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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高院的新气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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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2-22 21:1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省高院的新气象

            (一)

事物是发展变化的。

承蒙市、省两级检察院坚持与党中央保持一致,自觉贯彻十七大精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依法对我的民事申诉案件受理、审查、提请抗诉、提起抗诉,省高级法院也依法对我案裁定提审,从而使案件再次步入再审程序,我也有机会感受省高院的新气象!


09
年国庆后向省检询问案件进展,才知已向省高院送了抗诉书,让耐心等待高院的再审裁定。按法律规定,高院在收到抗诉书后一个月内发再审裁定,计算时间,估计十一月上旬,中院送达室会通知去领,因为04年高院指令中院再审本案的裁定,就是由中院送达室的法井通知去领的。

等到十一月下旬还无消息,有点焦虑了,询问懂行的朋友,让到高院立案庭去打探。这让我感到为难:为申请再审,从05年4月起,曾与立案庭窗口的两位法官(据说都是负责人)争辩过,关系不太好,打探裁定再审的事,可能叉会推诿、忽悠,但为了案结事了,就是受气也要打探呀!

就因此次打探,让我感受到高院作风的转变!

11月24号,拨窗口电话87564749,连续三天无人接听;27日又连续地拨,电话回答“已停机” 四处打听,才知窗口已迁新立案大厅, 12月3号下午,亲戚告诉了立案庭的两个号码:87567097或67098。

12月4号是周五,上午十点半,拨通67097,一男士平和的声音:“请问有什么事?”让我一楞:诉讼十年第一次听到法官如此谦恭平和,连忙回答找立案庭的法官,并叙说了所问之事。他听后说:“这样子,下个礼拜一,你打87567100询问。”遇到这么好心的法官真是难得,连声致谢。

周一,按法官所说号码联通:“法官同志 立刻传来更年轻的回应声:”你好!”这又大出意外,连忙应答:你好!你好!我想问个情。”接着讲了检察院提抗情况和问题。他说:检察院抗诉的案子,我们是移到审监庭;我这里只能在电脑上给你查一下立案情况问了申诉人及对方姓名,让我等一会。不到一分钟,他有点兴奋地说:电脑上显示已经立案了,而且好象已经审得差不多了。这样子,你直接打审监庭问,电话是87567496。我感激连声:“谢谢你了,谢谢你了!你贵姓啊,你这么好!他则说:”没啥、没啥。你直接打电话问他们。

第二天,十二月八号,按号码联通审监庭:“法官同志,请问一个事情。电话里传来苍老而平静的声音:啥事?述说了事由,问他“高院何时裁定?“何时裁定?一个月内。”告之省检九月份就送了抗诉书,“九月份?我给你查-下。”问了当事人姓名后不到一分钟便说:“已经下了裁定了,是十一月五号下的,下到中院的。”告之未收到。他说“他要通知你。”“今天都十二月八号了还没有通知,我该怎么办?”他很直切地说:“问中院审监庭!”“你贵姓?”“口天吴。”“谢谢你!”——这是一位直率而又公事公办的法官

转过身联通中院审监庭,一周姓男法官查询后说没有接到这个裁定;省上的裁定一般是通过机要发到立案庭,你等几天再问或者问下立案庭。请他告诉立案庭电话,他笑着致欠:“不好意思,我不知道。”

辗转到立案庭电话,联通后又一番述说,女法官答应查一下。后来再询问则回答:“我们立案庭这里还没收到案子。”问其是否会交到送达室,回答有可能。向她问到送达室电话。

立即联通送达室,一张姓法井接话,告之事由,问何时发裁定。张法井说我查一下。呆会又问,回答说:“我们这里没有收到。”我再次强调吴法官所说情况,“一个多月了怎么会没有收到?”张法井说:“没有收到就没有收到,收到了就通知你。把你的名字和电话告诉我,我记下来,若收到了就通知你。”告诉了名字和电话,致以谢意。

蹊跷,个多月了还没收到,难道送丢了? 11点正又联通高院吴法官,告之中院未收到裁定。直率的吴法官很奇怪:“不可能没收到!我们11月5号就签发了,通过机要发的,不可能没收到!既然委托他们代发,他们就要转发,通知你去领。你就去问他们!

