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仪凤街小学11岁女孩在教室被同学毁容,谁能教心碎母亲讨还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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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3 22:3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我是仪凤街小学被同班同学毁容的11岁女孩李XX的母亲,我女儿被一个13岁的叫蒋鑫的男同学于316日上午11点时分在教室里的座位上毒打致残,用利器将右脸恶意划破,经四川华西医院诊断,脸部伤口长达4.5厘米深达1.7厘米,差一点点就划穿脸部,另外,因受重击导致鼻骨骨折,手段之残忍令人震惊,况且如此暴力事件是发生在一个小学生身上,简直就叫匪夷所思,无人敢信。

    时间虽然已经过了九个多月了,但我女儿脸上的伤痕依然十分明显,给女儿和我带来了无穷的痛苦,以后的治疗历程还万分漫长,今后女儿的人生道路该何去何从让我一片茫然。自从女儿受伤后,我多次带着她到华西医院和成都军分区医院治疗,花费了我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才使她的伤情有所控制,但脸上的烙印是那么的让我痛彻心扉。前几天,我找到肇事者蒋鑫的父亲蒋长勇他是那么地野蛮无理,我找到顺庆区区委和区教育局他们只是例行公事一样地把任务射给学校,等我找到学校吧,他们却是那么地无动于衷,好象他们受的伤害比我大得多。我到学校就招烦,这是怎么啦,难道是我错了吗?我高高兴兴地把女儿交到学校,满怀期待地望她成才,可如今女儿却在她自己满怀深情的教室里被毁了容,从此背负一生的阴影。我是喊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这事到底谁能管?谁能告诉我我该怎么办?

    事发之后,我找到了仪凤街小学校长姚麒麟,并提了四点小小的要求:一是要彻查整个事件的真相,让我明明白白地知道我女儿是什么凶器所伤;二是校方要出面核实蒋鑫及监护人的户口和身份信息;三是校方与监护方妥善解决我女儿的就医问题,让我的女儿得到及时有效的治疗;四是要让凶手蒋鑫得到应有的严惩,并全市通报蒋鑫的凶残行为。可学校怎么做的,校方只给了我一个调查问卷,一口咬定是用笔划破我女儿的脸的,这不是骗鬼吗?连华西医院的医生都认定绝对是利器所为;其二,校方至今都未给我提供出蒋鑫的家庭住址户口信息,学校到底在搞啥,户口都没有怎么会把学生收到学校?其三,蒋长勇和屈静诚意很差,牵涉到医药费用时就推三阻四,他们照样做他们的生意挣他们的钱,却让我和我的家人又要操劳又要操心,白天疲于奔波,夜里以泪洗面。看着本来就瘦弱的女儿那双痛苦哀怨的眼睛,看着她面容一天天地憔悴蜡黄,看着她肚子饥饿而又张不开嘴吃东西的惨状,我心如刀割痛不欲生,整个人的精神都快要崩溃了。可凶手蒋鑫呢?他依然心安理得地坐在教室里上他的课,有说有笑地和同学们嘻耍,高高兴兴地准备他的升学考试,甚至在同学们面前嚣张之致地说“我反正不得负责任,不得赔钱,只是给点医药费”。想到我的可怜的女儿,我哭了好多回,这世道怎么啦,世上还有天理吗?发生这么大的事件除了我自己全力救治外,谁都是显得那么无动于衷,难道学校对凶手哼都不能哼一声吗?13岁的学生就可以为所欲为了?谁又敢说当今的教育没有出什么问题?至少能够上台念一下检讨吧!至少能够向我女儿道个谦吧!至少为自己的凶残行为作个思过吧!……

    在此,我想求助各位有心人,帮我想想办法,我该如何向学校和肇事者为我女儿讨还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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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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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度优秀版主 2015年优秀版主

发表于 2010-12-3 22:53 | 显示全部楼层
:@:Q:curse::funk:

发表于 2010-12-3 23:24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很抱歉不能帮你,但能顶你,支持你~~~
我相信,每多一次点击,每多一次回复,你就会多一些力量,让那些见不得人的阴影无处藏匿~~

 楼主| 发表于 2010-12-3 23:28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3# 烟非1978


    谢谢你的支持 再艰难我也会坚强地走下去!

发表于 2010-12-3 23:41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娃儿咋这么歹毒哦,简直令人难以置信!
长大了都不是个好东西!
一方面收集相关证据,另一方面,请个律师吧,
专业的律师应该知道怎么做

发表于 2010-12-4 00:03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觉得这种残忍的行为,其父母是有一定责任的。

既然他不愿意承担,应该早走司法途径,案情清楚,相信世上还有公道。

发表于 2010-12-4 00:09 | 显示全部楼层
将来一天我也要成为母亲,真为你难过,你太不幸了,孩子太可怜了。
走司法途径,如果在学校发生的事情就应该找学校,学校是第一监护人。
钢笔能够划那么大的口?南坛再现“钢笔门”:P

发表于 2010-12-4 00:10 | 显示全部楼层
孩子太可怜了。

发表于 2010-12-4 00:24 | 显示全部楼层
孩子是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你称凶手是不合适的。出了这事,学校是应该承担所有的监护责任的。建议你直接到教育局找张局长,或者请律师吧!

发表于 2010-12-4 00:27 | 显示全部楼层
路过顶一下 支持你

发表于 2010-12-4 00:32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你走法律途径。

 楼主| 发表于 2010-12-4 09:08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0# 热血男人


    在我心中,他就是恶魔,一个改变我女儿人生轨迹的魔鬼,称为凶手应该不为过吧。谢谢兄弟指点了,我去找找张局长试一下。

发表于 2010-12-4 09:31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也帮你顶起,小孩子太可怜了,整容手术有没有发做嘛,如果可以就带孩子早点去做,这样影响孩子的心理健康。

发表于 2010-12-4 09:36 | 显示全部楼层
最佳的办法,也是最容易的办法:叫你女儿泼他儿子的浓硫酸!两不找,都不负刑事责任!各自养伤!:lol

发表于 2010-12-4 09:53 | 显示全部楼层
你这个当妈妈的真是,都9个月了才想起在网上说哦。

把证据收集好,走法律途经,如果是在学校发生的,在起诉对方的同时,学校与班主任也一同起诉。

发表于 2010-12-4 09:54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你,每天顶一下。

发表于 2010-12-4 10:12 | 显示全部楼层
:@
真是心痛
发表于 2010-12-4 10:17 | 显示全部楼层
啷门起的?

发表于 2010-12-4 10:24 | 显示全部楼层
起诉监护人和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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