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玉璞 发表于麻辣社区 2011-5-28 18:36
关于农民秸秆焚烧的利弊及处理办法浅谈
关于农民秸秆焚烧的利弊及处理办法浅谈
农业、农村、农民问题,堪称“三农问题”,这是困扰执政党多年的头疼问题。三农问题也是执政党必抓的头等大事。无农不稳,民以食为天,这些连老百姓都耳熟能详的道理。每年的中央一号文件必定与农业有关。简单地说,谁抓住了农业、谁抓住了农民,谁就有了执政基础,谁就可以稳固政权。手中有粮,心里不慌。
农作物生产、生长过程,是一个漫长的过程,是一个艰苦的过程,周而复始,年复一年。农民种庄稼目的是产出我们迫切需要、不可替代、维持生命和生命延续的粮食,但同时也会产生数倍于粮食重量的大量的作物秸秆。这是不争的事实。
这些数以亿万吨级的农业废弃物----秸秆,是变废为宝,还是一烧了之?政府及相关部门该扮演什么角色?秸秆究竟应该去哪里?围绕这个问题笔者做一个浅析:
首先来看看当前农民的处置方式:焚烧秸秆。
焚烧农作物秸秆的优点主要表现在:
1、焚烧秸秆可以消灭掉寄生在秸秆上的各种害虫;
2、焚烧秸秆可以消灭寄生附着在农作物秸秆上的各种植物病原微生物;
3、焚烧秸秆可以清除农田杂草及杂草种子;
4、焚烧秸秆可以活化土壤,高温煅烧有利于土壤养分释放,增强土壤肥力;
5、焚烧秸秆可以降低农业投入成本。(农村劳动力极为缺乏,翻晒背运储存秸秆成本很高,就是勉强背回去,也无充足的地方存放。)
6、焚烧秸秆可以缓解基层乡镇村社城乡环境治理的乱堆乱码的工作量。(没有足够的地方堆码农作物秸秆,必然会造成乱堆乱码。乱堆乱码会影响全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的工作。乡镇、村社基层干部为了迎接城乡环境治理工作的检查验收,当然对农民自己焚烧秸秆从某种意义上讲是拍手叫好的。)
焚烧秸秆的缺点主要表现在:
粉尘大,有一定的烟雾,短时期内,在一定范围内,有一定空气污染。
总之,个人认为,焚烧秸秆至少在目前的国家和地方政策环境下利大于弊,同时有益于下季和来年的农业生产!从发展农业生产的角度看来的确是节本又增效。
第二,农作物秸秆处理的另一条途径:秸秆还田技术消化秸秆。
农业部门近些年来一直在努力进行秸秆还田,秸秆还田,可以改善土壤理化性状,增加土壤有机质,活化土壤,改善土壤团粒结构,减轻农田长期掠夺式经营--使用化学肥料导致的土壤板结,有利于农作物的正常健康生长。
秸秆还田需要劳动力成本,部分秸秆还需要机械粉粹才能直接还田,同时还要补充专用腐熟药剂,加上其他办公经费、运输费用以及各种间接费用,这笔开支是不小的。
农业部门由于政府财政投入和资金支持力量有限,虽然在部分地方、部分田块推广实施了秸秆还田技术,小范围内缓解了焚烧秸秆的尴尬,就目前政府供给的可用财力所能够解决的农业废弃物处理问题也可以说只是杯水车薪。政府一些主要领导不愿意在农业上花费更多的投入,农业部门在农业副产物--作物秸秆无害化处理上也只能显得十分无奈。
影响农业副产物无害化处理的另一个原因就是农业部门的工作人员工作积极性受到重创。到目前为止,农业部门的各农业事业单位,特别是基层乡镇农业技术服务站,这些部门虽然是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但这些人至今还没有领到一分钱的什么绩效工资呢。农业技术部门的人员每月就靠800-1300元左右的全部月工资维持最基本的生活,奖金、福利、津贴政府从来没有预算过,单位也就从来没有发过,单位工作经费和办公经费更是从来没有被政府纳入预算。连工作人员下乡督查、指导往返的旅差费都没有钱报销!不仅如此,每年政府还要从农业系统职工基本工资中给政府缴纳报刊费、医疗养老保险费集体部分和私人部分、失业保险金、助残资金、工会会费、财政的账管费、各种地方捐款、地方借款、地方集资款等等,这就是政府衙门的决策领导们干的好事。
所以有专家曾经说过,中国不出问题则已,出问题必定出在农业上。个人认为,如不改变,迟早而已。
第三,个人认为的解决办法:
一是,向受益区单位、居民收取秸秆处理费。
每亩农作物处理秸秆,包括翻晒、打捆、背运、收储堆码,大约需要劳动力4-5个及管理费计200元(农民算廉价劳动力,每天每个工日50元计算),一亩农作物产量就是1000斤左右(注:每亩水稻能够达到1000斤,小麦实际只有550斤产量,油菜实际只有250-300斤产量)。平均每斤粮食需要秸秆无害化处理费0.20元。
按照惯例,“谁受益,谁负担”,“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原则。受益区的成都市辖区居民,每人每天按消耗一斤粮食计算,一年消耗粮食365斤,应该承担秸秆处理费73元。受益区,要环保,就每个人口每年缴纳80元秸秆处理费;旅馆饭店按床位和桌凳计算;旅游区按年平均接待数量折算;单位按职工人数和服务对象数量折算;车站、码头、机场按对环境要求严格的程度和客流量折算。预计每个家庭按3人计算,一个家庭每年240元秸秆处理费。(其中21元作为各级收款人、实施人员的手续费和工资及日常开支。)
这个费用由农业部门负责保管和运营,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挪作他用。
二是,提高原粮收购价格。
粮食价格,关系国计民生,关系0和0谐0稳0定0大0局,一直以来都是由政府严格掌控。粮食价格上不去,农民种地亏本,特别是山地和丘陵地区的农民亏得更多。发改委可以通过提高原粮国家收购价,每市斤提高0.2元,由此督促农户处理秸秆。但是这个难度很大,具体实施时可操作性不强,因为涉及很多具体问题。比如粮价一涨,物价就涨,两相抵后,对农民的收入等于没那回事。此办法理论上可行,实际操作上基本不可行。
归纳起来,要想得到农民种粮不亏本,农业废弃物处理好,城乡环境达到优美,政府和财政以及社会都必须承担相应责任。仅凭政府单方面依靠行政手段通过处罚农民、罚农民的款来解决问题,只会把官民矛盾激化。没有钱,什么也干不成。农民种地没有可观的收入妄谈处理农作物秸秆。辖区居民想不再受到“烟熏火烤”“出行受扰”,那也只能是一种“乌托邦”式的幻想、梦想、愿景、奢望。
呵呵,建议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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