论的推动下,弄清“胡斌真身案”真相的。

  一切事实真相皆建立在客观、真实、可信的证据基础之上,若单凭个人的主观想象和一点疑似证据来妄下结论进而胡乱推测且大肆宣扬,这无疑是对事实真相的极大不尊重,也是体现了一些网民法律意识的淡薄。在对待未被证实且有潜在煽动性的主观论断时,网民们还需三思,不要做了感性的傀儡,而要做一个对事件保持理性的“良民”。即使是有“证据”的质疑,也要在“证据”未被证实之前尽量用一些客观、公正的语言,多用一些类似可能、也许、之类的推断性词语,媒体的新闻报道措词就值得网民学习。

  近些年来,网民们在质疑公权时,表现得越来越“团结”,只要出现了一方与公权有矛盾的报道或帖子,网民们往往一窝蜂地支持公权的对立面,质疑公权行为。网民的这种团结有时会推动案情向积极的方向发展,如华南虎事件、邓玉娇事件,但也会产生不好的影响,如人肉搜索、胡斌替身造谣案。仔细分析之下,但凡网民舆论推动案情向积极方向发展的案例,其后无不有着一批保持着理性头脑进行分析、思考、质疑的网民。案情能向着积极方向发展,这些始终保持理性的网民居功至伟。

  以“理性”做武器,网民的质疑才会掷地有声,才能起到积极的作用。愿我们的网民在面对争议点时,能保持十足的理性,做一个明辨是非的网民。 

发表于 2009-8-27 17:57 |

人民时评:从熊忠俊“替身”谣言案看虚拟世界规则

人民时评:从熊忠俊“替身”谣言案看虚拟世界规则

  李德民

  来源:人民网

  如果说,胡斌“5·7”交通肇事撞死谭卓,已经给社会添乱,那么,在法院“7·20”判决胡斌3年徒刑之后,熊忠俊造“替身”谣言,则是火上浇油,又乱上加乱。

  判决胡斌的消息报道后,721,湖北省鄂州市无业人员熊忠俊以“刘逸明”名义在网上发布了《荒唐,受审的飙车案主犯“胡斌”竟是替身》一文。接着,从72382,熊忠俊又在网上连发8篇文章,编造各种 “证据”,继续炒作“替身”谣言。日前,湖北省鄂州市公安机关依法对熊忠俊作出行政拘留处罚。

  熊忠俊这个“替身”谣言造大了,还有人密切配合,在网上煞有介事地说,庭审时的胡斌实际名字叫张礼礤,职业是出租司机。还有人把胡斌的照片与其生活照做了详细比对,证明两者间确实存在很多差异,如此等等。“替身”之说尤如燎原之火,风助火势,火借风力,一时传播海内外,真假难分,是非难辨,相信“替身”的人为数不少。

  针对网上愈演愈烈的“替身”谣言,在审判法院否认后,对审判负有监督职责的杭州市西湖区检察院又做出回应,从多方面确证了出庭受审的胡斌就是“5·7”交通肇事案肇事者胡斌:胡斌回答的所有问题与检方所掌握的事实证据都互相印证;胡斌的身体有特殊的特征;庭审播放后胡斌老师同学未提出异议。据杭州交通局提供信息,经仔细调查核实,杭州市出租车正、副班驾驶员中没有叫张礼礤的人。一名北京男子也向媒体证实,被网友散布到网络中的“张礼礤”照片是自己的,并不是什么替身,因为此事自己生活也受到了极大的影响。

  听听肇事后沸沸扬扬的舆论,看看判决后活灵活现的“替身”,笔者深感这里面有教训要记取,有问题要反思。

  祸根当然是胡斌。他闹市飙车,致使无辜谭卓死于车祸,人们在痛惜谭卓的同时,愤怒谴责胡斌,怀疑他是有背景的“富二代”,加之警方在案发伊始草率公布个“70码”,人们又担心司法不公,偏袒胡斌。这不奇怪,谁不痛恨腐败?谁不痛恨为富不仁?人们的愤怒谴责在情理之中,人们的担心也可以理解,即使在街头巷尾和网上有点偏激之辞,也无可厚非,毕竟人命关天啊!值得欣慰的是,舆论特别是网上舆论,总的来说是帮忙,不是添乱。以胡斌案为例,舆论也为最后判决发挥了积极的促进作用。试想,在众目睽睽之下,在千夫所指之时,在阳光下,谁还敢“猫腻”!这是舆论监督的威力,是网络的威力,也是民主和法制的威力。

  即便在胡斌被法院判3年徒刑之后,人们认为或轻或重,仍可品头论足;对其中有无“猫腻”,仍可质疑。这都无可非议。“防民之口,甚于防川”,没有哪张大手捂得住老百姓的嘴巴。但若像熊忠俊那样无中生有,无事生非,非要把被告席上的真胡斌说成是假胡斌,那就不能容许了。不知道他是何居心,不知道他出于什么目的,精心而又愚蠢地造此谣言。要知道,即使在网上,在所谓的“虚拟世界”,造谣也要被追究的,千万不要以为人不知,鬼不觉,在那里可以胡说八道,为所欲为,包括编造谣言。这种谣言不同于一般的“做秀”、“搞怪”,它具有极大的“杀伤力”!造谣包括在网上造谣,在中国违法,在外国也违法,政府不可能不管。如果放任造谣,社会将会乱套,百姓将要遭殃,谣言的苦头人们吃过不少。

  “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熊忠俊不妨设身处地想一想,倘若有人硬说你是胡斌,是撞死谭卓的肇事者,而且广为传播,大有影响,你好受吗?你将怎样应对?

发表于 2009-8-28 14: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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