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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生锈老套筒

省高院的新气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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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3-13 20:28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时代最显著的特点就是维权难,老百姓的利益只是挂在当官的口头上,在开会时的报告里,一旦落实到实处就遮遮掩掩、拖拖拉拉。

  明明简单的问题也要迂回办理,说白了中国的官员就会玩权术,这一点国外的政府部门就不敢,因为老百姓得罪不起,他们是靠老百姓的选票生存,而我们呢?一个官员只要把自己的直接上级侍候好就可以官运亨通,所以老百姓就不在他们的眼中。

  愿这届有新气象的检察院顺应民意合理改判。

发表于 2010-3-13 21:31 | 显示全部楼层
之所以有那多的积案,就是因那些贪赃枉法之贼逍遥法外、任所欲为:把他们的话置于国法民利之上,定为他们的法,祸害人民——国家要什么时候才能去掉他们的“皇帝的新衣”,还被拆迁户的公道和财富?!
 楼主| 发表于 2010-3-13 23:57 | 显示全部楼层
商报上说,已受理申请再审案三千件。这是个骇人的数字。这是因为头几年执行的是"维护既判力"原则,大量该再审的案子被边缘化掉了,人们去年又上访,遇中央政策来得早,来得硬,这些人才被受理。这是巨大的进步!当然希望继进步,让百姓感受到真实的公平正义!

发表于 2010-3-14 09:08 | 显示全部楼层
维护司法公正是国家强盛之本也是老百姓之福。
发表于 2010-3-14 16:02 | 显示全部楼层
      81#网友13159262305说得好:"国外的政府部门不敢得罪老百姓,因为
他们是靠老百姓的选票生存的.而我们呢?一个官员只要把自已的直接上级伺
候好,就可以官运亨通,所以老百姓就不在他们的眼中."
       有的法官也是这样,他们眼中根本没有老百姓,只有顶头上司.他们判案
不是对党和人民负责,对法律负责,而是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对上司或者
关系人负责,因而造成许多冤假错案,给党的事业和人民的生命财产造成巨大损失!
       现在,党中央国务院亲民爱民,深切关注民生,要求政法系统要"司法为民.
公平正义",各级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闻风而动,积极响应,相继出现新气象.
新面貌,特别是省高院和绵阳市检.四川省检,变化很大,受到人民群众的广泛赞
誉!使广大诉民逐渐恢复了对政法机关的信赖,逐渐增强依法维权的信心!

     向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致敬!

     向绵阳市检 .四川省检致敬!

发表于 2010-3-14 16:35 | 显示全部楼层
绵阳中院肆意妄为、胆大包天:11年前就以他的所言所做当法律;把他们的权利凌驾于国法和国家、人民利益之上;——死心塌地地替违法违约的开发商办案、卖命地替开发商枉法判案、强抢被拆迁户的祖传门面房、还倒掳掠被拆迁户的钱、强制执行双重掠夺;他们不仅欺下——任意取缔一审公正、廉洁、合法为民的判决;更嚣张地欺辱被拆迁户拿不到高院的再审裁定提案——瞒骗他上级的公正办案!真是没一点人民性的法院!

发表于 2010-3-14 20:59 | 显示全部楼层
路过一览!
 楼主| 发表于 2010-3-14 22:52 | 显示全部楼层
版主:你好!


   二十几分钟前在下跟了一帖,政治上合格,请放行!

发表于 2010-3-15 11:48 | 显示全部楼层
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
落到了 实处,见到了实效

发表于 2010-3-15 11:49 | 显示全部楼层
希望省高院及全省法院再接再厉,继续为人民服好务
发表于 2010-3-15 12:41 | 显示全部楼层
期 盼
      
      司 法 为 民 .

      司 法 公 开 .

      司 法 民 主 .

                      早 日 实 现 !

发表于 2010-3-15 13:01 | 显示全部楼层
司法公开、司法民主,落到实处——就是对枉法歪判,祸国鞅民的冤案及时给以改判,还社会的公平、正义;司法的公正!

发表于 2010-3-15 18:27 | 显示全部楼层
期 盼
      
      司 法 为 民 .

      司 法 公 开 .

      司 法 民 主 .

                      早 日 实 现 !

发表于 2010-3-15 18:45 | 显示全部楼层
坚决支持改判!
 楼主| 发表于 2010-3-15 23:03 | 显示全部楼层


温家宝总理在记者招待会上说:


      我认为,公平正义比太阳还要有光辉。


      勿庸讳言,我们现在的社会还存在许多不公平的现象,收入分配不公、司法不公,这些都应该引起我们的重视。

发表于 2010-3-16 09:37 | 显示全部楼层
的确司法为民、提高审判效率已深入人心。

发表于 2010-3-16 09:37 | 显示全部楼层
向坚守在第一线的人民法官致敬。
 楼主| 发表于 2010-3-16 22:42 | 显示全部楼层


      大多数法官是好的和比較好的,这是合符实际的估计。好或不好,看办案的效率、裁判的公正、判后的释疑等工作表现。别看表面现象,如見人就笑不一定好,批评你的错误,不一定就坏。评价一个人要出以实事求是之心,一是一,二是二,别混杂不分。当然,人们渴望好法官越多越好!

发表于 2010-3-17 08:36 | 显示全部楼层
向检察院领导致敬,新气象永远保持。
发表于 2010-3-17 10:23 | 显示全部楼层
  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江必新2009年12月3日在全国
法院审判监督工作经验交流会上说:

      坚决纠正侵害当事人实体权利的生效裁判.

      要坚持严格依法纠错.维护"既判力"必须以对当事人
和案外人的权益.国家利益和公共利益没有损害为前提;维
护司法权威必须以"公正合法"为基础;维护法院形象,必须
以确无错误为条件.

      期盼这些指示能够全面.尽快地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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