运气好,遇到了高院的三位好心法官,不推诿、不忽悠,难得!可中院却不一样了。怎么会都没有收到呢?哪个环节出了问题?怎么化解?若是领导授意,则无从化解!。用笨办法,天天问!

九号一上班即联通送达室,一张姓法井回答:没你这个名字的印象,这段时间没收到有关你的东西;昨天的小张叫张某,今天出去办事去了,我让他给你查一下;你明后天再打来。

十号联通张某,他答:“没来,没来,没来!来了我给你打电话。

十一号,联通送达室,一女法井回答:张某还没来;我给你查一下。呆会,女法井问:你何时听到十一月寄出来的?正要回答,张某来了。她让张某回答。张某问:“你是不是罗良仲?哎呀,没来!你不要天天打。我们这里没得,有了我给你联系,这个天天打咋对喃!我们事情多得很,没得天天处理你的事情。我们该做的,我们自己晓得。我们只是负责给你送达,不是给你办的,你要搞清楚。就这样!”然后扣下电话——扣电话,最厉害的招术!找法官问事,最怕“不晓得!就这样!”然后扣电话!

于是联通吴法官汇报了情况,问他该咋办。他不解地说:“不可能没收到,应该收到。你就去问他。”我又问:“能再问一个问题吗?”“你说。”我问:“你们裁定是在什么时间、地点再审?我好作准备。”“还早得很。现在先把裁定、送达证及有关材料和调档函一并发中院,中院要把一、二、再审卷调齐了送来,我们还要阅卷审查,然后才说得上编号、分到合议庭,所以早得很。你就慢慢等,慌什么?只要进入程序就对了。不必着急,你就慢慢等。”我连声致谢。

十四号是周一,联通中院审监庭,女法官向某答应查。下午回答,我们这里没你这个东西,你去省高院查一下这个东西的机要号是多少,告诉我,我到机要科给你查一下,看这个东西到底跑到哪里去了


找省高院机要科查机要号,怎么找?怎么说?难于上青天。看来只有老着脸皮麻烦吴法官了。


十五号上午联通吴法官,告之情况,求其查机要号。吴法官沉吟一下说:“这样,你找燕法官问,这个案子是他在办,电话87567534。”我连声感谢。

立即拨通87567534,电话里传来男士平和的声音:“哪位?有啥事?”

我立即说:“绵阳罗良仲,想找燕法官问个事。”他轻声地说:“卷都来了,现在在分庭,分了庭后,案子在哪个手上就是哪个人办。正在分庭。”我感谢高院发了再审裁定,问他“燕法官,能问个事吗?”他说:“你说。”便把情况述说了一番,“想请你查下机要号。”他沉吟一下说:“哪有当事人问机要号的道理?裁定书是11月3号下发的,最迟11月15号前就能送到。我们委托他们发,他们就该发你就去问他们。”这也是位性格直率、公事公办的法官,我感谢了他。

问中院?已两个来回了:没有收到!必须知道程序,否则难度很大。

十六号上午,又联通燕法官问程序问题,告之:他们扣住不发,我不知庭审地点、时间,无法准备;如果来个伪造签名销差,让我无法参加庭审,落个缺席判决,那么这十年功夫和付出就白废了,“能否请你给我发份裁定?”他说,“我怎么给你发?没这个规矩。我们连送达证一起送到中院去了,没法给你发。委托他们代发,他们就该发,你就去问他们!你这个案子是提审,以后还要给你发开庭通知和传票,给你留一个月准备时间。”我仍有担心,问:“若果他们不发传票,我怎么办?”燕法官说:“他们要负责任!”“谢谢你给我释了疑!”

理论上是这样。高院公事公办不等于中院会照办。老办法,天天问!

