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想说点什么,但是我又能说点什么呢?只能说我自己一点浅见。没有针对任何人,得罪处见谅!
按照楼主所诉,这就是一起未成年人犯罪案件。
如果是,那么,按照现行法律,就应该追究其监护人的民事责任!
首先确定一点:加害人未满14周岁,他不负刑事责任。
那么,为了讨回受害人的权益,就应该向其监护人追究民事责任。这里,显然该承担责任的就两方面:监护人和学校,孰轻孰重该法院裁定!但是都有责任!
以上是我一些观点,不对地方望批评指出,不要谩骂攻击!
感情方面:我非常同情这个小妹妹,还得必须加快加紧治疗,切切!
如果需要发起请律师什么的,我凑份子参加资助一点,请个好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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