十七号联系到了中院审监庭庭长,他说提审的找立案庭;立案庭窗口说找管机要的;管机要的关庭长说,送达攵书一律是法井队在办。事情又回到了法井队!这让人犯难:张某扣住不发,而且已经产生敌意,如果无人授意,不敢如此胡为;如果犯颜催促,可能会找茬施暴,而法井打了人,正合某几人心意,又找谁申冤?必须有避险意识!如果能绕过中院就不犯风险了。

十八号就机要送达求教燕法官,才知机要送达非邮局投递,而是内部专门渠道,送前要登记编号,送达后也要登记编号,发给当事人时要填写送达表,再由送达单位把表返回,所以绝不会搞丢,肯定要送达。我问:“他们若扣住不发又怎么办?”燕法官说:“你就问送达室。你的案子是提审,待案子分到合议庭后,承办法官还要给你发举证通知、开庭传票等文书,给你留准备时间。”我又问“他们若找个借口连传票都不发怎么办?”“我们是准时开庭,他们若不发,影响庭审,我们会找他说话!”为防万一,又问:“燕法官,求你们帮个忙,分了庭后,若承办法官要给我发文书,能否通知我来领,就不麻烦中院了?”他沉吟一下说:“分了庭后我把你的情况转告承办法官,到时再说。你留下名字和电话。”我连连致谢,他则说:“不成在、不成在!

下午上班,又联通中院送达室,女法井接话。“你好!请问你们队长在不在?”“不在。”“张某人在不在?”“不在。你啥子事?”问其高院提审裁定何时发?女法井问:“到我们这里耒了不?……到了在哪里嘛?……你啥子意思嘛?”“问一下你们何时给我发?”“在不在这里嘛?……你怎么知道在这里?”“是高院说发给你们了。”“发给我们了要我们收到嘛……我还不晓得,要翻下才晓得…我上次好象给你翻过。……你没放电话,我翻起快。”不到一分钟回话了:“没得,没得!”

“没得?你能不能把你们队长的电话号码告诉我?”“你找队长干啥子嘛?”“我把这个情况告诉他。”“你给他说啥子嘛,他火门还摸不到,我在这里管。你有啥事你说嘛。”告之高院法官所说大概,她答应再翻下。

过了分多钟,她说:“十一月十一号就收到了,估计是没有找到你,已经退还省法院了。锦湘公司那份,是我十一月十二号邮寄去的。”“是好久退的?”“是这个礼拜-,十二月十五号退的。也是我退的。”“我上个礼拜就打电话问过,你们说没有收到。”“那总是没有翻到嘛,当时肯定是没有送到就放到一边,唉呀,我们这难整的很……退给省法院立案庭的。”让下周去看登记册,找省院立案庭电话,以便查询。既说了实话,我也连声致谢,祝她长寿。

由没有收到而收到,由扣住不发而寄回省高院,10天追寻三个来回,只多花了几百元,就有这么个明确的结果,算够快的了。中院送达室这一手真叫高啊:既刁难了我,又蒙了高院,还不担责任。这才叫司法能力!

21号联系送达室,无人接听,22号亦如此。只得联通高院燕法官,报告了邓法警所说情况,他说:“这样,我到立案庭去找,找到后下周来领。

28号下午2时半,从高院门卫女法井处领到了燕法官托其代发的裁定书等文书,在送达登记表上签名后,托女法井转告我对燕法官的感谢!

至此,我案进入再审已有法律文书为凭,任何人无法扭转其进程!

从12月4号到28号共计24天,前后10次通话,让我感受到省高院巨大的变化:法官们如此平易待人,如此公事公办、如此详细解说,如此体谅当事人处境,替当事人着想,这是我二审后首次遇见而这种现象是立案、审监两庭共同展示的。

省高院的工作作风变了!

法官们平易待人、公事公办,具有了王胜俊院长提倡的“平民性”

省高院呈现出令人振奋的新气象!

                            (2010年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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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2-22 21:39 | 显示全部楼层
司法为民 匡扶正义  惩恶扬善。  支持楼主

发表于 2010-2-22 22:25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 生锈老套筒


    变了就好
人民法官为人民
 楼主| 发表于 2010-2-23 15:17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 司法为民 虎虎生风 两位网友的支持!我国司法制度的设置就是"匡扶正义  惩恶扬善、、司法为民"_____人民法官为人民!省高院的新气象,正是回归为民的



























































































































































































































































































































































































































































































































































































































































































































































































































































































































































































































































































































































































































































































































































































































































































































































































































































































































































































































































































































































































































































































































































谢谢 司法为民 虎虎生风两位网友跟帖支持!晚上再深入讨论。
发表于 2010-2-23 23:16 | 显示全部楼层
省高院出现新气象,表示钦佩和祝贺!希望一直保持下去!
发表于 2010-2-25 19:18 | 显示全部楼层

























省高院出现新气象,这是我们申请再审当事人的福音,希望能坚持下去!












发表于 2010-2-26 12:17 | 显示全部楼层
好一个:由没有收到而收到,由扣住不发而寄回省高院,10天追寻三个来回,只多花了几百元,就有这么个明确的结果,算够快的了。中院送达室这一手真叫高啊:既刁难了我,又蒙了高院,还不担责任。这才叫司法能力!

  还好收到,祝贺。

发表于 2010-2-26 22:58 | 显示全部楼层
“承蒙市、省两级检察院坚持与党中央保持一致,自觉贯彻十七大精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依法对我的民事申诉案件受理、审查、、提请抗诉、提起抗诉,省高级法院也依法对我案裁定提审,从而使案件再次步入再审程序。”祝贺你!愿11年的冤案得到改判,享受到党的阳光、雨露的照耀、滋润!向两级检察院和省高院敬礼!

发表于 2010-2-26 23:01 | 显示全部楼层
令人振奋的新气象!

发表于 2010-2-26 23:18 | 显示全部楼层
“运气好,遇到高院的三位好心法官,不推诿、不忽悠,”......“法官平易近人、公事公办,具有了王胜俊院长提倡的‘平民性’!”这不愧是省高院的法官,是听党的话,是忠于党、忠于人民、效忠国家、廉洁奉公的好法官;是人民信得过的、能促使国家更富强、人民更幸福的捍卫者!向他们致以崇高的敬礼!

发表于 2010-2-27 00:37 | 显示全部楼层
而绵阳中院却是相反的景象:他们仍然走违法之路:仅发送一张再审裁定提审书,就花了1个月又4天,扣压在那,不送给当事人,还倒退还给高法院,愚弄、忽悠、戏耍受他们枉法歪判11年并违法强制执行11年的被拆迁户——本来是给他们立功改过的机会,他们却玩忽职守地扔掉了;连仅剩的一点点自尊他们也不要了,真可悲啊!请看事情经过:“十一月十十一号就收到了(11月5号高院发的裁定提审;是通过机要发到中院,15号前肯定能收到,向他们要,必须给你。——这是高院法官说的)估计是没找到你,(天天打电话低声下气求问:都说‘没收到’;甚至扣电话或遭训斥;更让人费解的是:居然女法官知法犯法:怂恿楼主向高院索要‘机要号’——她明明知道高院是会批驳:“那有当事人要‘机要号’的” ——这就说明:她是故意犯法;至少是报复或不道德的恶劣行为;才大言不惭地唆使楼主去犯错;这是”贼不打自招“;是绵阳中院枉法歪判恶行的继续;在中央大抓公正执法、廉洁执政的重要时期,他们还那么胆大妄为、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真是糊涂到顶了!)

发表于 2010-2-27 10:12 | 显示全部楼层
高院与中院就是火与冰的两重天,也是正义与邪恶的较量。脱下他们的遮羞布,让他们赤裸裸的出现在公众面前。

发表于 2010-2-27 12:03 | 显示全部楼层
“十一月十一号就收到了,估计是没有找到你,已经退还省法院了。(是十二月十五号退的——扣压了一个月又四天。)锦湘公司那份,是我十一月十二号邮寄去的。”——从没收到;天天打电话低声下气地求告、受训斥、遭忽悠、唆使来回三趟高院、花几百元(够两月的生活费),得了个“估计没找到你退给省法院的最简单的结果。(而这结果还是楼主被戏弄三个轮回,得到高院“被退回,已立案的答复”知道的,她迫不得已才说实话已退回;就这收发再审裁定提审书一事,是正义为民的省高院公正执法取得的胜利结果)。——到收到扣压在一边:“那总是没翻到嘛,当时肯定是没有送到就放到一边,,唉呀,我们这难整得很啰......是退给省法院立案庭的。”。大家听听想想:十一月十一号收到,第二天就送交锦湘公司,而扣压楼主的在一边到十二月十五号给退回高院,历时一月又四天;锦湘公司违法11年、利用罗氏祖传房7间只还四间、被吞吃三间、还倒给霸占劳动人民用血泪汗一百多年才积累的房产的不法开发商70多万元,(按中央78号令只该给不差价十来万元)、开发商利用这七间门面却净赚200万元;绵阳中院为开发商赚了那么多的钱,得到了多少回扣?!所以,至今连送发再审裁定提审,就还是那么吧心吧肝、死心塌地地卖命;而又一次地糟蹋受尽他们枉法歪判、违法强制执行11年的受害者!他们还有没有一点点自尊和王法?!

发表于 2010-2-27 12:53 | 显示全部楼层
上楼的“不差价”该是“补差价”。
     “估计是没有找到你”——一个月又四天就找不到吗?天天打电话求告、通报电话号码、通报姓名、遭受训斥戏弄,难道是找不到吗?!为剥削者的开发商就第二天送发到:是否好让违法的开发商好有更丑恶、更凶残的计谋和手段、无止境地迫害被拆迁户?或是:——反正我绵阳中院枉法判案11年违法强制执行11年,就违法到底?!——我大权在手,就是要掳掠你们被拆迁户!你70多岁的高级教师、有贡献算啥?我就是要你为再审裁定提案这最后求我的小事、施展我的最后权力,要你奔波三个来回、花掉你两月的生活费、劳其你的筋骨、气得你吹胡子瞪眼睛、看你被我绵阳中院折磨得狼狈不堪的样子?!

发表于 2010-2-27 13:38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们这难整得很啰、......是退给省法院立案庭的。”为啥难整?人民好法官陈燕萍放弃舒适的办公室,下基层办案好多年,处理好几千案件,没有一案上访案件:表明是公正执法,为国为民排忧解难、为国为民立功;谁叫你们违规违法、没有一点自尊:连刚呀呀学语的幼儿都不如——幼儿都会见了老人喊“爷爷”;还给老爷爷喂糖吃;你们却公然违法,连起码的文明礼貌都没有,能好整吗?!——这个法官说了实话,楼主连声说“谢谢......;还祝她长寿!”——为民办实事是会受到尊敬的!

发表于 2010-2-27 13:43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版主的辛勤、认真、劳苦、正义的工作!给于回帖的刊登。向你们敬礼!

发表于 2010-2-28 02:14 | 显示全部楼层
让我们牢记温总理的教导:企业不能把自己的利益建立在他人、个人的痛苦之中上!

发表于 2010-2-28 19:04 | 显示全部楼层
令人振奋的新气象!
坚石 发表于 2010-2-26 23:01 http://bbs.mala.cn/images/common/back.gif



    的确,这是难得的新气象,值得祝贺。

发表于 2010-2-28 21:27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8# 13159262305


    谢谢回复!
 楼主| 发表于 2010-2-28 22:02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几位网友关注、跟帖。你们的意见充分表达出对省高院新气象的赞扬!

      去年第四季,全国地方法院按高法部署,整顿工作作风,其结果就是高院气象一新!


      诚如大家所说,令人振奋!


      作风大变,是思想意识大变的表现,作凤大变,必然还会在其他方面、特別是审判案子上表现出来!


      我们拭目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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